真理论坛

当以基督的心为心1(一)

黎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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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黎为升|圣灵月刊450期-2015.03|主题/管理神所赐的产业 教养路上有主同行

经文进度:

当保罗勉励腓立比教会要如何追求合一,即是在共识中行美善之事,以及去除影响合一的负面因素后,他话锋一转,便将主题转到耶稣基督身上。第5节一开始就明明指出保罗为何将主题转到耶稣身上,保罗的用意其实是要腓立比教会以最根本的做法解决不合一的问题,那就是效法基督谦卑与顺服的本质。

保罗要腓立比教会思想耶稣所想的事()

当中的“你们要思想”,表示一种“继续的”或“重复的”动作。4“思想”在之前曾出现过(一7,二2),并且这字在《腓立比书》出现的次数也是保罗书信中最多的书卷,达十次之多。笔者不敢说腓立比教会的同灵没有在“思想”或逃避“思想”,但不讳言地,保罗仍旧希望他们在“思想”这方面多下工夫,毕竟信仰的热忱若没有信仰的反思,是无法扎深信仰的根基。

“在你们里面思想这事”中的“这事”,是指后来中性关系代名词的“”之后所接的“这也在基督耶稣里”这件事;简单地说,保罗要他们思考的这件事,亦为在耶稣基督心里挂念的事。

“思想”不仅仅是逻辑的推理,更是经历决志后的决定,因为这样的决定必须有许多选择的动作,需要在比较后割舍自认为次要的,而选择重要的,故此这类的思想需要经历一番的质疑、厘清、挣扎与争战。一个有属灵智能的人,他会将自己所判断的重要与次要,用神的天平去评估;当我们内心所关注、深思、筹划或是选择的事,假如也正是耶稣基督所关注的事时,祂会对该事产生某种期待,并且会透过圣灵将祂的旨意在我们祷告的时候告诉我们。

因此保罗在说:“而鉴察人心的这位知道灵的意念是什么,因为祂按照神代替圣徒祈求(直译)”。若我们所行所为或所求的符合祂的期待,就会有“在圣灵中的喜乐”();反之,则如以赛亚先知所说“他们使祂的圣灵担忧(直译)”()。

第6节开始,保罗提及耶稣基督心中所关注的事就是谦卑与顺服。他提到耶稣的本质是神,然后将耶稣基督救恩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起初与神同在的“这道”降卑,甘愿成了肉身,也就是人子耶稣();第二阶段是成了肉身后的人子耶稣,为了人类而顺服了成就救恩的道路();第三阶段则是最后论到神如何使复活后的耶稣基督高升()。

这道原与神同等地存在着()

第6节上半句的“这位”5,是指第5节的“基督耶稣”6。我们知道“神是灵”,灵是不可见的,也没有所谓的外在样式的“形像”,因为神充满万有、无所不在。换句话说,保罗所说“这位当以神的形像存在时”,是一种特殊情况,而不是永恒的状态。

因此论到“这位当以神的形像存在时”,不是指着已经成了肉身的人子耶稣“以神的形像存在”,因为第7节便很清楚指出耶稣基督是“成为人的样式”;乃是指着在耶稣基督尚未成为肉身以前,祂已经暂时地(不是永恒地)“以神的形像存在”,也就是《约翰福音》开宗明义所提及的“这道曾正在起初,且这道曾正与神同在,且这道曾正是神(直译)”(),7“这道”就是一般神学所探讨的“先存的基督”。

在第6节中的“与神同等”的“占有之物”则是以强迫的方式保有所拥有之物的意思。8“这位当以神的形像存在时”的现代分词的“祂曾认为”为同时发生的动作;换句话说,当“这道”存在之际,祂却不以霸占自己与神同等的方式一直存在着。时候一到,祂即降生为人子,生在律法之下,开始展开祂救赎的工作()。

关于基督的先存性

关于先存的基督之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说明详细些,以免与三位一体神观相混淆。“基督的先存性”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在万有以先基督就存在,万物是神借着“先存的基督”所造。例如,保罗在就论到基督:“借着祂在诸天与在地上的这万有被创造,能看见的与不能看见的,无论是有位的、或主治的、或执政的、或掌权的,这万有因着祂且为了祂已经被造;并且祂在万有以前,且这万有已经靠祂而立(直译)”。正因为如此,“三一神观”认为基督的位格自亘古以来就存在,才会有“永恒的三一”之主张。

三位格是出于神救赎的计划

当我们看见耶稣在地上接受施洗约翰的洗时,神在天上出声说话,同时神又差遣圣灵降在耶稣身上,证明耶稣就是那自古预言要来的弥赛亚(约一33-34)。以当时带有物质的肉眼来说,的确有三个不同位格的神同一时间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关于为何父、子、圣灵会有自己的位格,在谢长老的《圣灵论》说得十分明确,他在论及神观前,特别要读者先站在救恩的立足点来看神,也就是要先了解圣经的主题就是“救恩”9。就时间的角度来说,有限的救恩时空似乎是三位;但就救恩时空之外的无限来说,神是一,也就是“神是灵”。换句话说,父、子、圣灵三位格是“暂时的三”,而不是“永恒的三”或“本质的三”,神永恒的本质就是“神是灵”()。10

“神是灵”(),事实上也确实会涉及到祂的位格,这是指灵如何透过理智、情感、意志与人交织:有理智是指神有自己的思想和善的价值,可以决定什么是人生命的存在价值;有感情是指神可以与人交互,进入人的经历,与人的反应相互作用;有意志是指神可以决定为了人做任何祂想做的事。如果我们否认神是有位格的神,就会像新世纪运动对神的观点般,他们认为“万物就是神,神就是万物”,他们否认神想与人创建亲密的关系,只将神视为一个庞大、不可知的“能量”。这样错谬的观点只会导向人就是神,是自己的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思路,借此否认人的罪,也否认救赎的需要与价值。

当然,我们可以从短暂时空之下,以“父、子、圣灵的位格”的观点解释神救赎的工作,也就是在救恩时期之下的时空来看神与人的关系:父的工作是计划救赎、创造和照管万有的工作;子的工作是在创造与救赎的工作中作中保;而圣灵的工作就是使创造与救赎的工作完成。而三一神观就是根据由下往上的观点来认识神,以历史时空下所得知神显现的多样性来界定神的本质。

灵的一致性

为了表达父、子、圣灵的合一性,“三一神观”又引用特土良所创造的“本质”(拉丁文substantia)这字,来说明三个位格所共有的“一”。11但与其用特土良所发明的“本质”这个字,还不如直接用耶稣亲口所说的“神是灵”还更贴切,最能表达“神”的最佳用语。

以物质的观念来说,物质必须要受到空间的限制,同一件东西无法同时占有两个空间。但神是灵,祂的能力浩大,祂不但在同一时间可以“超乎众人之上”,掌控全宇宙的运行;也可以同时“贯乎众人之中”,在历史中主宰历史的演进、主导一切生命现象的维持;更也可以同时“住在众人之内”,来展开与每个个体交织生命,着着实实地在人的心里动工。虽然道成了肉身,成为人子耶稣,但绝不是幻影或分身之狭隘错谬观念,12更绝对不会只是被神的灵“附身”的先知而已。13祂虽然是完全的人,也是实实在在完全的神,正如多马最后对耶稣的尊崇:“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14

然而,圣经最终不要我们只以位格的角度来看神,而更要以灵的角度来看神的本质,所以才会有不少经文来呈现真神、耶稣、圣灵是不可分的一灵。例如说到:“因为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直译)”,这一定是说到“这道成了肉身”为人子,成为婴孩耶稣的事实;但之后又说祂就是那独一的主宰──“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保罗在论到基督时,也说:“且按肉体来说基督出于他们”,“他们”是指第4节的“以色列人”;接着他指着基督又说:“这位是万有之上,可称颂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直译)”。这些在在都是要我们跳脱位格的框架,而用永恒的角度与灵的角度来看人子耶稣,祂即是独一神,这就是用灵的一致来看待这个事实。15

参考书目:

原文圣经部分

1.希腊文圣经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腊文字典部分与文法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Louw, J. P.,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3.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5.J. Gresham Machen, 吕荣辉、戴绍曾译,《新约希腊文》(第四版),高雄:圣光神学院,1983。

注:

1.和合译本将二章5节译为“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可能是一种意译。

2.笔者为了忠于原文,所引用的经文均直接从Nestle-Aland 第27版希腊文圣经与BHS希伯来圣经直译为中文,因此笔者所译出的经文便忽略中文的流畅与文雅。

3.本文的字义皆出于希腊文原文字典,书目请参见本文末所列的参考书目。

4.参见J. Gresham Machen, 吕荣辉、戴绍曾译,《新约希腊文》(第四版,第178页),高雄:圣光神学院,1983。

5.中文没有所谓的关系代名词,因此笔者暂时以“这位”的意译,来表达这阳性、单数、主格的关系代名词“”。

6.基督”是受膏者,是神所赋予的职分,例如“”的“(Christ Jesus) 译为“耶稣基督”。

7.之所以笔者直译经文加上“曾正……”,乃是因为约翰用“曾是”,表达“过去正进行中的动作”,并且尚未结束,仍持续到现在的时态。不完成式时态主要强调这动作的起始是发生在过去,但这动作可能尚未完成,经文很可能所要关注于动作的起点是发生在过去,因此英文便以过去进行式was-ing,来表达未完成式的动作,NKJV译本译为“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8.这道”成了肉身为人子耶稣之前的情形,第7节又论到“祂倒空祂自己”自愿放弃神性特权(kenosis)降生为人,因此“祂不认为与神同等的这事”是属于“占有之物”会比“抢夺之物”更符合上下文的经意。

9.《圣灵论》,谢顺道着,页7-8,台中:棕树出版社

10.关于三位一体神观之内涵如下:

第一、神只有一位,却有三个位格,每一位格都拥有完全的神之本质,此三个位格在本体上并没有等级之分,但就祂工作的性质上,已存在的次序上,父是首先,子是其次,圣灵居第三。

第二、“三一神论”的理论架构一开始也发生了无数次激烈的论争,然而在公元325年与381年的大公会议,确立了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其中有关三一神论的信条如下:“我们相信一位神,就是全能的父,有形与无形之物的创造者。又相信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是由父而生出生(begotten)而非被造,是与父似质(Homoiousios)。我们相信主圣灵,是生命的赐予者,是从父而出(proceeds),与圣父、圣子同得荣耀,并藉先知发言”。

整体来说,三一神论主张父、子、灵在本质(essence)上是合一,但父、子、圣灵之位格不相等,父是使之生出,是非生的(Non-generation);子是生出的(Generation);灵是发出的(Procession)。三者间有互通、互往的关系,并有依存的关系,即“父不能没子,子不能没父,灵不能没父与子”。三位中的每一位皆拥有神性的全部本质,并且三者本质相同。

11.与三一神观完全不同看法的形态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是以角色论的观点来诠释神观,他们认为独一神在三个不同时期扮演三种不同的角色:旧约时代以父的形像创造万有、颁布律法;新约时代以子的形像道成肉身;五旬节以后以圣灵的形像显示,引导信徒重生与成圣。这独一神虽然拥有父、子、圣灵三张脸(),但其实都是祂自己。因为他们不认为同一位神可以同时拥有不同的父、子、圣灵三个位格,因此他们强调神性的本质是独一,但祂能有多种不同的显现型态,父、子、圣灵就如同一个演员在演戏中装扮的三个角色,并运用了幻影说(Docetiom)来解释重复位格出现的原因,试图保住耶稣的神性。这个理论一直被罗马为中心的西方教会讥为“圣父受难说 Patripassianism”,就是一位神,在旧约时祂就是圣父,后来祂自己谦卑自己,降生为人,祂就成了子,其实圣父与圣子都是一位。既然基督自己就是圣父,基督的受苦与受难也就是圣父的受苦与受难。

12.幻影说(docetism)为当时教父时期的长老──马其安(Marcion)所提。他认为人子耶稣是神显现人样式的一种幻影,甚至他主张当耶稣背十架时跌倒后便消失,因此罗马兵丁便勉强古利奈人西门背十字架,甚至西门被钉在十字架等荒谬的说法。其理论的基础是基于维护独一神的观念,但他只是由上往下的角度来看神救赎的工作,因此他虽然主张基督是神,但祂的人性不过只是一种显象,而祂的受苦只能视为一种表象,而不是实际的状况。他更无法接受“神成为肉身”的观念,因为他认为“会死就不是永恒的灵,那永恒的神怎么可能被钉死?”

13.嗣子论(adoptism)为便尼派Ebionites的犹太基督徒所提。他们认为历史的耶稣成为人子,的确是完全的人。但当他三十岁受洗的时候,被神收养为养子,此时神的灵降在他的身上,然后向世人声明耶稣为神的儿子之身分,所以神才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等到耶稣被钉十字架后,神离开他,因此他才会呐喊神为何离弃他,他们倾向“人子没复活,是基督复活了”。

14.无论是“嗣子说 Adoptism”、“幻影说”、“神格唯一论”,原本发展的初衷是要维护旧约的独一神观,前两者以舍弃历史上的耶稣也是完全的神的观点来思考独一神;后者以时序的角度,切割父、子、圣灵的角色,以舍弃三者同存的可能性来解释独一神。而“三一神观”则是“以井观天”,将历史时空所呈现之“救恩时期的神观”──父、子、圣灵的时间先后、次序大小、与彼此位格不相等之关系,无限上纲到神超越时空之外的永恒性与独一性。

15.我们从圣灵在教会工作的角度来看,圣灵在各人身上的工作不同,却仍是一,有其完整性。例如:同一位圣灵,却赏赐不同的人有不同造就的恩赐();同一位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这也绝对是同步的;而且同一位圣灵,会针对每个人表达不同的情感、理智、意志。这就是一位圣灵,同时却有不同的工作,但我们能坦荡荡地承认大家都是饮于同一位圣灵()。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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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394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