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是李义山的两句名诗,有人常以之形容少男少女的初恋,因为美丽的初恋,经常如水东流未得结果。在青春年少之际,情窦初开,初试莺啼,尽管心理仍未完全成熟,情绪尚未完全稳定,思想亦未整个定型,可是当由真挚的友谊,渐入纯真的爱河之际,那份执着专一,是可感可佩的,不过再纯情专一,必须懂得适可而止,不作苛求,不失立场。
在这段黄金岁月中,少男少女尤其常常分不清友谊与恋情的界限,有时为多凝视一眼而感到芳心怦动;有时为多几次巧遇而觉得天赐良缘;有时因同车邻住而日久怀情,这些情况往往只是青春期对异性的一种好奇与思慕,但每每造成了自以为是恋爱的幻影。
以上是我在杂志上所看到的一段话,这段话使我联想到教会里年轻的弟兄姊妹,我们也是人,难道我们的内心没有感情的震颤和奔放,我们真如外表所表现的那样平静吗?抑或我们里面真像一团乱麻那样纠缠不清?有时候我们心里那么乱,好想找个人谈谈,但是放眼过去,所有的弟兄姊妹似乎都没有感情上、情智上的需要,没有什么矛盾挣扎,他们似乎在祷告、读经、和聚会中得到完全满足了,他们那么高超,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所以你找不到几个真正可以谈话的对象;你深怕所谈的话不能造就人,又躭心可能会造成伤害自己与伤害别人的传言,所以你在这感情的争战上独撑,你不知如何断然斩除那份感情的牵扯;一方面又直觉的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你哭倒在主前,号叫着:“主阿!求你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但是那些眼泪,那些挣扎都无法摆脱一些思念,因此你为着自己过份的软弱而气馁,你认为你不配进到神前,你“太不圣洁”了,神一定不会再垂听你的祷告了,从此你因为跟情欲的争战得不到辉煌的战果而自责,灵性上由此一蹶不振。
其实爱美是人的天性,喜欢某人并没错,但要知道我们在感情进行时,不能专靠己意一心强求,因为婚姻是神所配合的;若是神所属意的,彼此迟早都会明白;是神所拣选预备的,神的感动会在双方里头;因此我们不要以属世的眼光和方式代神挑选,而神也不需要我们把一些自己通过了的人带到祂跟前让祂批准。
不要很吃力的去配合神的心意,神不要我们被次好的蒙蔽了眼睛,祂应许必给我们最好的、最适合的,那么,还躭忧什么呢?惟有神才能为我们预定那“上好的”。我们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需要那样的人,我们既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别人,只有神才了解我是怎样的人,也知道像我这样的人,需要那样的人,那么由祂来撮合,绝对是最完美的,我们何必放弃这么好的权利──祷告,而忙得焦头烂额?更何况我们有的时候常常误解,常常太敏感──自作多情,我们又常常太神秘……所以我们就忽略了应该让神充分的作“主”,让神自始至终的掌管带领。我们往往很容易的被“直觉”蒙蔽了。
我认为在感情方面,真的要完全交托、信靠和仰望。有人说基督徒最不容易交托的就是感情。事关终身,实是奉献心志及信心的最大考验。交托、顺服说起来简单,遇到问题的时候,内心常有一连串的挣扎。我们总喜欢看重我们眼目的喜爱,当然也常以家人及一般社会的择偶观念来选择,我们力求这对方“合神心意”,也“合我心意”,盼望也能合家人心意,因此我们理想中的“她”或“他”,就仿佛在虚无飘渺间似的。
但愿我们能从自己眼目的情欲、家人及属世的择偶观念中出来,让这些观念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不容许这些观念来搅扰及辖制你的选择,我们要充分的让神“完全”作主,我们不要“部份”保留这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择权,当将这件事完全奉献在爱我救我的神手里,因为惟有祂这样“全权”的动工作主,对方才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因此才能在灵里,情感意志里,身体各方面两人成为一体。所以我们不必自己蹦蹦跳跳,追东追西,那样结局往往是可悲与苦楚的,因为没有神的工作在其中;因此应当在神前有交托的心志,时间一到,自然便相逢了,因为安排的乃是祂。
但愿我们都能发出这样的祷告:父阿!求祢使我的婚姻实际地让祢作主,因我愚顽,求祢更清楚的带领;因我内心复杂,求祢给我单纯的仰望,给孩子一道较清楚的命令。最后盼望结过婚的弟兄姊妹,把你们俩是怎么开始的经过,毫无隐瞒不加修饰的写下来帮助尚未结婚而年轻的弟兄姊妹,因为婚姻一直是我们教会中最弱的一环,而婚姻又是那么的重要,愿您们能把您们的经过记下来,教导尚未靠主踏上“地毯的那一端”的弟兄姊妹们。
最重要的我们所需要的是“坦诚”,我们不喜欢为着怕亲戚朋友说闲话,为着答复教会人士的关心,而勉强伪装出来的“幸福的见证”,我们知道自己失败的见证是很不体面的事,有人或许会认为你没有寻求神的旨意,或者误会你用情不专,但是愿您记念我们这群怀着怦然兴奋之情,初次尝试却碰壁的青年,我们看见成功的见证如同云彩围绕着我们,我们仿佛只要照着那套公式,神就祝福,轻而易举地飘进那爱的国度,饱尝爱情的甘甜,但我们这样去做时,冷酷的现实嘲讽我们。一切并不如想像中那么顺利,再次的恳求您记下您的“结婚记”,帮助我们了解爱情的起步应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