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论坛:你们要在主里喜乐(二)

追求属灵成长的喜悦(上)

黎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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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黎为升 |圣灵月刊461期-2016.02|主题/信仰再复兴(下)

经文进度:

追求生命成长的意义

追求自我实现是人生较高层次的需求,往往在其中,人们可以借此证明自己超越平凡的价值;这也让我们能理解,为何有人冒着生命危险登高山、下深洋,或是中年转业、选择从事没做过的事等,诸如一些看似不甚理性的决定。

改变、突破、成长这三部曲一直是人进步的原动力,因为这会给人得到历经风霜而蜕变的喜悦,若这三部曲是在灵里发生,也就是伴随着神的期待来改变、突破、与成长,那喜悦的赏味期更可延伸到永恒。然而要如何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保罗从开始,便从他个人属灵生长的经验,来向读者揭橥这个重要的人生议题。

如何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

不能自认为已经到了终点

在第12节的“使完成”,意思为完成一个动作,且带到一个结束点。保罗之所以会说:“因为我非已经得着或已经完全”,是为了避免腓立比教会对他之前在第8节所说的“我得着基督”有所误解,也就是在第8至11节所说的:认清信仰的根源就是得着基督、信仰的本质在于内在的信、真实的信仰要伴随着复活……等这些事。保罗解释说,他的属灵状态不是已臻完全,或是他已经到达一个属灵的山顶,而是仍处在一种不断追求长进,尚未到达山顶的景况。

也正如此,保罗在第13节再一次重新强调:“我不认为自己已抓住”。“抓住”有努力得到或是使某物成为自己的拥有物的意思,保罗用完成不定词的“已抓住”,表示“抓住”这动作已经发生,且这状态又持续到现在。因此所谓“我不认为自己已抓住”,意思是他透过更仔细与更合理的方式来思想他当时是否已经“得着基督”,答案是否定的。

人因为是神按着祂的形象所造,因此人具有追求完美的驱力来满足自身存在的意义,这类的追求之初衷是为了取悦神。一个人蒙神的喜悦,不只是在乎他做了什么,更在乎他是否活在神前,满足神当时对他的要求,这是一种完全,但这也只是“相对的完全”,而非“绝对的完全”,因为接着神会在下一个阶段给我们另一个追求生命长进的空间,直到人的生命结束之际。

正如同约伯在他尚未接受大试炼的时候,神就已经定义他是“完全与正直”(),那是指那段时间约伯满足神在“敬畏神,远离恶事”的要求,因此神当时认定他的确在“敬畏神,远离恶事”的方面是完全;然而在“认识神”的方面,他仍停留在“我从前用耳朵听见祢”3,故此神熬炼他,使他在认识神上,达到“现在我的眼睛看见祢”的完全。

因此,保罗说:“我不认为自己已抓住”,是站在只要他尚未走完人生道路的一天,他就有神赋与他当要追求的事,使他属灵的生命仍然日日成长,直到“当跑的路他跑尽了”的那一刻。

查看自己过去是否有照神对我的期待去做

保罗认为要把事做对之前,应先反省这件事是不是“对的事”,也就是这件事是否是“那个让我被基督抓住的目标”的事,换句话说,若这件事是“对的事”,则在进行中直至完成这件事之后,一直都能被主耶稣抓住;若否,一切的努力都是枉然。

他之所以会有“目标对,努力才有意义”的想法,始于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基督徒的时候,主耶稣认定这个行动是“逼迫主”,至终就是“用脚踢向刺”()的行为,即便成功,换来的只有更多的遗憾与痛苦。过去保罗自以为为神所努力的一切,到头来都是枉然,这类如此的热心与付出,一旦无法符合神所期待的时候,最终便无法通过死的考验,也就是说,当生命一结束,所付出的便付之一炬。

神要“抓住他”,就必须改变人所抓住的目标。后来保罗蒙恩时有个特别的异象,这个异象转变了他的人生,让他完全换一个“抓住”的目标,那就是他向亚基帕王见证他信主的过程中所提到的,神在异象中对保罗说:“我要拯救你自百姓与外邦人而出,我要差遣你进入他们那里,我要打开他们的眼睛,从黑暗到光明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的回转,使他们得到罪的赦免与有分于那些成圣的人因信我。(直译)”()。这个新的目标与之前保罗致力于维护犹太教法统的目标截然不同。

因此热心事奉神的人,有时真的必须暂时停住自己的脚步,好好省思自己过去所付出的一切,所竭力追求或是所抓住的,真的是“借着这个我也被耶稣基督抓住”了吗?

设置一个努力追求的目标

保罗在第12节说到的“目标”,意思是某人的宏愿与努力的目的,或是立志所期望的结果。

当他在第13节说:“但一件事”,从下文看来,保罗的意思是“我只做一件事”,原文这种省略的讲法强有力地表达了保罗只有一个目标,并且把他全部力量都集中在这一个目标上。或许保罗在信仰的路上常常为自己设置一个明确的目标,但此时此刻他只集中在一个目标,就是“一方面忘记背后的事;另一方面竭力面前的事”。

这也表示保罗现阶段的生命成长目标,就是不要因之前的成功,而慢了之后的脚步,尤其是似乎已看见一个阶段性的结束,但事实是尚未达到终点的时候。按照保罗之前所描述的,此时他向上控诉到该撒这件事,应该是进入尾声的时候,无论是对当时的教会,或是他个人的工作,都有一个明确与好的结果。然而,当前段路跑得好、跑得稳当的时候,往往也是灵性最容易失去儆醒的时候。

大卫得罪神便是正值他的军队已经屡屡打下胜仗,而且是约押围攻亚扪人的拉巴城、暂时无须他到前线带队的时候。4那时他失去了目标,一国之君竟可以在大白天待在寝室睡觉到日落,又悠闲地到房顶走来走去;就在前线即将见到胜利战果的曙光之前,却栽跟头而得罪了神。

对新的目标付诸行动

有了正确的目标,内心的力量才有方向。第14节的“我朝着目标追逐(竭力追逐”,与之后所出现的“努力”这两个现在时态分词(participle),为同一时间发生的动作;换句话说,当保罗说:“我朝着目标追逐”的时候,他也同时要“忘记背后的事”,并同时要“竭力面前的事”。

故此,什么是对新的目标付诸行动?就是达成一个暂时的目标后,不再流连于成果上,而是必须接着给自己另立一个目标前进,免得我们有任何自满自足之感,影响了之后的追求。这就如同一位赛跑员,若是回头往后看自己跑了多远,或查看其他人跑得如何,这样的举止,势必会影响他前进的速度。

忘记背后的事

在第13节中,保罗所谓“忘记”不是从记忆中消失的意思,而是正好与我们领圣餐的时候,主所说要“为了我的记念(直译)”中的“记念”的意思,是将过去的一个行动唤回到现在来,使这过去的行动对现在产生影响;而“忘记”,就是“不要记念”的意思。

这就好比美国NBA职业篮球赛,当某队打了一场大胜仗之后,他们不能沉醉在胜利与欢呼之中,因为明天可能又有一场硬仗等着他们。简言之,“忘记背后的事”,就是保罗不容许自己记念过去的成就,而影响他目前向前追求的心。

竭力面前的事

在第13节中的“面前,在前面的东西”,是指第14节所说的“目标”和“奖赏”。

保罗所追求的目标是“为了神向上呼召的奖赏”,副词“)”(),也就是呼召的方向从天而来,或是说这呼召是属灵的,不是属地的;另外“向上呼召”也可说是“……呼召你们的神进入祂的国度与荣耀(直译)”()。总之,所谓的“向上呼召”就是“从天上”并且是“到天上”的呼召。

保罗所追求的奖赏,是“向上呼召的奖赏”。所谓的“奖赏”是指赢得一场竞赛所获得的奖项或报酬;保罗曾要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要像运动场上的选手一样,为了奖赏而“凡事克制自己(直译)”(),但一般选手所得的奖赏是“能坏的冠冕”,而属灵的奖赏则是“不能朽坏的冠冕”。因此“向上呼召的奖赏”,就是回应从天上,并且是到天上的呼召,并付诸行动得到那“不能朽坏的冠冕”,而且这“向上呼召的奖赏”会将我们的注意力带到“祂的国度与荣耀”之中。如此,才会有出于神的真喜乐徜徉在我们的生命里。

参考书目:

原文圣经部分

1.希腊文圣经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腊文字典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Kittel, G., Bromiley, G. W., & Friedrich, G. (Eds.). (1964–).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5.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希腊文文法部分

1.J. Gresham Machen, 吕荣辉、戴绍曾译,《新约希腊文》(第四版),高雄:圣光神学院,1983。

注:

1.笔者为了忠于原文,所引用的经文均直接从Nestle-Aland 第27版希腊文圣经与BHS希伯来圣经直译为中文,因此笔者所译出的经文便忽略中文的流畅与文雅。

2.本文的字义皆出于希腊文原文字典,书目请参见本文末所列的参考书目。

3.本句直译于,和合本译为:“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祢”。

4.可对照“,十二26-31”与“”的经文。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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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425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