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𦈎然|圣灵月刊438期-2014.03|主题/从传道书看人生(上)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所以要约束你们的心,谨慎自守,专心盼望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所带来给你们的恩。……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15、16)
所多玛化的世界法律潮流
近年来,各国立法机构,尤其是西方美欧国家正倾向一种允许同性恋伴侣在法律上享有合法婚约的潮流。自2001年,荷兰成为第一个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并认可其婚姻有效性的国家以来,全球已有15个国家,美国14个州及华府首都,英国的两个地区英格兰、威尔斯,及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地区则有尼泊尔、越南、台湾等,有审议同性婚姻的判例,并正进行立法进程中。1
上列国家地区之外,另有十九个国家及四个地区,承认同性结合为“民事结合”,在权利与义务上与传统婚姻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不称作婚姻。另有几十个国家及美国多个州,正在进行同性婚姻的政治与法律辩论中。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捍卫婚姻法案违宪,从而使同性婚姻在联邦层面合法化,然而美国各州仍然有权决定该州同性婚姻是否合法。此事件被认为是同志维权运动的重大进展。同注1
2013年11月19日,台湾立法院召开“婚姻平权草案”公听会,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强调说,还给不同性取向者合法婚姻权,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和平等权。台湾宗教团体和“爱护家庭大联盟”则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今造成伦理大崩解,正反双方严词交锋。2事实上,2012年12月台湾立法院已将民法第672条:“婚姻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修改为“婚姻应由双方当事人订定”。将“男女”二字删除,并通过一读,目前进入二读前审查阶段。
除了上述台湾立法院修正民法972条一读通过之时,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又计划推出“多元成家法案”,强调“同性婚姻、伴侣契约制度、多人家属、收养制度”,准备进入立法院讨论。他们主张,婚姻与伴侣制度皆适用于同性与异性之间,直系血亲之外皆可成为伴侣,不限性别,不限人数,多人成家,共同生活,又可领养小孩。希望通过立法,以求取合法,不被歧视的平等待遇,以争取所谓平等、自由的宪法所赋予的人权保障。
圣经,详实精确地记载着,耶和华真神向亚伯拉罕显现,告知他,因为所多玛城和蛾摩拉城的罪恶甚重,声闻于上主,因此亲自来察看他们的行为是否果然如此;若然,必将其毁灭。虽经亚伯拉罕多次代求,神应允只要有十个义人就不毁灭这城。虽是如此,神依然照其所察看的,毁灭了那些城邑,因为连十个义人都没有。所记述的,就是行同性恋的所多玛、蛾摩拉二城,受神审判的遭遇。“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这则人类集体行恶、犯下悖逆情欲罪行,受天火刑罚之史实,主的弟兄犹大受圣灵感动证实、断言道:“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7)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神所憎恶的罪恶,今日却成为世界各国争相通过的合法法律条文,这股邪恶的潮流正在淹没世界各国的立法机关。人们在自由、平等、人权的借口下,正在以公义的旗帜包庇罪恶的泛滥,纵容淫乱社会的罪行,不断在伤害人类生存的契机;其结果,将来必带来毁灭性的灾祸。
基督徒处于末世危险的日子里,淫风狂雨乱飘,人心倾向罪恶;精巧合理化、合法化那违逆真神旨意的恶行;个人邪淫的喜好在黑暗权势的散播、传染下,污染了整个社会、邦国,成为了普遍化的一种凶猛潮流。这种可羞耻的情欲已似烈火燎原般,影响了人类这个世代与下个世代的生命中,那向善、向真、向美的生存契机,而预留下真神的烈怒,以致毁灭的日子,速速来到。我辈基督徒绝不可受此歪风罪行之影响,当坚定持守圣经的真理,遵守神的诫命、典章、律例,以主耶稣与使徒的教训为基础,对抗世上黑暗淫乱的权势,保守神儿女圣洁、荣耀的身分,以待主来。
以下本文谨就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及多元成家立法的问题,根据圣经真理的基础,从神创造的神律秩序上,以及神本伦理道德与人权至上,自由主义的辩证上作探讨,期盼阅之者能清楚分辨、抗斥那违反真理之邪思谬论;进而勇敢拒绝诱惑、试探,绝不与罪恶妥协,在世上与黑暗分别,保守圣洁的基督徒生活,以荣神、益人,得生命的平安与喜乐。
从神的创造谈神律秩序(、22-24)
神造人原是造男造女,依两性设计,从一本造出万族来。神造万物各从其类,也是一公一母,繁衍后代。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按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祂赐福给人类,叫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个世界(,一28)。从亚当、夏娃开始,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在婚姻制度下,成立家庭,携手奋斗共度一生。这似乎是普世性(universal)的社会基本形式与价值。如前所述,世界之子似乎执意要翻转创造之主所定的创世秩序。神在创造世界的开始与持续的治理、维护中,有几个秩序是人类无能、无法,也不可以去更改,去违犯的秩序,因为这是生命秩序之律,即神律的秩序,而非人类的秩序:
1.创世秩序(created order)
神创造了万物(物质宇宙及一切生物),设置了万物相处的社会秩序,即人管理地球()及众生物,也为人类设立了婚姻制度(),创建了家庭秩序,神学家称为创世秩序。
2.性别互补论(gender complementarity)
神所设立的家庭中有男有女,因此内核家庭成员由一男一女组成,异性结合,是以对方相异之处,互相补足对方之不足,神学家称之为性别互补论。神造万物有公有母,分别雌雄,人有男女,以延续生命,造作万物,赐福一切生命,使之生生不息。如《诗篇》所记:“耶和华啊,祢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能造成的;遍地满了祢的丰富。”(诗一○四24)
真神创造生命、延续生命的智能,祂的永能和神性借着万物的生存表明了一切。古人有谓:“孤阴不能生,独阳不能长。”之观察叙述,与《创世记》神的创造人类(男、女)是一致的。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叫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
3.独一的创造(male or female)
德国科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认为神在创世时为人类定下的社会秩序,可用男用女(either male or female),即所记载,神造人时(或人从母腹生下时),人不是男,就是女,一定有一性别的。所以一个人不应该否定自己的性别,想办法成为中性人(即变性)。
4.两性的设计(male and female)
上述所言,每一个人皆是一个“她或他”(she or he)而非它(it)(中性人),但经上说那人独居不好,所以神造了一个配偶帮助他()。依照神的设计安排,男女非隔离独居的,神要男女结合,过一个互助的生活,这就是两性(male and female)的意义,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而非中性,或同性之间的结合。人性圆满的发展有赖两性和谐互助的生活,它同时也是神对人最大的赐福()。
性泛滥时代、思潮、背景之探讨
现代的民主政治是基于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制度。自由主义基本的假设即认定每一个人本身就是不一样,每一个人追求幸福,但有不一样幸福的答案;钟鼎山林各有天性,不可强加约束。故自由主义认定,若每一个人均是平等的,就当给予每个人适度的空间,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自己生命的解答。所以自由主义强调的是平等,肯定自由的价值。换句话说,如果能让人充分发挥自我,不受任何压抑,发展出不同的生命情状,才是自然的现象。若然如此,社会多元乃是必然的。基于此种假设,才有今日之民主政治,这就是自由主义所主张尊重每一个体之自决,强调宽容的精神,主张合理的多元……。3
上述的政治观念与社会现象有一个特色:即个人主体性的强调与人的自我肯定加强,人为自己所喜欢的事情去寻找一个意义,这是以人为本的自由主义的基本想法。尤其在后现代社会的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膨胀、色情媒体泛滥的时代,传统道德文化、伦理制度在人类主张个人自由极端化的趋势下,传统社会中以一夫一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正在逐步瓦解。整个人类社会正在加速自我分化,以自我参照的标准,以自己喜爱的方式去追求不确定的变革。因此,各种社会稳定性逐渐摇动,作为整个社会和文化制度维系的基础,其中心结构越来越松动,所谓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的松散结构正迅速蔓延,社会风险性不断增加。
今日基督徒所面对的“同志婚姻合法化与多元家庭立法”诸现象,即上述后现代社会现象生活特征之表露。这是追求不确定性的后现代人们的心态和思考模式:认为没有绝对的真理、美善和正义;一切的真理、美善和公义皆是可质疑而相对的。在自由主义极端思考之推波助澜下,人们以生活的游戏化和无目的化作生命意义的中心,不再关心真理的重要性,在游玩中生活、玩生活。在其中寻求自由、创新,在自由自在的探索中,不断流浪、游牧,找寻不确定的人生意义。人类在恣情纵欲的性爱享乐中,为自己寻求定位。“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恶人面带骄傲,说:耶和华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为没有神”()、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因此,真神为人类整个生命丰盛的婚姻基石与家庭伦理,正遭遇了崩溃毁坏的大浪冲袭。
“万恶淫为首”的中国伦理道德已消失无踪,《启示录》中有一属灵的异象正显现在二十一世纪的繁华大城中。使徒约翰看见另有一位大有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他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因为列国都被他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上)。(下期待续)
注:
1.参考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80%A7%E5%A9%9A%E5%A7%BB/同性婚姻。 2.《自由时报》A13生活版,2013年11月20日。 3.〈儒家伦理的现代化〉,《哲学杂志》,1995年4月,p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