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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第123期五月号回响-“不在教员讲习中缺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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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在宗教教育系担任班负责或系负责的弟兄姊妹常会感叹找不到“合格”的教员。如果遵照总会规定,要担任宗教教育教员必须先经过半年的见习,然后参加教育处所举办的教员讲习会,结业后再经过半年的实习,之后才能由职务会聘为正式教员。

以往社会型态单纯,大家的生活作息相差不多,所以举办讲习会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呼出时间参加。但现今社会朝向多元发展,纵使是在学的学生也会对自己的假日作各种不同的安排,因此,一年只举办一次的教员讲习会,就会有很多人无法参加,成为“永远的见习教员”。

然而,举办一次讲习会所费不赀,若为了配合各种人的状况,教育处可能会整年都在办讲习会,无形中浪费许多资源。所以,在教员资格的认定上,教育处应该可考虑不同的标准,让实际从事宗教教育事工却无法参加讲习会的同灵可名正言顺地取得正式资格。

另一方面,教育处或教区也需要充实进修会的课程,让教员有在职进修的机会,以补讲习会的不足。一般而言,见习教员在参加讲习会时,实际教学经验多半有限,对于有关教学法或辅导方面的课程,难以心领神会;但在经验逐渐累积之后,伴随而来的就是各样的疑难杂症,需要经由指导或讨论方能找出解决之道。所以,若能经由进修会的加强,必能使众多教员受益匪浅。

宗教教育的良窳攸关教会的增长,因此,教员素质的维系十分重要,若能健全教员自我充实成长的管道,相信能使本会的宗教教育走得更稳固。

(原[宗教教育]125期,1996年0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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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145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