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吴明真|圣灵月刊341期-2006.02|主题/麦子与稗子
一、前言
《圣经》中的真理,含有“二元对立”的观念,例如光明与黑暗、得救与灭亡、善与恶、洁净与不洁净、属灵与属肉体等,二者间的界限分明。耶稣说:“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所以每一位信徒应该选择其中的一边站立,无法站在中间。
因为我们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我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神要我们从外邦人中间出来,与他们有所分别,不要沾染污秽;神就要作我们的父,我们要作祂的儿女()。所以我们活在世上,应该要了解自己的独特身分,能够分别为圣。
然而事与愿违,我们发现教会与社会间的界限模糊,当社会流行低腰裤、倒会等不良习俗时,教会缺乏免疫力,很快地就会发现它的踪迹。耶稣在《新约圣经‧述说“麦子与稗子的比喻”,论及在麦田里除了麦子,还有稗子,其意义如何,耐人寻味。以下拟探讨此一比喻。
二、经文内容探讨
1.第十三章第24-28节上:
“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做的。’”
比喻是用世界上人们耳熟能详的事物,来说明属天的真理。这比喻中的稗子,是一种毒麦草,吃了会头晕,产生幻觉,甚至会导致失明;1而麦子则是犹太人的主要食粮之一。“好种”能生长成为“麦子”,它是指神活泼常存的道,能使信祂的人重生(),成为“天国之子”()。
而稗子不是在田里自然生长出来的,而是魔鬼趁人睡觉的时候,将它撒在麦田里,吸取田里的养分,影响麦子的成长。“稗子”是指不听从神的道、说谎、杀人的人(),他们是“恶者之子”()。
这世界是善恶并存,魔鬼在遍地游行,寻找软弱、可吞吃的人。因此耶稣警告我们,在末日必有假先知起来迷惑人,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善于伪装,外表披着羊皮,内在却如残暴的狼。但是观看他们的生活是否圣洁,就可以断定真假。所以我们要格外儆醒谨守,相信有神的保守,必能胜过恶者的工作。
2.第十三章第28节下-30节上:
“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
稗子在田里生长的初期,与麦子的形状一样,很难分辨。成长期间,两者的根纠缠一起,要拔除稗子,恐怕连麦子也一并被拔出。当庄稼成熟时,麦穗因谷粒饱满而下垂,而稗子会长得比麦子高,很容易分辨。因此主人希望仆人能等到收割的时候,再将稗子拔出来。
耶稣的时代,门徒误认祂要在地面创建弥赛亚王国,凡反对耶稣的,都要被灭绝。就如门徒雅各、约翰因撒玛利亚人不肯接待耶稣,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这可以显示出他们平日的思想。耶稣用这比喻告诉门徒,神不会立即将恶人逐出世界,直到世界的末了才要施行审判。
3.第十三章第30节下: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
审判麦子与稗子,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而且要按照神所定的时间来审判,也就是在世界末日的时候。那日,人子要差遣使者,把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也就是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的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
有时候,我们见恶人在世上活着的时候,得享平安,不像别人受苦、遭灾,会认为神不公平,信心难免受影响,甚至产生怀疑,钻牛角尖,差一点就要跌倒。
其实,审判一定来到,善恶一定会分别出来。等我们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是掉在沉沦之中,成了何等的荒凉!远离神的,必要死亡;凡离弃神行邪淫的,都被灭绝了。但亲近神的人,将来必接到荣耀的天国里()。
三、比喻的教训
1.要时刻儆醒
在这比喻中,耶稣说到相同的土地,因为不同的种子,长出麦子与稗子两种植物,结出两类果子。
田地是指世界(),属于田主耶稣所有;世界是神所创造,由神掌权。神撒下好种,使信祂的人成为天国之子。但魔鬼却趁人睡觉时,将稗子撒在麦子里,表明这世界同时存在善与恶。不听从神的道,作恶的人,将成为恶者之子。
为什么在神的麦田里会有稗子存在呢?是魔鬼趁人睡觉的时候,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睡觉的时候”指的是夜间,表示没有光照的时候,仇敌在暗中做这件事。
耶稣是世界的真光(),要照亮一切世人;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因此,在麦田里,没有接受真光的地方,就让仇敌有机可乘,在暗中撒下稗子。如今,魔鬼也是遍地游行,寻找软弱、可吞吃的人。所以我们要尽力宣扬福音,透过基督宗教信仰的力量,让黑暗的世界渐渐趋于完美。
2.要能有分辨的智能
在麦田里,稗子与麦子同时出现。它们有相似的外表,性质却截然不同。信徒应该要有分辨的智能,了解稗子的特性。首先,他们会引进陷害人的异端,不承认耶稣是主(),甚至阻挡人相信耶稣。
例如有一位行法术的巴‧耶稣,常与方伯士求‧保罗来往,当士求‧保罗要听神的道时,巴‧耶稣就抵挡使徒,要教方伯不信真道。使徒保罗被圣灵充满,定睛看他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结果巴‧耶稣的眼睛立刻瞎了。
其次,可以观察他们是否有好行为。真先知是圣洁的神人,他们不仅自己生活上严谨,为了维护信仰的纯正,他们经常勉强百姓要离开恶道,归向真神()。
而假先知通常是道德败坏,毫无生活见证的人,他们行奸淫,做事虚妄,贪爱钱财();不但不阻止百姓作不道德的行为,甚至鼓励人沉溺在罪恶中()。耶稣警告我们,在末日必有假先知起来迷惑人,因此我们要防备假先知,只要观看他们的生活是否圣洁,就可以断定真假()。
3.要确信将来神必审判
在基督的麦田里,麦子与稗子一齐生长,却有不一样的结局。为何耶稣不立即将稗子从麦田中薅出来?因为祂爱惜麦子,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只好等待收割的日子,也就是在末日审判之时,稗子必被挑拣出来,丢在火里;而麦子要收入天国的仓库。
这就告诉我们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审判麦子与稗子,是神的工作,而且是在末日的时候施行。例如耶稣从很早就知道十二个门徒中的犹大,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稣也知道有一天,犹大会出卖祂。但因为其他十一位门徒尚未察觉犹大的恶毒,耶稣只好继续容忍稗子的存在。
后来神将审判权交给使徒与教会(),当稗子已经明显的暴露出来,继续容忍罪恶,将会影响全体信徒的灵性,此时教会应立即施行审判,将恶人赶出去()。例如许米乃偏离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就败坏好些人的信心,如同毒疮愈烂愈大。保罗只好将他们逐出教会,避免其他信徒受影响(;)。
四、比喻的扩充解释
在这个比喻中的“田地”,耶稣说是指“世界”;但为了要使信徒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更多的造就,有人将“田地”做下列扩充性的解释:2
1.教会
一般基督徒认为教会是属灵的团体,有耶稣基督为元首,不会有稗子存在,不可能发生邪恶的事情。一旦教会丑闻曝光,信徒无法接受,信心连带崩溃。事实上,教会处于罪恶的世界中,是善恶同时存在,信徒中也包括麦子与稗子。
因此,信徒应具有分辨的智能,要晓得分辨稗子和麦子。纵使在教会中,也要有防人之心,不要轻易借钱给信徒,也不要与异性信徒单独会面,如此可以减低上当受骗与受诱惑的机会。
在教会中,人们经常喜欢采行拔除“稗子”的作为,来证明自己是“麦子”,这是相当残忍的行径。
说别人信仰不冷不热,就是想表现自己信仰火热;说别人贪污舞弊,就是想表示自己清廉。压低他人抬高自己,将自己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上,这是一种自义,与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一样,难免遭受耶稣的责备(太二十三;)。
要分辨麦子与稗子,并不容易。一个外表上看来是好人,实际上可能是坏人;一个外表上看似乎是没救的坏人,最后又变成好人。
事实上,神不是按照人的“某一次”行为,而是按照人的“一生”来施行审判。如果我们因同灵一时的犯错,立即将他拔除,那么他将丧失悔改的机会。所以我们应有一颗宽容与忍耐的心,愿意多给人一些机会,让他可以醒悟、改变,明白真道()。
2.自己的心田
《圣经》中的教训,是要做为我们的借鉴。我们读《圣经》时,常会成为旁观者,认为自己是麦子,而不是稗子,如此置身事外,则读经对我们没有帮助。倘若我们能融入比喻中,假想自己的心田中是麦子与稗子共存,并以此为鉴,时常儆醒,努力灵修,将稗子逐渐去除,当可避免被丢入火炉里的结局。使徒保罗也认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中,是善与恶并存的,只是我们常常无法分辨。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并不做;我所厌恨的恶,我倒去做。故此,心中经常在交战,又无力得胜,觉得很痛苦。如果能借着不断的灵修,靠着耶稣的帮助,一定能赢过罪恶()。
“稗子的比喻”是指着天国实现之前的情境所讲的,耶稣将比喻中的“田地”解释为“世界”,如果扩张解释,将超越耶稣的原意。尽管人的心田是可以改变的,由恶趋于善;但是植物的品种却无法改变,稗子是无法变为麦子。因此将比喻中的田地扩张引申为心田,并非比喻的主要意义。
五、结语
这个世界是善与恶并存的,我们既然活在这世界中,必须儆醒谨守,努力灵修,避免遭受恶者的诱惑。分辨麦子与稗子,是神的主权与工作,神将在末日的时候施行审判。
教会在平日不轻易施行审判,但若罪证确凿,不处理将会影响多数信徒的信仰,此时才会立即将恶人赶出去,将稗子从田里拔除。审判之日虽尚未到临,但审判终将来到,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麦子将得着神永生的奖赏,稗子将遭受神永死的惩罚。
注: 1.陈惠荣编,《证主圣经百科全书》,(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5),页1133。 2.杨牧谷着,《乱世丰筵──耶稣基督的邀约》,(香港:更新资源有限公司,1999),页17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