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林珠瑾|圣灵月刊232期-1997.01|主题/[青年团契]从“辛德勒名单”谈起(上)
婚后有一天,邀请大哥一家人过来用餐。吃饭中,但见大哥的女儿--四岁的萱萱,忙碌地从餐椅上上下下、进出餐厅,大人们怕她吃不饱,总趁她进来之际,喂她一口饭、逼她吃点鱼肉之类的。我随口问她:“小萱,妳常说喜欢姑姑,除了姑姑之外,妳还喜欢谁呢?”她答道:“妈妈和哥哥。”“爸爸呢?”我问道。“
不喜欢,因为他会打我。”她说。果然,大哥看不过去时,就厉声警告:“小萱!”她才会安静一下下。饭后,大人们在客厅闲谈着,萱萱觉得无趣,在沙发椅上弹跳,愈跳愈开心,几次碰到茶几上的摆饰品,大哥在忍无可忍之下,一屁股打过去,萱萱怔了一下,含着泪水默默地坐回大嫂旁边。
就像萱萱,幼儿的生活方式是很自我的,随兴所至地追求个人的快乐,完全不考虑周遭环境的要求,就可以在夜半啼哭不止,也可以躺在地上哭闹,直到目的得到满足为止。大哥为了要让小萱明白,大家在吃饭或交谈时要安静,教导警告在先,管教在后。如此管束,若一再反复,日久就取代萱萱原来的行为了。
这种让幼儿明白社会生活所需的举止礼仪,进退之间懂分寸辨好歹,被社会所接受,就是“社会化”的过程。换言之,社会化是修正人性的工程,由自我中心转化成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生活态度。一个愈社会化的人,愈能适应环境,与人和睦相处,所以在他人眼中是个人格健全成熟的人。
每个人的社会化由家庭开始。婴幼儿若从父母妥善的照顾中,获得了安全感和自信心,进行社会化就比较顺利,不易反抗。静观一个称职的父母,他们对子女社会行为的要求是多方面的:
1.宗教教育。例:吃饭前要祷告,感谢主耶稣。
2.卫生习惯。例:吃完东西,记得用卫生纸擦嘴。
3.生活礼仪。例:小恩!说叔叔早安。
4.道德是非。例:纸屑捡起来。不可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5.情感表达。例:你要机器人用说的,不要一直哭。
6.性别认同。例:男生留长头发,别人会笑你哟!
幼儿就在父母不断的教导下,去学习如何控制自己的生理需求和冲动,以社会认同的方式表达出来。
当然,社会行为的创建,非一朝一夕,从学习到成为习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父母的行为和一致的管教态度,不妥协、不让步,是教导时的基本条件。当幼儿拒绝听从或是忘记时,给予适当的奖惩是必须的,以鼓励孩子做得更好。奖惩的定义,完全在于幼儿的感受,任何幼儿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当作奖品,“一句赞美”、“一个微笑”、“一部卡通视频”,得到的效果可能不亚于价昂的玩具。
相对的,任何让幼儿有不舒服、害怕或痛苦的感觉,就是处罚,体罚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亲子的情感够深厚,瞪他一眼或坚定地说一句“不行!”都足以让幼儿却步,日后要做时,想起这种不快的感觉,便会克制自己不犯,达到消除不良行为的目的。
随着岁月消逝,幼儿渐长,社会化的对象会由父母转向兄姊、朋友、老师,甚至是电视书报的人物,以他们为师不断地自我修正改变。对象若选择得好,社会化则愈成功。保罗在书信中曾说: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同在()。
说明了基督徒选择正确的社会化对象,不但今生受益,享平安喜乐,且有永生之福呢!宗教教育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社会化的好对象,主内父母应多鼓励孩子参加才是。
(原[宗教教育]131期,1997年0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