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青年团契]信心之父──亚伯拉罕

枫翎渡

文章

枫翎渡

引言

自神变乱人类口音后(),已渐渐对人类的无知与骄傲起了忿怒,凡是文明愈昌盛,人类聚集愈多之地,罪恶就愈大、愈深,人与神的距离也愈来愈远;这时,神却拣选了闪的子孙亚伯兰,应许他成为大国。虽然闪的后裔受挪亚祝福(),但亚伯兰到底有什么特质能在闪的众子孙中雀屏中选,蒙神的大恩典──“让万族都因他得福”()?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当神的声音临到亚伯兰时(),他或许还不认识耶和华,也或许只曾经耳闻这位自有永有、无所不在的神;这和神在梦中告诉雅各“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不同,神并没有向亚伯兰说,我是你祖……的神之类的话,可见,神的名并没有在他祖先身上彰显出荣耀,因为他们当时还事奉别神()。是故,耶和华对亚伯兰而言,是位陌生的神,但是当神的恩典临到亚伯兰时,“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他因着信,因着一位向他显现但自己却不熟悉的神之应许,带着他所有的,并一颗单纯相信的心,离开了埋葬他父亲之地。

他离开的时候是七十五岁,如果像雅各年约四十、正当壮年,要叫他起来逃跑并非难事;但一百岁就说自己年纪老迈的亚伯兰(),七十五岁也算是中年了吧!一个中年的男子,要叫他离开自己所熟悉几十年的地方,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从新开始,这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所有的人情事故、居住环境都要再适应;对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是无需挂虑的,但是对已成家立业,七十五岁的亚伯兰,他面对神的声音时,第一个反应是甘心顺服,没有犹豫的心,让他毫无眷恋不舍地离开哈兰,往所要得为业之地──迦南地出发。我们可能曾因为圣经上轻描淡写地直接叙述就不以为意,也许会因亚伯兰一生与神同行,也得了美好的见证,便觉得理所当然;但希伯来书的作者却将亚伯兰因着信神的应许而飘泊一生的心境,做很真切的描写:“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寄人篱下却不因此埋怨神,更不会因“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而像那些骚人墨客,心里唏嘘!反而,他抓住神的应许,因着“信”,而将迦南地看成了自己的家乡,甚至在为以撒娶妻时吩咐仆人要谨慎,不可将以撒带回原出之地()。这样对迦南应许为业之地的认同感,与对神毫不怀疑的莫大信心,神以此定为他的义(;),过分吗?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亚伯兰九十九岁时,神将他改名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基督徒们所争相传颂的,他因信而盼望更美的家乡也是众所皆知。他是存着信心死的,是存着真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如果换个时空来到现在,一无所得又飘泊无定的他,一定是人家的笑柄;但是他的表现却和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有天壤之别,他用欢喜和盼望取代无止境的怨言,在患难时生忍耐,而老练、而盼望,最后他也真的不至于羞耻。

论到爱心,亚伯拉罕的事迹更是令人津津乐道。当四王战胜五王并将从小丧父而与亚伯拉罕相依为命的罗得掳走后,亚伯拉罕即率领他的家丁,踏着老迈却干练的步伐,与刚大获全胜,民心士气都极高的敌人争战,终于将被掠夺的财物及罗得一家救回。亚伯拉罕视罗得如己出的长者风范,不仅在将肥美土地让给罗得时令人佩服,更在这里让人感受到血浓于水“一家人”的天伦之爱。而他为所多玛、蛾摩拉代求(),及接待远方客旅(),更令人对亚伯拉罕的爱心伸出称赞的手指。如果有人认为亚伯拉罕为所多玛及蛾摩拉代求,只是因为他姪子罗得还在那地,爱乌及屋的心态下使他能毫不厌烦,一次次地向神祈求,没什么大不了;那么在接待客旅时,他以最好的物品诚心接待的那种好客爱心,除了因自己也常四处为家而英雄相惜外,他无私的博爱就在这里显明了,因为他虽然爱他自己的亲人,也爱那同为受造的“人”。

结语

这样有信、有望、有爱的亚伯拉罕,这样既爱神也爱人的血性男儿,难怪被称为“神的朋友”()。虽然他在埃及和基拉耳暂居时曾一度因害怕失了信心(,二十1-7);但这却并不表示他不信任神,只能说,他还没有真正清楚的认识这位既能应许他成为大国,也一定能看顾他,使他免遭灾害的耶和华。试想想,今日的我们,或许从小就认识这位神,也或许从许多先哲前辈们知道这位神的性质,但是,完全相信的心,是否会较亚伯拉罕多呢?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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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4639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