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特写

​出乎意料的平安

田荣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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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田荣圣|圣灵月刊487期-2018.04|主题/靠主得平安

奉主耶稣圣名作见证:

我是新庄教会的田荣圣弟兄,基督徒常说信耶稣有平安,但谁的一生都没患难?今天想要告诉你──“这平安,真的存在”。

2015年6月12日,在我骑车回家的途中,突然前方机车紧急刹车,我虽然马上刹车,但还是撞上去;回过神来,我被自己的车子压着动弹不得,惊魂未定的喊着:“哈利路亚!我被压在车下……。”

被我撞到的是一对年轻情侣,男生一边骂我,一边扶起他的女朋友,过了十几秒,才另有热心的路人来帮我把车抬起,让我站起来。这时候,我才惊讶的看到后面还躺着一个人。原来在我撞上前车的同时,还被后方的机车追撞。虽然紧急送到医院,但第三台的车主,这位约55岁的先生仍然身故了。

我在医院就医后,便前往警察局,在漫长的等待后,却被警察告知,我现在是“嫌疑犯”,须扣押进拘留所。按照一般的规定,做完笔录就要进拘留所,但处理的警察却说,让我们星期六再作笔录,这样至少在作笔录前都能在警局内自由行动。

在警局过了一夜,在作笔录时,警察说第一台车的说词一直变来变去,很明显的在避重就轻;也告知第三台车的大儿子已提告,而第一台车的情侣二人,也都对我提告。我想,身为一个基督徒,面对这样的事情,难道也是先告先赢吗?所以我当时决定先不提告。

做完笔录后,警察告诉我,车祸当时,有位30多岁的路人,不只在事发当下留下来跟警察说明情况,晚上下班后,又从新店再到新庄作笔录,且他的说词几乎和我一模一样。在冷漠的社会中,出乎意料的,竟有人这样帮忙,真是感谢神的保守。

笔录做完后,我们一直等到下午3点。接到通知后,我们就像犯人般坐上警车前往殡仪馆,现场有刑警、检察官、法医,以及死者家属,好像电影里的情节,竟发生在我的眼前。法官验尸完,说明死因乃是:“全身几乎都没有外伤,只是刚好撞到颈椎,就休克过世了。”检察官问完后,就请警察带我们回警局,我们一上警车,警察就说:“你们超幸运的!”

我心想,我现在被关在警车后面,你告诉我,我超幸运的?

警察接着说:“一般接下来有两种作法,看是要正式进拘留所,或是缴2-10万元交保金。刚刚因为不能没交保就在死者家属面前放人,所以检察官请警察带你们回警局,就是暗示不用交保,可以直接回家。这么大的案件却不用交保,这种事十几年来没有两件,搞不好你们就是第二件!”

透过警察所说的这句话,那一刻我知道,神在保守、神在看顾。

回到家隔几天,我想尽可能的帮忙第三台车的遗族,于是先到他家向家属致意,且用电话、短信关心,之后更积极的请产险员帮忙,半个月内就把强制险200万元的理赔汇到他们的户头。

接下来经过五个月的反复调查后,检察官认为先不用提告,请第三台遗族以和解为优先处理。11月10日,我的保险理赔员和我一起出面进行第一次调解,第一台车请的律师,提出赔偿金额是我和第一台车合出35万元,第三台出面处理的大儿子,是一个双手纹有刺青、强壮的中年人,冷漠的表示对于我们开出来的金额不是很满意,便离开了。

所以我就先跟第一台的情侣谈和解,没想到女子只是手指擦伤,一开口竟索赔5万5,且男子还说:“帮我把车修好,要不然第三台要求的钱,你全付。”摆明就是看我有保险,要占保险公司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性,我感到可怕,也觉得难过。感谢神,理赔员协调后,与第一台以4万5千元全部和解。

之后因第三台车不愿意和解,12月10日我和第一台车的骑士,正式以过失致死的罪嫌被起诉。虽然如此,但因为鉴定报告说三方都有错,我也已帮第三台申请了200万的理赔,产险公司还同意再出60万元赔偿,再加上我是被后车撞,一般是后车赔前车,且第一台急刹错在先,所以我一直觉得不会有事,心态都还算平静。

两个月后,2016年的2月2日正式开庭,在开庭前还有一次和解机会,这次第三台车也请了律师,我的理赔员表示愿意用60万和解;但第一台车从头到尾就是强调说,最多只能付5万元,要再多也没有了。

第三台的律师眼看很难解决,就说要行使“共同侵权”,意思就是说,假如同时有四个人侵犯到你的权利,你可以只跟其中一个人索赔,所以律师决定不理第一台车,单独跟我要250万元。我心想:“什么!这是什么情况,太不合理了吧!”

而现场的调解员不只没帮忙讲话,只会一直要我方答应、签名,且说纵使被判坐牢,出来了还是要付钱……。最后,我并没有答应,因心想,在开庭的过程中,至少我能表达我的想法。

但正式开庭时,法官什么话都没问,就只淡淡的说:“和解才有机会判轻……,再给你们一次和解机会”就休庭了。

这下子我开始紧张了,第一台耍赖不赔就可以不赔了,然后突然间250万都落在被撞的我身上?

三天后,在我为此事祷告时,想到一个人,是前阵子去老婆的咖啡店帮忙时,偶然遇到淡水教会的罗弟兄,得知他是一名律师,在与他联系后,因他所分析的二点,让我放心不少:

第一,现在是“简易庭”,法官根本不看事情怎么发生,他只管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会转去审理庭,也会换法官,在此时去争论是无意义的。

第二,他觉得情况太不合理了,应要申请覆议。

在等待审理庭的过程,想起小时候教会老师说过:“每次你进到新的班级、学校,你可以祷告,求神让你遇到好的老师、朋友……。”既然求学阶段都是这样祷告的,于是我开始求神,让我在审理庭时,能遇到一位好的法官。

过了一个多月,3月24日,审理庭正式开始,法官看完数据,就直接对第三台说:“要不要两个分开谈,不然谈不完?”等于告诉第三台的律师,不喜欢他用“共同侵权”的方式索赔。接着法官又问第一台:“你觉得你都没错?”第一台说:“对”。法官就直接对他说:“你最好想清楚”。而我的部分法官也说:“第二台还愿意赔60万,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最后,法官决议二周后再谈一次和解。

走出法庭,罗律师告诉我,这法官算是很有热情的,还会问话,有些法官从头到尾都没表情,你到底有没有打动他都不知道。感谢主,神真的垂听我的祷告,为我安排了一位正直的法官。

两周后再次谈和解,照法官的意思,我和第一台分开来谈。第一台不再坚持5万了,他愿意出40万,但中间一言不和吵了起来,最后和解不成。而我的部分,虽然不是250万都要我赔,但仍有100多万要处理,因仍觉得不是很合理,便也和解不成。

决定不和解之后,我想说要打电话跟理赔员讲一声,没想到理赔员电话一接通就说:“田先生,跟你报告一下,今天我们主管说,这件事可以直接拉到100万,帮你解决掉。”咦!为什么?怎么这么突然,之前不是说最多60万吗?怎么突然变成100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主管今天就这样下指示。”理赔员说。 其实每次车祸的出庭,早上我都禁食祷告,也一直相信神会带领,但到底神是会让第三台让步不告我,还是覆议后法官轻判呢?人就是这样,祷告时,我们常常列出自己的选项,“神呀,到底是A还是B?到底是哪一条路?”但神的回答是:“傻孩子,我的意念高过你的意念,我为你准备的是另外一条出乎意料、平安的路,不是A、不是B,是你未曾想到的C。”

感谢主,神的保守与恩典临到,真的是想都想不到,我烦恼了这么久,在神弹指之间就解决了。连罗律师都说:“哇!保险公司自己主动拉了快要一倍,从没听过这种事,这真的是神迹呀!”

和解之后,因刑事案件无法撤回,仍要跑流程,但已几乎可以确定会轻判,我内心充满无限的感谢。和解当天,我对第三台车的大儿子说:“这笔钱,虽然无法取代你的爸爸,但真的希望你能够节哀顺变。”他冷冷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没几天就收到覆议,而这次鉴定的结果竟然变成我与第三台是肇事的主因,第一台只是次因,对于这样意外的结果,律师说,虽对我很不利,但因和解在先,仍应是轻判。

6月30日最后审理庭当天,到了我最后辩驳的机会,在法庭中,我表达了我的想法:“对于身故的当事人,我真的感到很抱歉,虽然说前车的我实在无法预见后方的情况,但毕竟是一个生命的离开,我在事后也尽可能的慰问遗族,期望达成和解,也请法官考量我还有妻小需要照顾,能给我机会,从轻量刑。对于第三台车主的一家人,再次表达我的歉意。”

而第一台则是表示:“要再次申请覆议。”但被法官现场直接驳回了,让这个案子免去再拖延的可能性。

法官最后问第三台车有没有什么要表达的,那位大儿子沉默许久后,没想到他竟然说:“法官,田荣圣确实在事后一直有表达关心,像是父亲的丧礼,也有拨电话来慰问,请求法官给予他减刑轻判或缓刑。”法官点点头。待法官也询问那位大儿子对第一台车主的想法后,就直接声明本案终结,让我们回家等待判决。

听到第三台车的遗族,表达出我这段时间的关心,还替我求情,我就已经非常惊讶了,没想到离开法庭后,在走廊上遇到他,他竟然还跟我握了手并说:“我能为你说的我已尽力说,能做的我也做了,希望你没事。”

提告的人竟然还帮被告人讲话的,我想应该不多吧?那一刻,我真的很感动,因为整个过程中,看到大家为了钱、为了自保,变得好像豺狼一样;但我不希望自己也是这样,所以这一年多来,我祷告时都跟神说:“求祢让我在过程中,可以仍然保有基督徒的形象。”感谢主,我想,这次应该没有让神丢脸吧!

走出法院,罗律师问:“从正式开庭到现在多久?”啊,从2月开始,到现在才过了四个月呀!记得很多人说,官司一成立,都要一两年才能结案,而我能四个月就走完,且不用进拘留所、不用交保、60万变成100万、告我的人却替我求情说话,一切出乎意料的患难中,却都有神出乎意料的保守。

当叫众人知道你们谦让的心。主已经近了。应当一无罣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

基督徒的谦让,并不是软弱或是逃避,而是深知,平安从神而来。感谢主赏赐出人意外的平安,感谢主保守身为一个基督徒的心怀意念。

7月29日判决,那结果是什么?

第一台车主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十月,不得缓刑。

第二台车主,田荣圣……,无罪。

不是说不太可能判无罪吗?曾有位书记官跟我说,台湾起诉定罪高达八成多,这件车祸初鉴定认为有过失,覆议之后还认定是主因,法官原则上都会尊重鉴定意见来判。但判决书上,法官写了近7页的内容,推翻对我不利的法律条文,并说明为何我可以无罪。看着最后一页写着“无罪”两字。当下,我真的觉得自己被永生真神捧在手心呵护着。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那一刻,我的心中真的充满着满满的“平安”!这平安,不是因为苦难结束,而是确实的知道:“我真的在神的怀里”。

一个月后,我又再度被起诉了!乃是因为检查官觉得第一台判太轻了,而我怎能判无罪,因而上诉至高等法院。看着上诉书,我也倒抽了一口气,这也太出乎意料了吧!

高等法院开庭时,第一台也用90万与第三台和解,对于第一台应该不会被关,我心里也感到欣慰。没多久,判决书就下来了,在看判决前,我在心中默祷说:“主呀,不论结果如何,都让我有一颗感谢的心。”当我眼睛张开看到的是: 第一台,缓刑三年。 田荣圣,缓刑三年。 缓刑的意思其实就是没事,不用关、不用缴钱,待过了三年,这件事就自动结束了。

但看到这,你是否会心想:“这个神,怎么只帮一半?”

说真的,看到一审无罪,当然会期待二审也无罪。人总是容易用“结果”来判断神是否存在。但即使最后的结局不是我们所要的,都能相信这就是神对我们最好的安排,这才是所谓的信心吧!且所经历的恩典见证和结果并没有直接关系,我在过程中,每个环节都经历了神的大能,这就是见证了。难道结果不如预期、我被判刑,前面就不算恩典了吗?我想,不是的。

那神默许二审如此判,是否要让我学什么?静下来细细思考各种可能性,当我知道神所告诉我的是什么,心便得了安慰。“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原来神应许保守的不是肉身,而是我们的“心”。

我知道神出人意外的保守了我的“心”,远远超过了我当初祈求的那种肉身平安而已。提早八个月和解,神让我“放心”;在一审判无罪上,神赐与“信心”;而最后神给我最大的恩典,就是不论结果好坏,我都仍保有“感谢的心”。

基督徒要的,不是人生不再遇到苦难,我们要的是“神与我们同在!”只要有神在,面对人生的波涛汹涌,心中都有一股平安,这就是我们的信仰,这就是我们的“真平安”。

或许你还未认识神,也或许处在患难中,但若能在祷告后,神能保守我们的心怀意念,让我们能用平静安稳的心,去等待那不确定的未来。我想,那就已经是一段平安恩典的开始。

愿你也能在真神的恩典中,体会到耶稣给你那出乎意料的平安。阿们。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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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506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