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嗜好恶癖蒙主戒除

文章

蒙恩见证

十余年嗜好恶癖蒙主戒除

我是台中县和平乡自由村竹林教会的信徒,名张振龙现年34岁,自幼吸烟喝酒约有十余年之久。当时每晚必喝至酒醉,且酒后蛮性大发,骂家人,张狂之行不可言述。即如圣经所说:“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能。”(箴廿1)。因此我好几次用种种的方法决心戒除,皆不能。1959年底,朋友请客,醉酒回来,东倒西歪,衣服破裂面容似鬼。内人看我不像人面,怕再发作野性,在门发抖小声迎接我说:“你又喝酒了!”听到内人在出声,无缘无故地打她。内人从窗户跳出,我还不满意随后追她约一百公尺之远,抓住她抛在约一公尺之下的水田,使她满身污泥,然后再从泥土中拉回家。母亲喃喃说个不停,从她眼眶流下眼泪为我伤心。第二年6月底计划购买一把猎枪,但家人知道我任意妄为,无恶不作,就禁止我购买;但我已下决心非买不可了。打算卖出一块田地换枪。为此每日吵闹,怕我会发生意外的事,只寂然相对,甚至暗自流泪,不知所措。

该年(1960年)8月上旬,母亲(四年前信本会)请我同她进入真耶稣教会,相信耶稣,接受浸礼;不然决不能解除吸烟喝酒的恶癖,并且允许我买一枝猎枪。当晚为了要孝敬父母,跟着后面慢慢踏入会堂坐在最后一排椅子参加礼拜,听神道理,恰好,负责人打开圣句就说:“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抖,谁有哀叹,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廿三29-32)。经多日参加礼拜后,发见讲道全凭圣经,确有圣灵同在,使我心门大开就决心相信。

同年8月19日参加博爱教会灵恩大会,蒙神恩典得了圣灵,廿一日领受大水洗,从此靠着圣灵之力烟酒完全戒除。哈利路亚,感谢主,使我这恶癖大除,而且一家七口归入真教会,这真是主的大能,非人力所能及者。特此见证,荣耀主名。

经文

;

相关内容

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2188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