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黎为升|圣灵月刊453期-2015.06|主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上)
经文进度:
成为肉身后的人子耶稣之顺服()
之前笔者已经提及第6节开始,保罗点出耶稣基督心中所关注的,就是谦卑与顺服。他提到耶稣的本质是神,然后将耶稣基督救恩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在起初与神同在的“这道”降卑,甘愿成了肉身,也就是人子耶稣(二6-7);接着成了肉身后的人子耶稣为了人类,顺服地成就救恩的道路(二8);最后,则是论到神如何使复活后的耶稣基督高升(二9-11)。
其中第8节一开始的“谦卑”,2原意是使置于高处的某物成为低点,也指一个人的举止含蓄不炫耀、不夸大,不会因外在拥有比别人在重要性、才能上或文化上更多的优势,而企图让别人的印象深刻。
第8节事实上是与第7节最后一句“以像人的外貌被发现”(7d)为同一句子,而且过去被动的分词“祂谦卑”之前,也就是说基督有了人的样子之后,祂才谦卑祂自己。因此主耶稣基督“谦卑祂自己”的意思,即是指祂原本在居高的位置,却将自己放在低的位置。除了之前提及在起初与神同在的“这道”降卑,甘愿成了肉身,也就是人子耶稣之外;祂放弃了神不可传达给被造物的神性(二6-7)。祂谦卑祂自己与“顺服”有极大的关联。
所谓的“顺服者”这字也可用在服从命令的魔鬼()、与自然界()身上。换言之,只要是被造物,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都有可能因为受限而遵守某个命令或要求。
保罗说,主耶稣基督“成为一顺服者”,过去主动分词的“祂谦卑”之前;换句话说,主耶稣谦卑祂自己之前,祂必须改变身分为“顺服者”。然而顺服不是神的本质,因为神从来不是附属的角色(subordination),神自始至终都是拥有绝对主权的主宰者,祂要顺服谁呢?因为只有被造物才有顺服的举动。
难怪《希伯来书》作者认为,基督的顺服是学习来的,“虽然身为儿子,祂从祂所受苦的事学习顺服(直译)”()。因为基督与神是一,祂之本质便是“神是灵”,祂为了救恩之故,甘愿成为人子,也是神子,从未曾是附属者的祂,便要学习如何顺服。而且是从“所受苦的事”,也就是所论及的,祂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曾让他恐惧,甚至有一丝丝想要逃避、放弃的苦难。正因如此,祂选择约束自己的意志,愿意接受附属的角色,遵守落在祂身上的命令,去面对十字架的苦难(;)。如此,祂才能为人类竖立顺服的楷模,“既完全后,祂成为对所有顺服祂的人永远得救的根源(直译)”()。
介系词的“直到今日”();或者是空间,例如“还没到流血的地步”()。“成为一顺服者直到死”,是指基督顺服到“死的地步”,但也可以是指顺服到“死的时刻”。因此,祂的顺服不仅仅指着最后十字架的苦刑,而是指基督一生顺服神的旨意(、9-10),而且最后以接受“十字架的死”作为结点与顶点。
在旧约中“将人挂在木头上”是一种酷刑,代表该人在神的面前是受咒诅的();无独有偶,在罗马帝国的刑罚中,钉十字架是最残酷,只施于奴隶和最卑劣的犯人身上的行刑方式。然而,保罗却认为基督“十字架的死”,对得救的人来说,却是神的大能(),因为保罗认为“基督赎回我们出于律法的咒诅之前,为了我们成为咒诅(直译)”()。就耶稣基督本身来说,“十字架的死”也构成了祂完成了对神一生的顺服,成为“谦卑祂自己”的最佳明证。
因此,要判断一个人是否谦卑,不能仅从他的态度、行动等表面的感觉来看;更要从当他面对一件他必须要做却又不愿意做的命令时,他所呈现的态度与反应。难怪主耶稣会说:“若有人愿意跟随在我之后,就当放弃他自己,并且当背起他的十字架且持续地跟从我(直译)”();换句话说,一个骄傲的人是不可能背起十架跟从主,不会甘愿以受苦与顺服的方式来成就神的旨意或神的任务,因为他不愿意放下他自己。难怪主耶稣拒绝以从殿顶跳下的方式证明祂是神的儿子,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否认了神主权的安排,规避长期默默吃苦并以十字架成就神旨意的模式事奉神,这乃是试探神;这样的工即使有了果效,在神眼中也是不屑一顾的。
谦卑的代价():被神升为至高,耶稣的名超乎一切
第9节一开始的“神高升祂”。此处的“高升”是指提升某人到一个非常尊贵的高点,这地位的提升,不单单指的是祂被高举后地位改变,而成为“拯救者”();祂被高举,指的也是祂战胜了仇敌(),并在祂被高举后赐下圣灵();在本节中,更是指出神高升耶稣基督的方式,就是赐祂超乎一切之名的名。
过去的君王在登基的时候,他会获得一个新的名号,并接受臣民的跪拜与欢呼。当主耶稣基督复活之后,被神提到天上,成为祂国度的君王,被赐下新名。基督之所以有此尊荣,乃是因为祂谦卑自己、顺服神,并且得胜了死与魔鬼,因此被赐予一个祂配得的赏赐──“超乎所有名之上的名”。
“基督”其意为“受膏者”,4在旧约举凡先知、祭司、君王都要用油膏抹,借此证明他们的职分被神认可,被神赋予特别的职分、责任、以及运行该工作的权柄与能力,来运行神所差派的工作。旧约所用的油正是预表圣灵,因而耶稣领受圣灵的膏抹,一方面被圣灵膏立为先知(,六十一1;);另一方面被圣灵膏抹为神的儿子(约一33-34),同时担负君王与祭司两职(),如同麦基洗德一样(诗一一○4;,六20),既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拥有王与祭司双重身分一样。
但是耶稣尚未成就十字架的任务时,只是拥有君王与祭司的资格,只彰显祂先知──神的义仆的职分,一步步运行神要祂做的事。直到祂成为“神的羔羊”,将自己献上,完成“世界罪孽的背负者”的工作后(约一29;),祂从死而复活之际,才正式被神声明:“我已膏立我的王在锡安上──我的圣山,我要声明耶和华的圣旨,说:‘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下了祢’(直译)”(),正式成为被膏立为拥有君王职分之神的儿子(),也同时拥有至高神的大祭司之职分,成为神与人之间新约的中保(),直到祂再临使我们身体得赎的日子。
因此在神国中的国民,包括所谓:“在天上的”众天使;“在地上的”被神拣选的选民;以及“在地底下的”5,也就是在基督尚未到来前,已经在坟墓里睡了,存着信心死的、那些等候基督到来的信心见证人(、39)。如耶稣所说:“你们的父亚伯拉罕喜悦他见到我的日子,且见到便欢喜(直译)”(),他们向复活登基的新君王跪拜,臣服于耶稣基督的名下。所谓的“承认”意思是指在正式或公开的场合声明已承认的事实,而且多指的是承认先前错误的行为,所以第11节中的“所有的舌承认主是耶稣基督”,便意味这些承认者过去否认过耶稣基督是主,如今他们承认自己的错误,声明耶稣基督是他们的主。
“主是耶稣基督”意谓耶稣基督处于统治者的地位,这是对比祂之前“奴仆的形象”(),也就是祂以大卫子孙的身分得着王权。关于基督的王权可分为两方面,第一是属灵国度的王权,第二则是管理宇宙的王权。
所谓属灵国度的王权,是指基督对祂子民的统治,而且这个范围是创建在生命中与生活上,并用属灵的方法管理,也就是真理与圣灵()。这王权是旧约多次提到的(;;;),祂所创建的国度就是“神的国”,神统治与王权彰显的地方,其中包括:当神迹彰显的时候()、国度之民的心里或生活上之属灵特质的绽现(),更具体的范围就是──“神的教会”,神借着圣灵居住之处(),也是打开神隐藏于历代奥秘之所在()。当然,“神的国”更遥指天国(),一个未来得救的盼望,永恒生命实现的地方()。
至于管理宇宙的王权,是指当基督复活后,神将管理宇宙的权柄交给祂(;;),因此保罗才会说耶稣基督的名是“这超乎所有名之上的名”。而且为了保护教会免被世上的危险所害,这王权会延续至直到完全胜过神的仇敌;当目的成就时,基督便将此权柄交还给天父(),这就是“神的荣耀”,这荣耀不仅仅是“神救赎大剧”剧终后得到所有被造者的喝采,更是那些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承受所等候的应许,“为了产业被赎,为了祂荣耀的赞美(直译)”()。
参考书目:
原文圣经部分
1.希腊文圣经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腊文字典部分与文法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Kittel, G., Bromiley, G. W., & Friedrich, G. (Eds.). (1964–).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5.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6.J. Gresham Machen, 吕荣辉、戴绍曾译,《新约希腊文》(第四版),高雄:圣光神学院,1983。
注:
1.笔者为了忠于原文,所引用的经文均直接从Nestle-Aland第27版希腊文圣经与BHS希伯来圣经直译为中文,因此笔者所译出的经文便忽略中文的流畅与文雅。
2.本文的字义皆出于希腊文原文字典,书目请参见本文末所列的参考书目。
3.“约书亚”的希腊字(;),是从希伯来文“[:wv 拯救、帮助”一字演变成的。
4.“弥赛亚”的希腊字。
5. 在地底下,新约圣经仅出现一次,字面的意思是“地表以下”,指的应该是指死人所停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