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吴明真|圣灵月刊428期-2013.05|主题/春晖寄思
一.前言
在古代以男性为主的社会中,女性的角色常被忽略。但在《士师记》中,却记载二十多位女性,例如有作先知与士师的底波拉(),有杀死敌人将军的雅亿(),还有士师基甸的妻子()。《士师记》中,也记载着许多的母亲。有些母亲的行为良好,可以成为信仰的典范;有些母亲的行为偏差,能够作为信仰的鉴诫。以下拟根据《士师记》来探讨两位不同类型的母亲。
二.遵守神命的母亲
《士师记》中最后一位士师是参孙,他的母亲是很特别的女性,值得我们来学习。兹简述其优点如下:
1.注重身教
参孙的出生相当特别。他的母亲原本是不能怀孕和生育的。在以色列传统中,一个女人如果不能生育,表示她是被神厌恶的,会受到人的欺负、讥笑(参:)。因此,参孙的母亲可能有很多的痛苦和悲伤。虽然《圣经》未记载她曾向神祈求,但神的使者主动向她显现,声明她将怀孕生一个儿子。而且,要求她作一件事:她自己要分别为圣,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母亲不但要“言教”,用言语教导儿子;而且要“身教”,亲身作榜样让儿子来学习。
同样的,在新约时期,耶稣也为我们留下“身教”的榜样。主耶稣与门徒分离以前,向父神祷告,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就是神,祂原本是圣洁无罪的,因此不必再分别为圣。但祂为门徒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以便门徒也能成圣。就如同无罪的耶稣原本不必接受洗礼,但祂为了尽诸般的义,想给门徒留下榜样,就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门徒在耶稣的身上,不仅听见真理,而且看见真理,因为耶稣就是真理。门徒照着耶稣所行的去行,耶稣走在前面,门徒跟随在后面,这就是“身教”,能使门徒成为圣洁(约二十一19、22)。所以我们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更要“行道”,在日常生活中将真理实行出来,这样在所行的事上必然得主祝福()。
2.尊重丈夫
参孙的母亲十分尊重丈夫。她一听完神使者的话,立刻就回去告诉丈夫玛挪亚。玛挪亚就向神祈求,请祂差遣那神人再来一次,好指教他们怎样对待这将要生的孩子。一般而言,在教育年幼儿子的事上,母亲比父亲更重要,因此神垂听丈夫的祈求,但却再次向母亲显现、说话。母亲就急忙跑去告诉丈夫说:那日到我面前来的人,又向我显现。她是一位尊重丈夫的人,因此盼望自己的丈夫能和神的使者直接对话()。
同样的,在新约时期,使徒保罗勉励我们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和睦的家庭生活,来自于遵守主的教训。在女权日益高涨的今日,作妻子的仍应凡事顺服丈夫。因为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头,而丈夫是妻子的头,就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一样。
3.明白真理
参孙的父亲玛挪亚想接待神的使者,因此预备一只山羊羔。神的使者对玛挪亚说:我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预备燔祭,就当献与神。他就将一只山羊羔和素祭放在磐石上献与神,参孙的父母亲观看,见火焰从坛上往上升,神的使者在坛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他们看见,就俯伏于地。神的使者不再向参孙的父母亲显现,玛挪亚才知道他是神的使者。玛挪亚对他的妻子说: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参孙的母亲却对他说:神若要杀我们,必不从我们手里收纳燔祭和素祭,也不会将这一切事指示我们()。参孙的母亲对神的话语有深刻的认识,因此能领悟神的吩咐,并且适时的告诉丈夫,帮助丈夫的不足。
今日教会中的姊妹要效法参孙的母亲,能够遵守神的命令,成为才德的妇人()。不但家中的丈夫、儿女心里倚靠她,而且她还可以帮助教会的圣工,使众信徒得到造就。
三.不遵守神命的母亲
《士师记》的结语是第17-21章。那时没有士师执政,各人任意而行。以色列人受到迦南人的影响,已经彻底的世俗化。一方面,百姓设神堂拜偶像,导致信仰的堕落(士十七1-十八31);另一方面,百姓灵性混乱,导致道德的败坏,引起支派间的内战(25)。在第17章中记载一位母亲,值得我们作为鉴诫。兹简述其缺点如下:
1.不明白真理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他母亲的银子被偷,有一千一百舍客勒,这是一笔巨额的款项,她就咒诅偷银子的人,后来知道是儿子偷了,而且他已经将银子归还她。母亲疼爱儿子,为了避免儿子受到咒诅,就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表面上,米迦的母亲很虔诚,经常将神挂在嘴上。实际上,她完全不明白神的心意,自己想怎么作就去作。米迦的母亲将神作为工具,先是轻易地奉神的名咒诅,后又奉神的名祝福,这是违背十诫的第三诫,不可妄称神的名()。
我们今日是否也将神作为工具,自己想怎么行就去行?虽然已经相信耶稣,但不明白真理,观念与未信者一样。在人生观方面,我们只重视追求今生的钱财、名利;但耶稣勉励我们,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在婚姻观方面,我们认为与未信者结婚无所谓,反而可以带领另一半来归主;但《圣经》告诉我们,娶外邦女子是行大恶,干犯我们的神()。因为最后会忘记真神,去事奉偶像,行神中看为恶的事()。在奉献观方面,我们认为各人可以随意奉献,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但《圣经》告诉我们,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十分之一是当纳的,是属神之物,我们一定要献上,不可以夺取神的供物()。倘若我们要得到神的喜悦,能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就要追求明白真理,而且要谦卑的遵守《圣经》的教训。
2.不重视宗教教育
米迦的母亲不重视家庭的宗教教育,她没有将神的话语教导儿子,使得儿子的行为与外邦人一样。米迦偷了母亲的钱,当母亲咒诅小偷,他害怕咒诅会应验,才把银子归还母亲;但他并没有认罪悔改,还理直气壮的责怪母亲随便发咒。天下父母心,没有人愿意咒诅自己的孩子;但是在知道孩子偷东西之后,母亲没有给予教导,反而给予祝福,孩子很难有是非之心。
当米迦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原本母亲想将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献给神,但后来只献上二百舍客勒银子。儿子偷了母亲的钱,但母亲也偷取承诺要给神的钱。显然这个家庭的信仰受外邦人的影响,已经堕落到是非不明的地步。如主耶稣指责假冒伪善的人所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圣经说到:“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所以我们要重视孩童的宗教教育,不但要在家中教导,而且要带他参加宗教教育的聚会。当孩童的信仰根基稳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神。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父母的职责是要将信仰传承给子女,将他们带到神的面前,使他们都能有永生的盼望。倘若我们的子女有属世的成就,成为企业家、大官、教授,但却对属灵的信仰冷淡,将来无法进入天国,信仰无法传承给子女,我们是否能无愧见主面?
3.受到外邦风俗的影响
米迦的母亲发现偷钱的人是自己的儿子,为避免咒诅成真,就在家中设立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神像,而且分派自己家人作祭司,因为认为如此行可以得到神的赐福(、13)。米迦的母亲自认奉献财物给神,就可以赎罪,而且她仿傚外邦的风俗,用雕刻偶像的方式来奉献。米迦与母亲一起雕刻神像,设立神堂,又制造以弗得,这是违背十诫的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以及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原本以弗得应放在示罗的会幕中,该处有世袭的大祭司,使该地成为百姓的敬拜中心。但米迦和他母亲却在自家私设神堂,将宗教祭祀私有化;他们私造以弗得和神像,以偶像来替代神,而且私立自己的孩子作祭司。其实他是以法莲人,不可以作祭司;只有利未支派亚伦的后裔,方可作祭司()。米迦和他母亲不以耶和华为王,所以就任意而行。
米迦的母亲想为儿子赎罪,因而私造偶像来替代神。这偶像后来被但族人抢夺,成为但支派的偶像()。在列王时代,王国分裂之后,北国立耶罗波安为王,他铸造了两个金牛犊,一只安在伯特利,一只安在但。这事叫百姓陷在罪里,因为他们往但去拜那牛犊()。可见一个糊涂母亲的影响,是何等的深远!不但影响个人、家庭、支派,甚至连国家也受到影响。罪像面酵一样,一点面酵就能使全团发起来()。所以我们要谨慎自己的行为,把旧酵彻底的除净,使我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
四.结语
参孙的母亲遵神命令,成为我们信仰的典范;而米迦的母亲违背神命令,成为我们信仰的鉴诫。母亲是儿女的第一位老师,她的一言一行,孩子都会照单全收,对孩子有着耳濡目染的影响。母亲是儿女的表率,孩子是母亲的镜子,反映着母亲的行为,因此母亲要作儿女的好榜样。倘若我们要孩子能分别为圣,不受到世界价值观的影响,我们就要常常关注孩子的属灵生命,让他到老也不偏离神的道。我们要不断地为孩子祷告,祈求神能保守眷顾他,可以成为神要重用的工人,能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
参考书目:
1.曾思瀚、吴莹宜,《士师记的刻划研究》,香港:基道出版社,2010。
2.曾思瀚着,吴莹宜译,《士师记:人民任意而行的时代》,香港:明道社,2006。
3.吴献章,《背约沉沦的循环轨迹──士师记析读》,香港:基道出版社,2009。
4.郭文池,《谁是我王?从士师记看敬虔人生》,香港:明道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