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一向很尊重蔡大姐,她的婚姻指南给我辈青年很多造就。尤其在上文中呼吁弟兄们要改变自己的眼光,以灵性为出发点在教会寻找女伴,我们更应该举双手赞成。但是接下来我又产生一个问题:“造成与外邦通婚的责任孰负?”是弟兄?是姊妹?是传道?是长执?或是家长?蔡大姐在文中要求弟兄们的一段话,言下之意不知道是否“造成与外邦通婚的责任”该由弟兄负责?针对这点,想借重本刊物一陈个人见解;供诸位同灵参考:
一般传统的婚姻观主张男方强于女方,因为中国封建思想“男主外”“女主内”至今并未完全消失。所以丈夫高过妻子被视为理所当然。可是今日台湾真教会的青年以教育程度看来,姊妹的平均教育程度比弟兄要高(参考64年度适婚青年手册),而且现在未婚的青年,姊妹赚的钱也比弟兄高(侧面调查)。照此情形看来,如果主内青年仍存有“男高女一等”的观念,这样大家在主内找对象就更加困难了。而且一个有“血肉骨气”的青年是不愿意自己的太太比自己强(学历、赚钱)。明白了这些事实,我想弟兄或姊妹对于婚姻的看法都应该重新估计,我们似应鼓励未婚青年,从前考虑“学识”“环境”,如今应更改为考虑“信仰”“人品”。如果大家都以信仰为第一考虑因素,就不受学历的限制了。过去几年来,至少有十位姊妹以上谈及她本身的条件要在教会找对象很难。中南部教会有一位甲姊妹和一位A弟兄订婚之后,我曾听另一位姊妹说甲姊妹实在很傻,凭她的条件要找更好的多的是。实在令人感慨!人家夫妻愿意和好,我们第三者还有权利发出不平之鸣?难怪很多的姊妹会感叹自己找不到对象。
也听到一些“媒人”谈及某姊妹“信心很好”,非主内不嫁,如今都已快三十了。一定要嫁给主内弟兄,看起来信心很好,可是仍离不开“名”“利”两字。她要嫁主内弟兄并不是要找一个信心好的弟兄,而是要在主内找一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最好是T大或留学生,月入上万)。也许我说的太露骨,但我认为这是确实存在的问题。
教会的姊妹大部份成就都很不错,只可惜没有那么多“相称”的弟兄来相配。所以如果姊妹一定要在主内找对象,请稍委屈,降低条件,以信仰为第一考虑因素,相信会很快有了归宿。同时我想与弟兄们共勉一件事,若有媒人替你介绍的姊妹程度比你强,就感谢领受,不要再存有过去封建的思想,认为太太比先生强是件丢脸的事。没什么,为了爱主的缘故,就娶一个比自己强的太太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大家信仰好,家里必定能融洽。
另外还要与为人父母共勉的,也是这一点,为了使自己的儿女能过基督徒的家庭生活。不要过份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妨听听儿女的心声。这是要男、女当事人与双方家长共同配合。你(妳)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