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

战

文章

—战—

撒母耳记上下卷中,分别记载了两个以色列王——扫罗与大卫一生的事迹;由其中我们看到这两位王都曾在自己的王位上犯过罪,然而我们也发现一个事实:扫罗王犯罪的结果,使他丧失了王位及生命,而大卫王犯的罪,却只使他丧失了一个儿子。

这并不是说大卫王所犯的罪较轻,所以所得的惩罚较轻;事实上大卫王谋杀赫人乌利亚,以取得他的妻子拔示巴之行为乃属重罪。这件事比起扫罗王在与亚玛力人争战中,所做违背神命私自留下亚玛力王性命及留下一些牛羊之罪,可谓不相上下。但是,何以扫罗王会受到较重的刑罚呢?

我们若仔细查考圣经就可以得到答案:当扫罗王受到撒母耳先知责备时,他一直为自己辩护(撤上十五15)一点悔意也没有,直到先知撒母耳揭露他的罪行时,才勉强承认,但为时已晚,耶和华已厌倦他再做以色列王了。

大卫王就不同,当先知拿单为他的罪进宫责备他时他立即认罪,而且为这事向神禁食神告六日之久(撤下十二16 ~17),真心在神面前悔过,所以耶和华仍存留他的后裔在以色列的宝座上。

从以上的事实中,我们得到一个教训:人遇有过犯,只要能真心痛悔祈求赦免,主必垂听我们赦免我们的。因为忧伤痛悔的心,祂必不轻看()。反之,若是我们顽梗不化,神的咒诅必速速临到()。

因此我们若在日常生活中,所行所为得罪了真神,千万不要隐瞒或掩饰我们的过失;因为真神祂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全能主,在祂面前,我们没有隐藏任何事的本领,如果企图以扫罗王之法来逃避,那只是徒然加深我们的罪孽罢了!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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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1769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