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传道书的公义观

谢宏骏 主讲 Breez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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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宏骏 主讲 Breeze整理|圣灵月刊353期-2007.02|主题/信心扎根磐石上

前言

“公义”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常有人笑称法律是为律师而编写,律师们知法玩法,苦了不懂法律的市井小民。然而,法律是人所制定的,人所制定的东西,不可能完备,因为,人有人的软弱。

那神国的公义是什么?从《传道书》中,我们可以依“个人”、“社会”和“司法”三个角度来谈神的“公义”。

个人公义──财富观

取得“不义之财”是违反公义的原则。“我恨恶一切的劳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劳碌,因为我得来的必留给我以后的人。那人是智能是愚昧,谁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劳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能所得的。这也是虚空。”()。

这里的观念是“要怎么收、先怎么栽”。白白得到的资产,如:在路边捡到一百万,因为不是自己努力赚取的血汗钱,算是不义之财,不当放入自己的口袋;应该送到警察局,依法律进程来处理。另外,妄想一步登天,急速发财是不义,也是捕风,如经上所记:“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所以,累积财富,当循正当手段,一步一脚印,诚恳踏实。

那么,根据“”的解释,父母亲辛勤工作留下财产给子女难道也是不义吗?父母基于爱子女的心,卖命的为子女工作,表面上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儿女不一定会感念父母的辛勤。好命的儿女也许奢华度日、挥霍无度、败光家产,辜负了父母的心意。

如此,这些留给子女的血汗钱无啻成为不义之财。此外,西方国家的父母通常不会把全部的财产留给子女,反之,他们会把相当比例的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这种“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公共财意识,相当值得我们这些东方民族学习。

个人公义──刚强与软弱

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压。看哪,受欺压的流泪,且无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也无人安慰他们。因此,我赞叹那早已死的死人,胜过那还活着的活人。并且,我以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见过日光之下恶事的,比这两等人更强()。

这里告诉我们,饱受欺凌的弱势族群无法得到安慰,也违背了公义的原则。社会上强欺弱、大吃小的事件屡屡可见。弱势族群没有财力,没有权力,只能忍气吞声度日。但是,所谓“强者”的能力和权力都是神的赏赐,人类如何能对自己手上多得的那一份自夸?

再者,富人若仗势自己强硬的后台欺负弱小,也逃不过神的鉴察,就如说的,“你若在一省之中见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因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在他们以上还有更高的。”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居上风者也不必太过得意。放下身段、谦卑待人,才符合基督教“平等”的精神啊!

社会公义──用中道行事

在谈完个人公义后,我们要把焦点转到团体之间的关系。提到:“勒索使智能人变为愚妄;贿赂能败坏人的慧心。”揭露人类为了达成不义的目标所使用的手段,不论是强硬的“勒索”或软性的“贿赂”,都会腐蚀人的内心。

因为人的欲念或期待,我们希望运用一些手段让某些事情成功。然而,事情发生皆有定时,智能人该明辨,顺其自然,等候神的时间,如经上所说:“智能人的心能辨明时候和定理。各样事务成就都有时候和定理,因为人的苦难重压在他身上。”()

另外,作者也告诉我们:“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能,何必自取败亡呢?不要行恶过分,也不要为人而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你持守这个为美,那个也不要松手;因为敬畏神的人,必从这两样出来。”()。

我们或许会问:这里要人不要行义过分,是不是鼓励人作恶呢?如果深究这段经文背后的意义,我们会发现神希望人能追求更高层次的义;换言之,神要人类追求祂的义,并不是局限在人类狭隘想法的“自以为义”。这种更高层次的义具有宽广的特性,代表接纳与倾听,如同《箴言》所说的“惟智能人肯听人的劝教”();也如同唐太宗视魏徵为明镜的典范。

而父母对子女太过周全的爱,也可能成为“行义过分的爱”,更高层次的义,鼓励我们把爱转换成对方可以接受的爱。至于“行恶过分”,不是说行小恶无所谓,行恶的会遭惩罚不到期而死,因此一点恶都行不得。若因着人性软弱陷在恶里,要赶快悬崖勒马,不要继续行恶。

司法公义──终极的公义

最后,我们要来谈谈司法公义。现行司法制度不完全,导致人行恶不会立即得到处罚,人存侥幸之心,依然不改恶行,如“”所说的,“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此外,司法制度的腐败,也让人对司法失去信心,因为“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

然而,司法仍然应该秉持公义的准则,审判官要充分了解原告和被告的状况,不偏左右,不受片面之词影响,不独厚富人也不偏袒穷人(参:)。人世间的司法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太容易,可是,我们不灰心,因为,神是公正司法最终的依归,“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祂必察明谁善谁恶,甚至,我们的一言一行,也会在我们死后受神审问,“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

结语

从《传道书》探讨个人公义、社会公义和司法公义,更清楚神国之义的核心,让我们心生反省,祈求神让我们不要局限在人自以为是的义中。另一方面,我们也竭力追求新约的义,感念耶稣宝血的救恩,从心出发,披着基督的爱,努力朝神完全的义迈进。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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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055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