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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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全书简介之六—罗马书

作者:保罗。此信可能笔于哥林多(徒廿3)

日期:大约于主后57年。

受文者:本书是写给在罗马的基督徒。无人知道罗马教会是怎样创建的,非常可能在五旬节那天有一些罗马人在耶路撒冷目睹事情的经过(),由他们带回了基督徒的信仰。罗马天主教传说是彼得创建了罗马教会,这说法却无据可凭。

保罗有意写给信主的犹太人和归主的异教徒,彼时在罗马帝国的大都市里不乏其人。

主题:本书可能是除了“希伯来书”外,唯一有意写成如宗教论文般的书信,而不仅仅是普通的书信来往。或许保罗有心针对当时的罗马帝国而写,故需用心良苦才能显出信心的光辉来。

全文几乎全是有关神的救恩,所以对现代的读者须做一些补充说明。

保罗在严格的犹太律法薰陶下,知道神是至高公义的神,是集完备道德之大成。时下有人视神为藉名敛财的幌子,这班人就难以体会保罗所提问题的重要性及其解答的奥妙了。若我们有意承认神是绝对公义,且与至善、真理和完美永远同光辉,理该清楚除非立刻除去罪恶否则不得见主,这好此日光曝晒之下某些细菌一定会被消毒掉一样,不然,问问保罗“一个人失足了或更甚地故意犯罪也能亲近神且享永生乎?”

律法只有一是,即人们完全服从了神的律法就可以安然亲近救主,脱离道德律的羁绊。不幸的是保罗明察出不只人类守不住犹太人的律法,甚至连自已的良心都会违背。不论他们律法守得多寡,只要是失败了便都有罪。何况他们无法脱罪。在神看来律法是人的“指路牌”;在人看来只是个“警告灯”罢了。这便是保罗所谈问题的关键。

福音的中心是指神道成肉身亲自来到世界。神,耶稣基督成了人的代表,接受了罪的苦果—痛苦和死亡。由于神亲自的救赎,任何人只要把生命诚心交托基督便可得救。救恩乃是救人脱离苦海的恐惧,得享永远的平安。这是“信道”的问题而非“修道”的问题。

主的旨意运行在全文里,其中附带了几段是有关神的选民—犹太人,且告诫那些当今已“称义”和“得救”的人应该过怎样的生活。

本信以个人消息和请安结束。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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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1768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