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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着恩典得救

英文原着/Boaz‧译/Ted‧修/Joh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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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英文原着/Boaz‧译/Ted‧修/John L|圣灵月刊486期-2018.03|主题/教导孩子的原则

耶稣的降生为世界带来了恩典1与真理2(约一14)。施洗约翰见证耶稣就是在他以前的那位;表明耶稣全然在先(约一15),是要彰显出祂身为神子之尊,是那唯一赏赐恩典的源头。门徒与耶稣在世时也见证了祂满满的恩典(约一16)。耶稣的一生以及待人处事在在显明祂的恩慈,引领世人相信父神。

因此,相信耶稣就是相信天父,接受耶稣就等于领受天父的丰盛。这里的丰盛超越了耶稣肉身时的伴随,是神永远住在信的人里头。因着信耶稣,信徒得以彻底改变,活出他们从未有过的生命:从有罪的人变成神的选民。无怪乎约翰说我们都领受了神丰满的恩典,而且恩上加恩(约一16)。

使徒教会的混乱

不过就像圣经中的一些教训,虽然神对于成为选民的指示是既清楚又简单,但在教会内仍有相对复杂的争辩产生。这些争论始于使徒教会时代,犹太信徒在会众中引起相当的混乱,争议之事严重到需要由许多重要的工人开会解决。然而,这问题从来没有真正完全解决。事实上,在会议的决定传达外邦教会后(),这混乱仍然持续。

这争端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在教会成立后,有些信徒离开了基督信仰的标准,开始传讲借由割礼和守律法得救的异端()。他们偏离道理只有一个结果:无法再感受到主的恩典与真理,更不用说与这些有分了。很可惜的,他们看不见主的道路,他们被蒙蔽,他们完全离开得救的正路。

在使徒的眼里,这些犹太派的信徒是基督的仇敌(参:)。他们是离开教会的叛教分子(),这表示他们不再是信神的人,他们散播众使徒所不认同的信仰,他们的道理也使得一些信徒离开了真理,他们甚至想要引诱整个教会离开神的恩典真道,以搅扰信徒的心作为手段(、24)。

圣经的观点

初期教会的混乱发生在部分已接受基督,并且受洗的信徒当中。为了要保护教会,使徒们给予明确的指导以保守神赐给教会的恩典,尤其保罗更以长篇论着律法的功效与行为3和神恩典之间的不同。律法是圣洁也是良善的(),并且创建起神那不变更、永远长存的道德标准,但是,律法唯一的缺点就是,它无法赐予生命()。

我们必须了解耶稣赐的恩典是要引领罪人归回向主;隔断人与神中间的墙(罪)在相信耶稣后就会被拆毁,而信徒们会被接到神那里去。在信耶稣之前,罪人乃受律法的审判,但现在在神的恩典下,罪就得蒙赦免。是的,神愿意接纳罪人。只要一心相信耶稣、遵行祂的真理,人就不会被定罪(约三17-18),得以保守在祂的恩典之中,但只要人的罪还在,就无法回到神的身边。

“对于耶稣的信心”必须要坚持下去,这是完全正确的信念,也不会改变。相反的,以律法为依归来取代基督恩典的人,将再次陷入罪的意识牵绊中()。这样的人越想靠律法,就会越缠累在罪里,这也是为什么保罗表示想靠律法得救是个根深柢固的问题。保罗强调,只靠律法的人最后只会绝望(),因为就人的能力而言,律法永远无法守的完全。

现今的主流基督教

自从罪进入这个世界(),罪对于可悲的人类而言如同一种无法解脱的束缚,世人在神的眼中尽是罪恶,进入一个完全没有希望的状态。死的罪状一代传过一代,它败坏人心的威力强大无比,紧抓世人,叫所有人无论如何都要面临死亡()。这是一个所有人类都必须面对的严峻事实,一个令所有人却步的结局()。谁能将堕落的人类从这永远的定罪中拯救出来呢?

大致上来说,主流基督教的世界观,对于基督工作是完善的,但是他们对于基督的工作实质运行在人身上的认知则需要调整。前者所论述的是神如何将救恩白白赐给信耶稣的人。圣经告诉我们,耶稣是唯一的解答,祂能够解决人类无法解开的救恩问题。救恩来自对耶稣的信心,而信心则是神赦罪的关键要素。要从神得到如此的恩典,人就必须承认他们的罪。

对于后者,他们的论点根源是“任何形式的行为都将使神的恩典丧失果效”,他们甚至引用保罗反对犹太派信徒的部分论述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对他们而言,坚持行为与救恩有关就等同废除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大工,他们更将其严重性与罪相比,认为这等于是认识基督后还刻意背叛祂。

认为人只要相信耶稣即可,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包括遵行神的话语)就能得救,这样的论点显然有问题。例如,他们认为守十诫是回到律法里、守诫命的人是受律法的捆绑,并且没有持守完全的人将受律法的审判。在他们的认定中,诫命已同十架钉死(;),在恩典时代下,律法不再有约束力,并且已从基督徒的生命中移除了。从这角度来看,现今有不少的基督徒完全走在与初代教会犹太派信仰相反的路线。

按圣经的回复

其实,以保罗的护教论述来废除诫命的遵行根本是抓错重点。保罗要说的是,想靠着守律法得救而不信靠耶稣,是错的。简单地说,耶稣才是救主,而不是律法。保罗的教训是要强调基督死在十架上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神的恩典无法,也不该成为信主后继续犯罪的免死金牌()。一个已经蒙受恩典得救的人还滞留在堕落里──这是一个令人完全无法想像的状况。

的确,律法无法拯救我们,但保罗完全没有废除律法的意思。圣经告诉我们,律法与神的恩典并不是对立的(),即便在神的恩道高举之后,律法与恩典仍旧不是对立的。当人在罪中,他们就在罪的权势下,没有力量去做他们想做的;但是,罪被移除后,人就有能力遵行律法();借着圣灵加添能力,他们更能坚固律法()。

保罗说,我们若不顺从圣灵引导,我们就在律法下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有两个层面可以思考。第一个层面是,在律法下并不是守律法的结果,而是不顺服圣灵带领的结果。这代表我们给肉体有犯罪的机会(),让腐败有机会玷污人心(灵魂)。这样的玷污可能造成无法悔改的局面,尤其是我们已经认识基督并且领受了祂的恩典。

第二个层面是,在律法之下是一种存在的状态。这样的存在是一种远离神恩典的状态。当这样的清况发生时,罪便控制了人的生活。事实上,远离恩典与违反神的律法有着复杂的关联。在《希伯来书》中,作者提醒信徒要谨慎小心,不可亏欠神的恩典,而唯一持守的方法就是远离污秽的玷污()。这教训十分清楚,不守诫命会使人从恩典上堕落。在《希伯来书》上下文的脉络中,作者亦勉励信徒务要追求和平与圣洁,而这些基本上就是要持守诫命。

“因着恩典得救”是什么意思?

“因着恩典得救”,圣经到底是怎么说的?“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保罗在此教导的主题是以神无可比拟的爱为中心,这爱要给一切信基督的人。基督能引领罪人离开罪孽,进入教会合为一体;这就是神所赐给我们无可超越的恩典。

在这个教训中,保罗清楚的诠释“因着恩典得救”的内涵。他将此定义为一个过程。既然这是个过程,我们就当顺从;我们必须要经历死在过犯中、并与基督一同复活的过程()。借着实质的顺从,我们就能蒙拯救,这是恩典。因此,“因着恩典得救”并不是被动的,也不单单只是思绪的发展,更不是只存着对神的相信却不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中的历程。

圣经对这个过程说明的非常清楚:在阐述与基督同死的道理时,保罗指出受洗归入基督的人,就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借由洗礼进入死亡,受洗者的旧人就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并且将要与祂同复活()。这整个过程的本质是借着神的赦免将人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这也是为何彼得说洗礼是为赦罪(,二二16)。当一个人的罪被除去,他就被迁到神的国中──这就是神的恩典。

神拯救的作为──洗礼

然而,有些人会说洗礼是一种外在行为。对他们而言,强调洗礼是得救必要的条件是错的。在此有待解决的问题是:“接受洗礼就等于靠行为,而不靠基督来成全救恩吗?”我们看看保罗的教训:“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若受洗和守律法的行为是一样的话,为什么耶稣和彼得要声明洗礼能拯救?(;)

按上下文来看,如果单单恩典就能拯救而不需要洗礼的话(因为洗礼被视为是一种行为),那么为什么保罗会将“靠恩典得救”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过程画上等号?经历这一过程不也是一种行为吗?以此类推,若说靠恩典得救与任何行为无关,但却同时教导信徒必须走过领受恩典的过程,那么保罗不就是自打嘴巴吗?很明显的,受洗是信心的行为,不是律法的行为。信心的行为不是为了要靠人的力量或品德成全公义,乃是要借此完成基督的教训,为要领受祂的恩典。

无可否认的,洗礼与恩典的救恩是不可分离的。或许,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洗礼与出于律法的行为是不同的,这是神的吩咐,为了赦免我们的罪。这整个过程彰显著神帮助我们的大能与智能。借着圣灵,我们历经基督的死亡、埋葬,以及复活,最终领受在基督耶稣里的新生命。这一切的目的是要让我们能够回到神的面前;因此,洗礼可说是神所创建的救恩行动。

受洗是出于信心的行为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相信只有信心能拯救而否定洗礼的重要性,将与圣经多处的记载产生冲突。我们需要记住洗礼那无可取代的功用──拯救(;)。既然圣经所记载的不会自相矛盾,这两个观点一定可以结合。一个完整的信仰有两个层面:一是要相信只有耶稣能施行拯救,二是信徒必须遵守神的话语;两者失其一的信心都算不得信心。

因此,接受并且走过神预定的进程(洗礼),绝非是受洗者的信心不足,相反的,那些不相信洗礼救恩的人才是真正缺乏对圣经话语的信心:“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

这里所提到的非人手所行的割礼就是指洗礼。洗礼能生发功效,因为圣灵能行奇事叫人从死里复生,就如同祂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一样()。因此,我们需要对神有信心,这信心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要相信神指示赦罪是要透过洗礼完成的。第二,我们必须要相信神透过洗礼使我们从死里复活的作为。有了信心,整个洗礼的过程将不再被视为一种象征或人的作为,反而在敬虔中明白这真是出于信心的行为。

恩典与真理

约翰教导我们,人若接受耶稣基督,相信祂的名,祂就会赐给我们权柄作祂的儿女(约一12)。有什么比成为神的儿女更好的?神造人的用意就是要人成为祂的儿女、祂做我们的父亲,这是神对人的恩典。《路加福音》的作者便清楚透测神的这项旨意:亚当被称为神的儿子()。尽管人不断得罪神,神的心意却从未变过;从亚伯拉罕被选召,直到神的教会达到完全,这个神圣的旨意从没变过(;)。

然而,使罪人得自由(恩典)的属天旨意要能发挥功效,人就必须要回应神的呼召。既然神是那一切美善的源头,人类也要完全顺服祂的指示(真理)来领受祂。没有主的恩慈与真理,所有的一切都将灭亡;唯有真正明白世人已深陷悲惨罪孽之中、毫无能力解脱罪恶枷锁时,人才会了解顺服神的必要;也唯有顺服主的人才有权柄成为主的儿女,这是主所应许的(约一12-13)。

“权柄”又指权力或特权(约一12-13)。神所赐的权柄使我们能够改变,成为祂的儿女。不过,这权柄是要赐给那些信祂名的人,相信祂的名就是要顺服于主的管辖权下,要愿意活出能够彰显神的名(耶稣)所代表、所期盼的生活。《约翰福音》的信息脉络便明确地指出──相信“耶稣”圣名(祂的名)的人,就是从神生的(约一13)。

在圣经中,“从神生的”概念由不同的词语方式表达(约一13;,三9,四7-8,五1、4、18),包括“由上天而生”(;中文标准译本注脚)以及“重生”(;、23)。这些词句都指向同一件事──从水和圣灵生的。这些消息带着神的旨意,要帮助身陷罪恶的世人,确保他们能有一条活路──就是赦罪──回到主的面前。要使罪得赦免(恩典),我们就必须怀抱感恩的心来接受祂所指示的洗礼(真理)。

结论

在使徒时期,从犹太教归信主的人不了解神的恩典是白白赐予的,是没有人配得领受的,他们要求外邦信徒将律法的行为当作救恩的条件,严重误解了基督在十架上的工作,因为人的行为是无法除罪的。要解决罪的问题,唯有透过耶稣的救赎,但从犹太教归信主的人,他们的固执使他们在灵里瞎了眼,无法看见基督要照亮这无助世界的恩典之光。

但是,现今有一些的基督教却又将信仰往另一个极端发展。主流信仰只谈论基督以及祂的死,主流教派不相信他们需要做任何事情来领受救恩。他们不明白信主后,律法与信仰上的关连,因此,他们走上一条完全撇弃十诫的道路。事实上,保罗的教训不是在讲诫命已在基督降世时废除,而是教导信徒唯有倚靠基督才能使罪得赦,而非靠律法;有了信心后,就更当坚固律法(、31)。

我们因着恩典得救(从罪中得自由),并非靠着我们的好行为,这是绝对的圣经真理。耶稣带着“恩典”与“真理”来到世界,这表示人必须要认识并顺服真理才能领受耶稣所要白白赐给信祂的人的恩典。保罗教导我们唯有经过罪中的死,以及与主从死里同复活的过程,人才能领受这救恩()。毫无疑问的,这只有洗礼能做得到,也唯有洗礼才能()。

注:

1.从《约翰福音》推测,“恩典”是成为神儿女的礼物;这需要我们从神而生(约一12-14、16)。 2.真理是神的标准、原则。 3.律法的行为指的是为了救恩而守割礼以及诫命(律法);这些不是信心的行为()。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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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503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