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艋舺|圣灵月刊264期-1999.09|主题/[青年团契]往前走──读经运动推行
面对现今社会上许多的族群纷争,再加上人们总在有意无意间打着族群平等口号,来造成族群之间的不和睦,这样的现象在教会中实不相宜。
因为我们和别人不同,我们乃是“同灵”,同属一个灵。在世上或许有不同种族、不一样生长背景及环境;但就属灵层面而言,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真正互为肢体,既为肢体就不当有自残的行为呀!
在教会中,我们每一个人绝对拥有“自信”的权利。因为有了自信,才能发挥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恩赐;但我们绝对没有“优越”或“自卑”的权利,因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恩赐、族群或各种客观条件的不同,皆神所赐,不分贵贱、大小,只为作成“肢体”。
犹记一则小故事:某盛产香蕉国家的甲,到盛产苹果国家的乙那儿作客。盛情的乙恐怕用当地盛产但廉价的苹果有招待不周之虞,便以当地进口且最贵的香蕉来招待甲;但来访的甲,却渴望得尝素负盛名的苹果。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往往就如这则故事般,总是用自己的想法、眼光去看待身边的人;而忽略了多用一点包容、体谅及深入了解,去对待身边的他(她)。在同族群的同灵间如此,在不同族群的同灵间就更不用说了;于是我们在身边,充斥批评与指责,但对于实际的问题,却没有太大帮助。
冲突往往因误会而来,误会却因不了解而起,了解后要和睦相处尚需一颗更宽广、更包容、更体谅的心。愿神加添我们智能及爱心,能在教会中真正成为一家人,互做肢体。
(原[宗教教育]163期,1999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