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郑月娥|圣灵月刊278期-2000.11|主题/[青年团契]不要神学要什学?……
有一次彼得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同时阐明不怜悯人的必不蒙怜悯的道理──一个仆人欠主人一千万银子,但无力偿还,乞求主人的宽容,主人动了慈心,将他释放,且免了他的债。但这个仆人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竟不宽容,并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主人知道这件事情后,非常生气,就将这恶仆人叫来,对他说:“你不该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就把这恶仆人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有时,我们只一味要求别人饶恕我们,却忘了要饶恕别人,或仅止于口头上的饶恕,缺乏发自内心的饶恕,这些都不是真正的饶恕。
某甲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日子不多了,他有一个心愿:在离世之前维系好所有的人际关系。但有一件事使他内心十分不安。乙是他多年的朋友,他们经常为一点芝麻小事争吵,后来甚至于翻脸成仇,已经好些年不相往来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请人向乙转达这个意思。乙欣然同意来探望他。
甲坦白告诉乙,他深怕这个结尚未解开之前就离开世界,因此很愿意与他重修旧好。甲伸出手来,对乙说:“我原谅你,你肯原谅我吗?”这确实是十分感人的一幕。可是当乙转身准备离去时,不料甲突然冒出一条但书,交代乙:“记住啊!万一我复原起来,我们今天所做的就不算数啊!”
甲的所做所为,令人觉得十分好笑,然而我们岂不是常常这样彼此相待?我们口头所说的饶恕,有时并不实在。我们口里说饶恕,可是只要再生一点磨擦,旧恨新仇又涌上心头。我们已经把斧头埋在土里,却故意让斧柄“露在外面”。对我们来说,这样十分方便,必要时我们一把抓起斧柄,又可以随心所欲了!耶稣在“太十八章”所教导我们“饶恕”的功课绝不是这样。要知道饶恕与遗忘远胜于怨恨与记挂!
主耶稣被押解到彼拉多面前受审,彼拉多查不出耶稣的罪,准备将耶稣释放,但有许多犹太人大声喊着:“钉祂十字架!”于是彼拉多在众人的催逼下,不得不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祂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这是何等伟大的胸襟,为陷害、逼迫祂的人祷告,祈求神的怜悯,才是真正的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