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黎为升|圣灵月刊422期-2012.11|主题/举起祷告的手(下)
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尚未到来以前,世界的万民与列国将会分裂成两大阵营,一为敌基督的国度,就是在《启示录》第五号吹响,从天陨落的那颗星,也就是保罗所说的,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的那位“罪人()”()所创建的联盟,当牠离开无底坑后(),从那时牠迷惑列国的力量不再受限制();另一个为基督的国度,也就是《启示录》第七号吹响时所形成的国度:“第七位天使吹号:便有大声音在天上,说:‘世界的王国成为我们的主的与祂基督的’(直译)”()。这两大阵营将为以色列的余民,也就是全以色列得救一事而战()。
在本段西番雅先知的眼光,突然间从王宫中支持或反对约西亚王宗教改革的两大阵营对立之场景,跳跃到这末后日子两大阵营对峙的情境。第8节便是这敌基督联盟的结局,第9至10节便是“我们的主与祂基督的国度”的结局,第11节之后,便是指在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以前,以色列余民得救的荣景。1
第一、敌基督联盟的结局(三8)
直译经文:
“所以,你们要等待我”耶和华声明说,“直到那日,我的起来是为了掠夺;因为我的判决是去招聚万民,为了我聚集的列国,去浇灌我的盛怒在他们身上──所有我暴烈的忿怒,因为用我狂热的火,全地将被烧尽。”(三8)
在第8节一开头,先知便说“(所以)”2,表达为之前所提及耶路撒冷遭神审判的事件提出一个结果。由于耶和华是信实的神,祂所声明的一定能实现,相信祂的人可以满怀信心来等待、期望。
这里的“(你们要等候)”,是“(等候)”这字的第二人称、复数、命令式(imperative)的Piel动词,3意指某人持续某种状态,直到所预期的结果发生。4这里第二人称、复数阳性的“你们”,所指的不再是指上面被谴责的悖逆之民,而是指着下文成为主基督国度的子民。因为当我们论及“(等候)”这字时,其前提是必须对我们所要等候的人产生信任感,对他有所期待,才会让我们愿意放弃行动,而甘于持续我们目前的状态。因此一个要等候神的人,必须学习信任神,有神必应允我的信心,并且持续地对神有所期待而放弃擅自行动的主权,这也就是“仰望神”()。
至于神要相信祂的人等候什么呢?就是神为了掠夺所兴起的日子,也就是说他们必须等候耶和华的日子,也是神公义审判的日子。这“(我的起来)”当中的“(起来)”,意思是处在站立的位置,5原本有坐着或俯伏姿势的意涵(;),6因此“我的起来是为了掠夺”是比喻神好像战士,开始起身要杀死或捕掠那些违背祂的人。7
神说:“(我的判决)”8,其意是指一种由官方,通常是透过法官,正式发布一道法律的裁决,表示神已经作出审判,并为祂所判决的采取行动,这行动也就是要透过招聚万民与列国的方式,将神的烈怒倾倒在他们身上。
基本上,我们观察人类的历史可发现,若非有共同的利益,国与国之间、民与民之间彼此是很难一起合作;尤其每个人各怀鬼胎,即使合作也不长久。但圣经却揭橥未来的列国会聚集起来,也就是由歌革(Gog)所带领的国际联军(结三十八;),他们之所以有办法联合起来,乃是撒但迷惑列国的能力不再受到限制,因此他们被撒但迷惑而一起为了牠与基督王国争战,“他们包围圣徒们的众军营,以及这蒙爱的这座城(直译)”()。唯有面对残酷的战争,才能证明哪些人是为了贪恋恶事、利益、抵挡真道而战;哪些人是为了神、真教会、维护真理而战。
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祂的审判是全地的,公义的火也必烧灭全地。所谓“(狂热)”,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愿望,深深地想为某个目标委身,换句话说,某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不顾一切热衷地运行他心所愿之事。一旦神执意要运行祂所判决的事,祂的怒气全开,就像先知所说“全地将被烧尽”,或者像彼得所说的:“有形质的将要消失,并且烈火将被发布,并且地与其上的物将被烧尽(直译)”()。
第二、我们的主与祂基督之王国的结局(三9-10)
直译经文:
因为那时,我将转变列国为被洁净的嘴唇,他们所有的去求告耶和华的名,一个肩膀事奉祂(三9)。
从古实河以外我的敬拜者,我所分散的女儿,他们带我的供物来(三10)。
万国都来归向耶和华不是独独出现在《西番雅书》中而已,在其他的先知书或书卷也有相同的观念。9除了他们彻底悔改,将事奉的对象转向神以外,万民都同心合意地敬虔事奉神,因为事奉的对象一致,因此彼此间可以打破种族的藩篱,共同为所事奉的主奋斗。一方面他们从自身生命的改变开始,彻底更新自己的言语与行动;另一方面他们更要完成最后的任务──战胜敌基督联盟,将末后以色列的余民当作供物献给神。
1.口的更新(9a)
第9节中的“的不完成式动词,其意为改变某物的本质或本性。所谓的“(洁净)”作为形容词用的被动分词(passive participle),其意是以物质上某物被清洗或移除污秽喻意之方式,比喻某种情况已不再存在,并有新的状态的意思。因此“被洁净的嘴唇”表示原本万民的言语是污秽的,因为他们所说的尽是夸大、亵渎神的话,甚至用他们的言语求告偶像,讥笑敬奉神的人(,一三七3);现在神要改变他们的本质,从洁净的口,作为洁净他们生命的滥觞,当他们的口被洁净时,他们所说的话便截然不同,将不再是会污秽生命的话语。
当先知以赛亚被差遣之前,他见了神临在的异象便说:“祸哉啊,我!因为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也在嘴唇不洁的民之中(直译)”(),可见每个人要进入服事神的行列,神第一步要求的是嘴唇圣洁。这也就是神要列国成为祂国度的子民,必须要克服的属灵操练,因此雅各长老才会说:“假如有人自认为是虔诚却不约束他的舌头而欺哄他的心,这种的信仰是徒劳的(直译)”()。
当列国的生命开始被改变之际,他们也开始与神有了链接,最直接的状态就是他们已会求告耶和华的名。什么是“(耶和华)”起初是神与以色列民立约所立的名,因为神要摩西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神是你们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与雅各的神,祂差我到你们这来,这是我的名字,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存到万代(直译)”(),11尤其是的“耶和华啊!祢的名到永远(直译)”与的“耶和华是万军之神,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和华)”是神的名。
然而,“(是)”的第三人称、未完成式的“)(直译)”(),在此处神是用“”,知道并要相信祂是唯一的存在者、独一的真神。
但是,神不用陈述祂自有永有事实的名字──“(耶稣)”或“(耶稣基督)”的名使瘸子得到痊愈(),并接着说:“没有其他任何的拯救,因为在天之下、在人之间没有其他任何所赐的名,必须借着它来拯救我们。(直译)”();也就是说“(耶和华)”所拯救。
总结来说,虽然“(耶和华)”拯救世人的名──“(耶稣基督)”,向神呼求自己需要救恩,不单单是以色列人,更在末世要拯救列国、救赎万民归于祂。因此当我们“奉主耶稣的名((()”──唯一人类的救主。
2.行动的更新(9b-10)
除了嘴唇更新之外,这些被神所拣选的人,他们也要同心合意地事奉神。所谓的“(事奉祂)”。“(服侍)”的附属型不定词(construct infinitive),可以视作名词或形容词的动名词。而“(服侍)”与社会不同,因为我们的主人,并不需要我们帮助,但因着我们事奉祂,心属于祂,便得神大大地尊宠与赐福。
而且西番雅预言那时的事奉神不再只是一个动作,更是一种生命,是因为连续不断地、习惯不停地、周而复始的事奉生活,会使事奉神渐渐成为生活当中,如同吃饭、睡觉一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事奉者能突破因习惯所形成外在的桎梏,事奉神会从外在的动作,进入到生命当中,成为他的态度、性格、甚至生命的元素,这时候的事奉神已经从动词的“(事奉)”,而且事奉对象是专注于神的动名词──“(事奉祂)”。
在第10节中,先知这里特别提到“从古实河外我的敬拜者”,古实在埃及的南端,关于古实的背景以及与埃及的关系,可参阅笔者在九月份《圣灵》月刊中的〈列国的结局(下)埃及与亚述的结局〉一文,便有较详尽的解释。至于“(敬拜者worshippers)”这个仅有复数型、阳性的名词,是源自“(祷告)”这动词,在此处指的是上文所说这些进入“我们的主的与祂基督的国度”、求告耶和华的名、并肩地事奉神的万民,也就是之后,那些来自各国、各族、各民、各方,一同聚集到宝座与羔羊面前的敬拜者。
当我们再次回顾第10节的经文“从古实河外我的敬拜者,我所分散的女儿,他们带我的供物来。”乍看之下,“(女儿)”是指第11节之后的以色列余民,一方面西番雅先知已经看到将来以色列的选民因悖逆神被分散在列邦之中;另一方面却又看到当他们觉醒之后体认神的恩惠,愿意再来就近神,向祂祈求的美景。
另外“(我的供物)”,这“(供物)”也就是指借着宗教礼仪将礼物献上给神,或榖物、牲畜等祭品。为什么先知会说,从列国而出的敬拜者,要将以色列的余民当作神的供物献上呢?究竟这两者彼此之间有何关连呢?
◆关于神国的万民与以色列余民的关系
根据先知以赛亚的预言,到末后的日子,那些归到神国的万民会把以色列的余民从世界各地带回来耶路撒冷()。若我们假设保罗也同样承袭这样的观点,他说:“因为我是为了列国的耶稣基督之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以致于列国的祭成为蒙悦纳,在圣灵里已被成圣(直译)”(),此处的“列国的祭”,是表示保罗将福音传给外邦人,使他们受洗归入基督的名下,便洗净、成圣、称义(),这些被赦罪的外邦人便成为洁净的祭物被献给主。
保罗在《以弗所书》论到教会的时候,也用同样的观点表达主耶稣基督借由“道中的水洗”,将教会洗净而分别出来给祂自己:“祂使她圣洁,借着在道之中的水洗洗净之后,以致于祂将使荣耀的教会分别为圣给祂自己,没有污点、或皱纹、或任何类似的事;而且以致于她是圣洁且毫无瑕疵的(直译)”()。因此“他们带我的供物来”之意,也就是指已归入真教会的万民将福音传给分散在各地的犹太人,使他们信而受洗,成为祭物献出来给神的意思。
过去笔者在读经的时候,常常对以色列得救的议题感到困惑,因为根据保罗在的记载,以色列人得救是神救赎计划最后,也是最大的工程。因此我们的前辈传道人经常呼吁教会所有的信徒,当向各国、各民、各族、各方传福音,等到人数添满了,以色列全家便会为神所拯救,以迎接主再临的那一刻。然而在圣经许多经文中,偏偏又记载列国是因为以色列人而得着救恩,例如:“”就是典型的例子,明明是十个从列国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因为看见神与他们同在,便要与他们同去。因此从字面上,很清楚是指着列国因为犹太人得着救恩而进入耶路撒冷,相关的经文也出现于“、9;、7-8;;;”……等。
为了解决这样矛盾的问题,过去传统便采取寓意释经法,也就是假设一切圣经必须从灵意上来了解,强调唯有属灵的人才具有看见圣经更深层、奥秘的意义,以致于将圣经诠释提升到“属灵层次”,便可解决观念冲突之处。以上述为例,若将吸引列国归来的以色列人、犹太人定义成属灵的以色列人或属灵的犹太人,便可将耶路撒冷寓意为教会,并以作为经文解释的根据,如此一来,便可解决以色列全家得救出现在最终时刻,但又有犹太人将福音传给万民的矛盾之处。
其实寓意式解经源自于寓意法,是根据柏拉图思考的理路,将事物区分为实体与理想的两个层面,并以理想层面定义为事实。犹太拉比采取此法,将摩西律法不适于希腊化社会环境下的经文“理想化”或“灵意化”,也就是跳脱经文字面意思()与灵意()两层面,以化解经文与现实环境冲突的窘境。
新约使徒解释旧约的时候,也采取相同的方式诠释旧约经文,常常抓出一段经文,不管其上下文的原意,便赋与崭新的意义。因为他们被圣灵充满,也拥有诠释经文的绝对权柄,因此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全盘接受新约作者所赋予的新意义。这种方式我们称之为“灵意解经法”。
如今我们站在历史的末端,当我们采取寓意解经的方式来解释经文时,与灵修有关的层面或许还无可厚非,因为即使解释错误,也不会对得救与否产生破怀性的结果;然而一旦遇到得救性的真理与应许性的预言时,则充满个人色彩与想像力丰富的寓意式解经法,恐怕会让我们遗漏,甚至是误解许多重要的真理。难怪当教父时期,这些教父沿袭使徒这种释经法,反倒给诺斯底主义、以及后来许多的异端留下很大的释经空间。
因此笔者将在之后,论到耶路撒冷的救赎之歌时,尝试以“圣经释义”之“历史文法释经法”进路为基础,针对经段作结构分析以及重要字义与文法分析,也作情境分析13,也根据集成其他相关经文的方式,试着不先以寓意解经法的方式,来解释上述的经文冲突之现象。笔者深知且确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任何人以悟性肇始14的方法进路为基础,仍旧必须借着圣灵的带领,才能将圣经的奥秘参透,领悟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应许。
参考书目:
原文圣经部分
1.希伯来文圣经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MT)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1997.
2.希腊文圣经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伯来文字典与文法部分
1.Brown, F., Driver, S. R., & Briggs, C. A. (2000). 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electronic ed.) . Oak Harbor, WA: Logos Research Systems.
2.Gesenius, W., & Tregelles, S. P. (2003). Gesenius Hebrew and Chaldee lexicon to the Old Testament Scriptures . Bellingham, WA: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3.Koehler, L., Baumgartner, W., Richardson, M., & Stamm, J. J. (1999).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4.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Hebrew (Old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5.Choon-Leong Seow, 费英高等译,《圣经希伯来文文法》,台北:道声出版社,2005。
希腊文字典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3.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圣经注释书部分
1.Jamieson, R., Fausset, A. R., Fausset, A. R., Brown, D., & Brown, D. (1997). 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Oak Harbor, WA: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2.Walvoord, J. F., Zuck, R. B., &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83).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 An exposition of the scriptures .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3.Bentley, M. (2008). Opening up Zephaniah . Leominster: Day One Publications.
注:
1.相同的经文也出现在“”:1-4节是万国集体进入神的家的事件;5节世界将分成两个阵营:奉自己神的名之万民与奉耶和华神的名之万民对峙;6-7便是以色列余民,也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的事件。
2.中文和合译本遗漏“所以”一词,如此便模糊了上段与本段的因果关系。
3.此节的Piel型式的“(你们要等候)”,为不及物用法的原型形式(Qal)动词,转变成及物动词的用法所致。
4.本文的字义皆出于希伯来文原文字典,书目请参见本文末所列的参考书目。
5.相同用法请参考。
6.因为“(我的起来)”为不定词、附属型(infinitive construct)之动名词,其后所接的第一人称、单数的后缀,可作为本子句的主词。然而,加在不定词附属形的后缀可以表示主词,也可以表示受词,必须由上下文判断。
7.当中的“(为了见证)”,因为他们将(为了见证)”的读音,而“(见证)”其意思为提供关于某人或某事的信息,为所陈述的事提出直接的证据以供参考之途。
8.此处的“(我的起来)”一样,也是附属型的不定词(construct infinitive)之动名词,其后所接的第一人称、单数的后缀,可作为本子句的主词。
9.参见“,十一10,十九23-25”、“”、“”……等。
10.犹太人看见(Adonai主),但他们并没有改变书写的确不应该译成“耶和华”,但笔者考虑很久,实在找不到适合的中文字表达没有元音、仅有辅音的“的“中文符号”,但不读“耶和华”的音的方式处理之。虽然真理研究会只决议为“以耶和华或雅威称呼神不适合”,但并没有进一步讨论如何改写的中文书写模式,因此这也是笔者考虑许久不得不选用大家熟悉的字眼之缘由。
英文许多版本采用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的方式,将(Lord)”,当然在翻译上便有译者更改原文之嫌,毕竟的意译,“(主Lord)”更贴近的原意。
11.相同的记载也出现在“,九十七12,一○二12”等处。
12.后期希伯来文的形式改为。
13.情境一词,也就是英文所指的“context”,也就是一般所谓的“上下文”。
14.参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