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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奸除罪化谈起

林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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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林予加|圣灵月刊520期-2021.01|主题/我要去团契(上)

通奸除罪化懒人包:

1.大法官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作成“释字第791号解释”,俗称通奸罪的《刑法》第239条(原最重可判刑一年),因违反《宪法》第22条所保障“性自主权”,以及与《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不符,即日失效。

2.可单独对配偶撤回通奸告诉,仅起诉第三者的《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因违反《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声明违宪,即日失效。

3.尚有《民法》、《家事法》可追究责任,民法可依第195条第3项之规定“侵害配偶权”,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求偿。

4.主要考量的因素有:国家无权干预人民的婚姻和性自主权,原条文只含有情绪性的报复心态而无助于婚姻和谐、性别处罚不平等、通奸人与相奸人处罚不平等、婚外生子或怀孕作为通奸罪证据损害儿童权利。

5.目前通过的国家有:日本(第一个)、芬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希腊、秘鲁、智利、阿根廷、巴西、南韩、印度……等38个国家。

通奸除罪化才释宪通过没几天,我和朋友有约,聊到了这个议题,她说:“我觉得大法官说的一句话很好:‘关得住人,关不住心。’”我说:“欸,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很扯欸……。”或许,在她眼里,我成了守旧、跟不上时代的老古板了吧!

我忽然间明了了一件事,法律追求的不是真理的标准,而是变动的世俗价值观。在法律的订定和修改上,有两个注重的原则:因时制宜和比例原则(罪行的严重性决定处罚的规模)。在二十年前,就有法官曾提出通奸除罪此案,释字第554号以“夫妻忠诚义务是社会基本规范”否决;但在现今的社会中,这似乎成为了文明社会是否进步的标准之一。因为通奸在“现今社会”中没有严重到需要用刑法去处理,以前看似合理的法律,现今却成了阻碍社会进步的违宪法律了。

如此看来,法律岂是恒常不变的道德标准?抑或实质上只是一种当今社会价值观变迁的纪录、一种社会风气的产物?与其议论法律的合适性,不如回归信仰:“因为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唯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和变动的法律相较之下,圣经中的真理,历经了几千年依然是屹立不摇,因为是主的话、是出于神,所以不能败坏,永远长存。那么,心中衡量价值观的那一把尺,该以什么为标准,便是显而易见了。

然而,很多网络说法是这样讲的,对于通奸除罪,“我们社会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真的是进步吗?“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身体是圣灵的殿,是神重价买来的,犯了奸淫,不仅要为自己的灵命负责,更如何面对创造我们、用自己的宝血救赎我们、住在我们身子里的神呢?

一生蒙神喜爱的大卫王,便是败给了自己的淫念。“大卫做事无不精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如此精明能干、敬畏神、有神同在的受膏者,竟然也犯了十诫,可见得,面对性的诱惑,人的心又更容易软弱,难以抵挡;当铸下大错后,后悔莫及。

自以为信仰坚定、能够站得稳的,更是要警醒自守,不要存着侥幸的心态游走罪恶边缘,以免跌倒。而面对被过犯所胜的人,当用温柔和谨慎的心挽回,怜悯他们,为他们祷告。

探究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达的网络和社区软件脱不了干系。在各式各样的网络平台上,都有“网红”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当一个社会议题受瞩目时,若网络上具有影响力的人大部分都持相同的立场,并互相响应彼此的意见,造成的网络声量浩大,有些人可能原先对此议题并无深入的了解、也没有特别的想法,但受到了社区上风气的带动,便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这样的价值观,更以自己的想法“很进步、很文明”为傲。网络的影响力不容小觑,然而有多少网络用户是真正在独立思考后才接受信息的?又有多少人是顺着社区风向确立自己的价值观?

世上邪恶的事增多,出自魔鬼的计谋。“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魔鬼的诡计充斥着弯曲悖谬的乱世,神厌恶的恶行被魔鬼的手段包装:婚外情的淫行被拍成唯美的浪漫爱情电影,观众深受感动而同情小三的遭遇;同性婚姻的议题被称之为人权的自由,不接受的人反倒成了没有爱心的人;民间信仰的活动仅是盛大的文化庆典和习俗,表面上抹去了宗教的成分,实际上仍是偶像的筵席。经过包装的外表看似无害,内容却可能对我们的信仰造成极大的危害。

秉持着真理,我们要像约瑟一样有“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的警觉心,与恶行隔绝,不陷入罪的试探当中;我们也要像在外邦中的但以理,懂得分别为圣,立志不被王酒王膳玷污,保守神儿女的圣洁。当人心的价值观偏差,我们要以圣经的真理为标准,积极查考真理,求神赐分辨是非的智能,使我们在纷乱的世界中站立得稳。

参考资料: 1.报道者THE REPORTER-“通奸除罪化”横跨20年的挑战,两代法官接力点燃释宪引信/张子午 https://www.twreporter.org/a/interview-decriminalization-of-adultery-judge-view 2.NOWnews懒人包-通奸罪确定违宪!一次看懂通奸除罪化始末 https://onepage.nownews.com/News/Living/adultery-unconstitutional 3.(官晓薇副教授等)通奸处罚统计法庭之友意见书0324递交版.pdf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Dleg-a3-bIH8lJVIg5PiUqCETDI2ZH3/view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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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4855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