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北区专栏小组策划/施信雄撰稿|圣灵月刊275期-2000.08|主题/[青年团契]心意更新──谈改变
2000年初的总统大选打得如火如荼,极度激烈紧绷,台湾民众的情绪被激化到最高点。感谢主,结果产生之初虽然有些许纷乱,但整个台湾社会仍是平和地迎接新总统依法就职。
回忆当时在激烈的选战中,三大领先阵营无不绞尽脑汁吸引选票,令人目不暇给。其中陈水扁先生在选战后期推出一个广告──“平安篇”,片中拍摄了他的亲戚朋友、老师同学、邻居玩伴等人,借由他们生动平实的演出传递出一个消息:他最亲近的人都在台湾,没有外国护照、也没有存款在国外,所以他若当选,一定会尽全力保护台湾的平安。这个广告相当感人,也成功地消弭了对手攻击阿扁的政治主张会引发台海危机的使力点(可说是他最大的罩门)。在选前有人评估这个广告起码替阿扁拉抬了3%的支持度,若果真如此,对照最后阿扁仅以约2.46%的差距胜选(39.3%比36.84%),广告之影响力可见一斑。
笔者当时也深受这支广告片的感动,因为所谓“对本土的认同”,实在不是光挂在嘴边说说而已,人们生于斯、长于斯,亲朋好友都同住在这块土地上,不用靠嘴巴说上千百次,别人也看得出你是否认同这地方。
在广告中提到的“外国护照”,确实深堪玩味。肇因于台湾的特殊政治环境,许多人深恐台海迟早爆发战争,于是选择移民至其他国家,但是因为“人不亲土亲”的观念影响,多数仍然长住台湾,并且仍然保有原本的国籍(因为依中华民国国籍法第十一条规定:“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经内政部之许可,得丧失中华民国国籍;但以年满二十岁以上,依中国法有能力者为限。”又依该法施行条例第五条之规定:“依国籍法第十一条规定,愿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应由本人出具声请书,呈请住居地方之该管官署转请内政部核办。其居住外国者,得声请最近中国使领馆核转经内政部核准。丧失国籍时,应发给许可证书,并于国民政府公报公布之,自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也就是并未强制取得外国国籍者必然丧失本国国籍,若未经过上开法条所规定之进程,则其国籍仍旧存在。),也就是拥有双重国籍。造成他们虽然和多数国人一样拥有身分证,却另外有张“外国护照”的特殊景象。这是受迫于两岸政府长期对立所带来的压力,实不能苛责于一心只想安身立命的老百姓。
依据在教育部国语辞典网站(http://www.edu.tw:81/clc/dict/,相当有用的网站,推荐给大家)所查找到的解释,护照乃是官员或国民出国时,政府所发给的证件。可证明其身分,并请外国官署保护,申请准予居留或通行。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由此可知护照乃是一个人离开国家在外旅行所必须具备的证件,只要他是尽责任义务的守法国民,国家就必须发给护照以保障他在外国旅行的权益。
我们基督徒原是“天上的国民”,当我们受洗归入主耶稣名下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不再属这个世界,从此我们只是这个世界的客旅,是寄居的。若以现在的观念来说,我们乃是领了一张“天国护照”。
既然领了“天国护照”,表示我们所认同的国家乃是天国,虽然在世界上做客,但我们所思念、所羡慕的乃是那天上的国度。就像《希伯来书》所记载的古圣徒一样,羡慕那天上更美的家乡(参:)。
然而扪心自问,我们的心果真是这样吗?
耶稣从小就知道“以父事为念”(参:),我们呢?受洗之后还必须在这世界上生活,继续承受因着始祖犯罪所带给人类的劳苦,是所谓人类的宿命吗?不明白真道的人或许会认为是宿命,但是做为一个得救的基督徒,绝对不能有这样的想法,须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我们既然因着受洗而承受耶稣吩咐使徒当行的使命,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就当戮力以赴,好预备妥当,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和主永远同在。(参:;)
护照有期限的限制,当到期之后必须再次办理,若之前有积欠税款或因犯罪遭通缉等违反国民责任之情事,则无法领取。我们的“天国护照”亦是如此,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我们若没有时常查看我们的“天国护照”,也就是省思自己的信仰状态,那我们的“天国护照”是否仍然有效,就十分存疑了。“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为了天上那永远的基业,我们不能不谨慎呀!
编按:若您有什么建议或回响,可与本社联系,或径寄e-mail:samuelshih@pchome.com.tw与作者本人讨论。 (原[宗教教育]174期,2000年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