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吴明真|圣灵月刊336期-2005.09|主题/爱你的邻舍
一.前言
在早期的社会中,治安不好,难免有些强盗行抢的事发生;当时的著作中,也有叙述强盗的故事。例如在《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描述善良的阿里巴巴在无意中发现了四十大盗的藏宝,于是将它偷出,分给穷人;在英国,也有侠盗罗宾汉的故事。
在现代的社会中,有许多警察维护治安,尤其是欧美先进国家,强盗应该会减少。然而事与愿违,从新闻报道可知,世界各处仍然充斥着强盗。例如最近南欧葡萄牙的海滩出现一群强盗集团,成员都是十几岁的青少年,来自里斯本的贫民区;他们不但会攻击游客,偷、抢东西,还经常和警方冲突,使到葡萄牙度假的游客,游兴大减。
一般社会治安不好,会遭遇强盗,那么教会中会不会遭遇强盗呢?教会是一个属灵的团体,道德标准较高,是否也会有强盗出现?教会中的强盗是否与一般世俗相同?以下拟以《新约圣经‧中,耶稣所说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来探讨此一问题。该比喻中叙述的人物,有伤害者、受伤者、旁观者及医治者,以下只讨论伤害者──强盗。
二.强盗的来源与出没的地点
在早期的农村社会中,一般人安土重迁,如果拥有土地耕种,能够自给自足,通常不愿意铤而走险,做强盗四处流窜。强盗较有可能的来源,多为年轻牧民、没有田产的农民、退役军人等,为了谋生,从事打家劫舍的勾当。1
耶稣设一比喻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当时强盗的来源,犹太历史学者约瑟夫认为,在耶稣说这个比喻前不久,希律王解雇了营建圣殿的四万名工人,其中大部分的人因失业成为游民,甚至有的为了肚腹,做了拦道抢劫的盗匪。2
耶路撒冷位于海拔八百公尺的山上,耶利哥城在海平面下二百公尺的地方,二者相距虽仅二十六公里,高低落差却有一千公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这条道路十分狭窄,沿途山崖险峻,在磐石后、山洞里、岩穴中,常有强盗出没,是一条危险的道路。人们如遭遇强盗,轻则失财,重则丧命。
这途中有个地名是“亚都冥坡”(),意思是有很多红色的山坡,可能是染血所致,又有人称该地为“血路”。自古以来,即有很多强盗土匪在此出没,才有亚都冥坡的名字。3这位客旅也是在此一险路上遭遇强盗,不但失去钱财,还被剥去衣裳,打个半死,丢在荒野中任其自生自灭。总之,强盗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为了达到侵占财物的目的,不择手段,不管是否会伤害人,不管别人的死活。
三.抢夺“神”的东西
人如果抢夺“人”的东西,成为强盗,将遭法律制裁;人如果犯了下列事项,成为抢夺“神”东西的强盗,将遭受神更重的刑罚。
1.夺取神的物品
万物是从神而来(),我们的钱财、学问、才能、时间,都是从神而来,是神托付我们管理。我们是神的管家(;),对万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我们将钱财、学问、时间、才能等,据为己有,不愿意奉献来事奉神,我们就是强盗,将遭受神严厉的惩罚。
例如就钱财而言,经上说:“地上一切的出产,十分之一是属耶和华的。”(),我们如果不奉献什一捐,就是强盗,是夺取神的供物,咒诅会临到我们身上;如果能遵守诫命,献上当纳的十分之一,神应许将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我们,甚至无处可容()。如果我们在今生看得见的“金钱”上,不能够相信神的应许;那么对将来看不见的“永生”应许,我们怎么能够相信呢?
2.夺取神的荣耀
人生的目的是要“荣神益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凡事为了荣耀神而行;我们是神的仆人,也要凡事归荣耀给神。当我们做完了一切神所吩咐的事,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作分的。”()。如果我们利用服事神的机会来炫耀自己,使别人称赞自己,夺取神的荣耀,我们就是强盗,将遭神咒诅,无法进入天国。
基督徒既蒙神施恩救赎,便应过着荣耀神的生活,行事为人当查看是否荣耀神。使徒保罗勉励我们:“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基督徒如果行为不好,例如沉迷于犯罪的活动,不但对自己有害,也无法荣耀神,亏缺了神的荣耀(),我们将成为强盗,夺取神的荣耀,使神的名受辱。所以基督徒不应以全家都已经“相信主”为满足,更要紧的,是要追求全家能够“荣耀主”,能有好行为,如明光照耀,使神的名得荣耀。
3.夺取神的羊群
在教会中服事神,要效法耶稣成为好牧人,要带领羊群从“门”进入,用真理喂养羊群,使他们出入得草吃,有丰盛属灵的生命,能奔走在永生的天国道路上。如果无法带领羊群从“门”进入,不用真理喂养羊群,反而擅自用自己的教训去教导,结果使羊群饥饿,甚至迷路,找不到归回天家的道路。牧人夺取神的羊群去听从自己,使他们作地狱之子,就是“盗贼”,将来审判时,要遭受加倍的咒诅(;)。
四.抢夺“人”的东西
我们虽然没有抢夺别人的东西,也没有杀人,但如果犯了下列事项,仍然可能成为罪恶的强盗。
1.不孝顺父母
中国人是一个注重孝道的民族,为人子女对于父母,必须恭敬顺从,供养侍奉。而《圣经》中也充满孝道的经文,如十诫中的第五诫规定:“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末日将近,人们的爱心渐渐冷淡,对父母不尽孝道,甚至基督徒也不例外。为人子女的,应当令双亲快乐,使母亲因生你而欢欣()。如果有人偷窃父母的财物,这人就是与强盗同类();如果有人不奉养父母,不尽为人子女的责任,甚至谎称他已经把钱奉献给神,让父母挨饿,违反神的诫命,这也是与强盗同类,是无法得到神的祝福()。
2.用言语论断人
俄国文豪托尔斯泰写过一篇故事,有两个小孩是邻居,某日在屋前的池塘玩水,彼此相互泼水,后来竟然打起架来。两家父母闻声出来,各人都只听到自己孩子的哭诉,结果大人未予阻止反成小孩帮凶,大人小孩打成一团。不久,邻舍也出来了,更是不分青红皂白,各凭所听到的二手消息,加入战斗的行列,整条街上的人都打了起来;而原来吵架的孩子却早已和好,又玩在一起。
这一荒谬的故事,竟在我们真实生活的世界中上演。当我们在嘲笑故事中这些无知的大人时,会赫然发现,那些人很可能就是我们自己。《圣经》告诉我们,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常是我们喜欢论断别人。有所谓“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与生命一样重要,所以说舆论可以杀人。
因此,耶稣教导门徒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这里所说的论断,不是指判断,而是指我们常常会以一种不怜悯的心态,去挑剔别人的缺点,自以为是地宣判他人罪状。使徒保罗也劝勉我们,我们都是神的仆人,而且无法明白暗中的隐情,所以不要论断人。
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稣,祂是我们的主人;时候到了,祂将再临,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著称赞(,十四4;;)。如果我们生活在世界上,经常喜欢论断人,用言语伤害人,在人背后说长道短,让弟兄的心灵受到伤害,我们就是强盗,将来要遭受神的惩罚。
3.记恨别人
有些人生气之后,很快就忘记,甚至还会道歉,与对方和好如初;但是有些人生气之后,怀恨在心,永不释怀。我们常把别人对我们的“恩情”忘得一干二净;却把别人对于我们所行的“恶”记恨一辈子,甚至连夫妻也不例外。曾经有一位老太太,因为先生在新婚时,在婆婆面前打她,事后丈夫向她道歉,她犹记恨在心,经过四十多年,仍然不能释怀,还会经常翻翻旧帐。
《圣经》警告我们说:“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怀恨弟兄将使人行在黑暗里,叫人心眼瞎掉,也会使人跌倒,找不到行往天国的道路。如果我们恨恶别人,我们就是强盗。因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五.结语
《圣经》中的人物,分别代表不同的信徒,要做为我们的榜样或借鉴,而“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的“强盗”,将作我们的警惕。走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论在教会中、家庭里或社会上,我们如果不时时儆醒,有可能成为强盗,去伤害别人的肉体、心灵,也有可能抢夺属于神的东西。
《圣经》的重要主题是“爱”,整个律法的总结就是“爱神、爱人”(),爱不是用嘴巴说,更是要行出来。我们应该要借着聚会、读经、祷告,充实属灵的丰盛生命,让我们能先有爱神的心。当我们心中充满着主的爱,不但能够不作只追求自己利益的强盗,而且成为一个能舍弃自己利益去爱别人的人。
注: 1.Eric J. Hobsbawm着,郑明萱译,《盗匪──从罗宾汉到水浒英雄》台北:麦田出版社,1998,页33。 2.Herbert Lockyer着,詹正义译,《圣经中所有的比喻》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出版社,1994,页528。 3.张实贤,〈爱你的邻舍〉,http://www.cbcgn.org/sundayinfo/2004/02-22-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