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苏珊.伊施特拉达/梁淑美译 |圣灵月刊240期-1997.09|主题/从奥图曼祖国谈起
三十岁那年我准备怀老二,也开始读圣经,想知道如何以基督徒的价值观教养孩子。虽然我无法完全了解所读的,总希望自己学到主的方法,也能和孩子分享。几年来,看着孩子在主里长大,我常发现自己跟她们一起成长。以下是几个例子。
饶恕
菲利西亚,十三岁,有一个朋友叫珍妮。她和珍妮都喜爱音乐,在学校一起上乐队课。放学后,她们用电话联系、聊天。因为她们各有自己的好恶,在这一年中她们的友谊断断续续的。在家我们并不以为奇,也习惯了这样子,认为这是正常的青少年行为模式;在家我们也认为原谅和被原谅,显示好的基督徒价值观。
但是有一天菲利西亚回家后说,珍妮的妈妈禁止珍妮和她讲话,因为乐队老师告诉她妈妈,她们在上课时,两人一旦在一起,就“疯”了起来。因此珍妮的妈妈断定菲利西亚对她女儿有不良影响。
不过,几天之后,珍妮又打电话找菲利西亚;虽然菲利西亚告诉我,珍妮已得到她妈妈的许可,但我并不鼓励她们的友谊。有一天珍妮又来电话,我质问她,菲利西亚对她有何不良影响?珍妮解释说她妈妈误会乐队老师的话。虽然在短暂交谈之后,我把电话转给菲利西亚,却仍是满心不悦。
尽管我有所不悦,两个女孩的友谊又恢复了。当我下午到学校接菲利西亚时,珍妮会到我们的车子这儿聊一聊,我知道珍妮很想像从前一样向我打招呼,我却故意埋首书中,佯装不理。我发觉自己无法喜欢珍妮,我更不喜欢自己的感觉。
事实上,我讨厌那种因为和一个孩子冷战而筑墙孤立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很愚昧,毕竟我是大人,但表现却不像个大人。慢慢地,我试着融解内心的冷酷;如果我无意接到珍妮要找菲利西亚的电话,虽然需要勉强自己,但我尽量表现出一些热忱;当她到车边和菲利西亚讲话时,我强迫自己像从前一样向她打招呼。
这个例子说明我学得很慢。虽然菲利西亚早就向我明示如何实践耶稣饶恕的教训,我却花很长的时间才学会。这件事也帮助我明白耶稣的意思:当彼得问祂当饶恕别人几次,祂回答:“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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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安息日,我们全家乘车到教会聚会的路上,八岁的女儿莎拉在收音机上听到一则捐赠的消息──一个地方电台请求听众捐钱到血癌研究中心,帮助那些罹患血癌的小孩和大人。莎拉跟我说她愿意捐出她所存的五元(编注:美金,下同。)莎拉每周有一块两毛五的零用钱,借此学习到教会要奉献及如何用钱、存钱。
我不知道如何反应莎拉所提要捐出存款的事,因为叩应(Call-in)到电台的听众都是大人,且捐款的金额不小。下午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仍听到电台请求捐助,此时有小孩叩应捐小额的钱。他们鼓舞我支持莎拉捐钱的决定。到家后,我帮她打电话到电台捐钱,她给我现金,我开了支票让她去邮寄。
不久之后,一家电视台与红十字会合作,要求住旧金山湾区的观众捐赠给需要食物、清洁饮用水和药品的卢旺达难民。这一次我问莎拉是否愿意伸援手。
“妈妈,那妳呢?”她回答。
她的回答提醒了我,我实时的反应是告诉她:自从她爸爸过世后,我并没有多余的钱可花用。这不是好答案,尤其当我想起不久前莎拉所做的,事实上捐赠的金额还在其次,重要的是一个人愿意给予的心,所以我大声问:
“我们能捐多少?”
莎拉的姊姊菲利西亚一直都在静听我们的对话,后来她说新闻记者提到七元可以养活一个人一个月。七元似乎不是问题。数以万计的非洲孩童被迫离家,成为孤儿、弃婴,我不愿放弃这个教导孩子分享神的爱的机会。所以我们同意,七元是在我们的预算之内。我就提议:
“我捐五元,妳们各捐一元,如何?”
“妈妈,好!”
从我对这件事的反应,我体认到我还需要向那个在圣殿奉献两个小钱的寡妇学习。她不因财主投了大笔的钱而心里忧扰,她的奉献似乎可有可无,没什么差别,但主耶稣看了之后,叫门徒来,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参:)
自我深省
几个月以前,菲利西亚在我的鼓励下,回答了一个有关美国青少年种族歧视经历的问卷调查,当她写到一个关于父母对歧视的态度时,她悄悄地问我:
“妈妈,妳有一点点歧视,不是吗?”
她的问题令我心里不舒服,但她的口气告诉我,她是深思之后才提这个问题的。我就爽快地回答:
“是。”
同时我也去想,何时我的歧视显露出来?我想起有一天,在菲利西亚的爸爸过世不久,我问她比较认同自己是菲律宾人还是华人?当她回答“华人”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民族优越感。但是现在,我仿佛隐约可以听到保罗在训诫我,像他在《罗马书》里对他的同胞说:“我们(犹太人)比他们强吗?”(参:)
我又想起另一经节:“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到现在为止,我总想像自己并没有歧视不同文化,何况我一直和来自不同种族的人交朋友、生活、工作、上学,而且我也习惯性地鼓励孩子和各种族的人交朋友。但是菲利西亚的问题促使我对内心最深处的思想作反省;这些思想虽然不为人知,在主面前却显露无遗。
菲利西亚的问题开了我的心眼,当我问她较认同菲律宾或中国时,我已在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要她做选择──选择做爸爸的孩子或做我的孩子。现在回头看,那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因为我的女儿是来自神的礼物(赏赐)。
自从我决心教养孩子成基督徒到现在已十二年,我的经历显示,教育孩子基督徒的价值观,需经各种历练,颇费工夫,但我的收获却是让我有机会与孩子一同在主的道路上成长,这些事让我领略了无可比的福气。
▼编注:本文译自美国总会出版之《活水》。 (原[宗教教育]139期,1997年0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