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笔心 |圣灵月刊244期-1998.01|主题/[青年团契]耶稣的成长
十月四日《自由时报》大幅报道一则消息:一名国中男学生因偷窃单车被抓到,结果在早上升旗时,该名学生被送上台去,训导主任宣布抓到偷窃的学生,并让其他同学自由上去向他吐口水,以惩其过。部分家长及学校老师闻之,纷纷投书抗议其处理有失教育精神,有些则斥之为“落伍的教育”。
站在教育的立场,那位训导主任的确是“不当的处理”,事后学校当局知此事态严重,不断由辅导室予以开导,以期弥补该生受伤害的心灵。
在这里并不讨论其处理态度,我们应该思想的是,为什么学校未抓到偷窃单车的学生前,已宣布将如何公然处置,该生也必然听见了,但仍旧不改其心意,不思后果?很可能他认为不会那么简单就被抓,或真的会被送到升旗台上。
今天犯罪的年龄层不断下降,尤以国中生为最,在教育过程中,缺乏的不是忽略自尊心的强调,而是忽略了“能自重、自爱的人,就是有自尊的表现”,而有自尊的人当然必须受到人的尊重。
现代教育十分强调尊重孩童的自尊心,因此父母不能像过去随意责骂孩子,不可自行主张孩子的一切选择,必须尊重其意愿;师长应该尊重学生的意见,不可剥夺他们自主的权利。
这个上对下的方向显然已提升孩童的被尊重,无论多么年幼的孩童都会维护其个人的自尊心,不容受伤害,这是现代孩童的幸福。笔者也习惯用尊重每一个个体来看待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幼,尊重人也等于是尊重造他的神。
然而,就在强调自尊心受维护的整体教育风气下,却看到以往年长者理当受敬重的风气日益减低;父母不一定能获得儿女的孝和顺,晚辈未必愿意接受长辈的劝勉。相较之后令人不禁要质疑:有自尊心的,是否努力自重自爱呢?他们尊重别人吗?尊重团体的规矩吗?这是社会及人伦秩序的危机。在被尊重的原则下,也应强调自重。
过份强调维护孩童的自尊心,容易造成其“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而不能“为他人设身处地的考虑”,其实,自尊心是自重(自我要求)的一体两面;一个不懂得自重的人,也不懂得尊重别人。
一个人若能常常自我要求,自然能得别人的尊重,即使有时受到少数人的不尊重,也能忍耐并且要求自己更长进,以一颗平常心去接受别人的批评,将之视为别人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伤害”或“攻击”,如此可以使自己有更大的空间去追求进步,而不致畏缩、封闭、愤世、嫉俗。
最好的教育方式
就在学校教育受到严重考验的此时,我们要感谢的是神给我们最好的教育方式--敬神爱人,认识并遵守神的诫命。诫命的精神就是自尊自重的原则。主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要如何把孩子教好。把学生带对了?带到神面前就是了;或是常常参加聚会,学习敬虔的崇拜;也可以是在家读经、祷告,可以用箴言和孩子一起勉励。
有位作母亲的,陪两个儿子一起读箴言,她很愉快地告诉笔者:“箴言对父母来说实在很好,都谈到孝顺父母。”曾听过本会传道也见证他让孩子从小读箴言,孩子就很好教。所以,家长或教员应鼓励孩童多读箴言。
能听神的话,敬畏神的孩子,也必然会尊重别人且自重自爱。
(原[宗教教育]143期,1998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