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平安果|圣灵月刊476期-2017.05|主题/信仰的单纯与老练
司提反为何被捉到公会?他在公会中做了怎样的分诉?最后又如何为主的福音而殉道?
使徒教会成立初期,因圣灵能力的吸引,信徒人数大大增加。为了管理生活供需上的安排,教会选立了七位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能充足的执事(),司提反是其中之一,圣经也说他是大有信心()。在使徒为他们按手祷告之后,司提反更是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奇事和神迹()。
司提反的福音工作引起一些会堂1来的人,和他辩论2,但他们却敌挡不住司提反的智能与圣灵能力的话()。那些人就动手收买人,设下假见证诬告3,裁定司提反的罪名是“说谤讟摩西和神的话”及“蹧蹋圣所和律法”(、13-14)。事实上,不守律法而犯了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的,是他们自己,他们并且耸动了百姓,让司提反被捉到了犹太公会。
在公会里坐着的众人,定睛看司提反,见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这是形容一个人与神十分接近时,在容貌上反应出神的荣美,如摩西在山上,与神同在四十昼夜后下山时,百姓看到他面皮发光()。
司提反的陈述(分诉)
圣经中有不少的分诉(defense,分辩申诉),如彼得、保罗都有被记载,司提反的这段是属于较长的一篇。前半段,他有顺序地从一些犹太历史中的重要人物,来阐明神的作为,之后再将耶稣基督与历史结合,自然地导向现今众犹太人的错误。所以在他的分诉中,有指明、指正,甚至指责,就是要使听者无可推诿。从他的分诉中我们不仅看到司提反精懂圣经、律法、预言,也看到圣灵充满所得的勇气、力量与智能,才能做成这场有力量的分诉。兹将司提反分诉中的人物整理如下:
亚伯拉罕──神的拣选
当亚伯拉罕还身在拜偶像、可弃的外邦人中时,是荣耀的神向他显现,给他应许,应许他后裔极繁多、国度立、君王出,并赐迦南美地(),还主动立割礼的约为永约,成为神子民的记号()。
约瑟──神的安排
再次的,是神主动与约瑟同在,救其脱离苦难,使他得恩典、有智能,也是神为了祂的选民,先行预备约瑟,来成就神的应许()。
摩西──神的拯救
神以摩西一生的三个四十年,来显明神的作为。第一个四十年是“人自以为”。人以为有了才能、学问,以为可以护庇、报仇,以为神用他、以为兄弟明白()。第二个四十年是“神显现”。神圣的神告诉自以为的人,是神看见、神听见,是神救赎、神差派,更是神立首领()。第三个四十年是“人按着神的旨意,做成神拯救的工作”()。
这位备受尊重的大先知摩西,为犹太人的祖宗颁布了从神传来的律法,这律法却被祖宗们轻忽弃绝,反去拜人手所的金牛犊,违背了神的律法。所以,犹太人至今赖以得救的律法,未能拯救以色列脱离拜偶像的罪()。
摩西也按着神的吩咐,为犹太人的祖宗制作有法柜的帐幕,由约书亚搬进承受为业之地,直到大卫在神前蒙恩,允许预备材料,由儿子所罗门王为神造成殿宇。但这至今被犹太人尽力维护着的圣殿,就能代表神的同在吗?能代表人心真的尊主为大吗?
司提反提醒犹太人,看看历史吧!摩西在旷野、西奈山时,神与他同在;约瑟在埃及时,神与他同在;亚伯拉罕在外邦地蒙召时,神与他同在。所以,神与这些先祖的同在,不是在犹太人长久以来所固守的圣殿中啊!()。
司提反到此话锋一转,指责在场那些虽然身体受割礼的众人,他们的心和耳却未能顺服所听见、所看到的事实,而去抗拒、违背圣灵。祖宗当初如何悖逆,现今他们也是如此悖逆,逼迫先知、杀害义者,即使天使所传的,也不遵守()。
这些话既出口,是如何的引发众人恼怒激动的情势,司提反应该明显感受到了,但他却在此时,平静地进入神的奇妙恩典中,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亲眼看见神的荣耀,看见天开了,又看见主耶稣站在神的右边,真是不见众人,只见主耶稣!纵然接下来发生的,是司提反更困难的一刻,他已然有力量承受,并能在被乱石击打时,有余爱求主怜悯加害他的人()。这是神彰显在司提反身上的神迹。
司提反为主殉道似乎是被私刑,因为根据当时罗马帝国的法治体系,犹太公会即使有用石头打死罪犯之律法,却没有杀人的权限,所以主耶稣在犹太公会被审,仍提交政府巡抚彼拉多面前,审判、定罪、运行死刑。到底犹太公会最终是以什么名义解套,我们不清楚,但因为恼羞成怒,直接加害司提反的事实,明明地被记载下来了。
从此,主基督耶稣的福音,也因着司提反的殉道,从耶路撒冷起,越传越盛,越传越远。阿们。
1.犹太人中的“会堂”,是主前586年所罗门圣殿被毁,犹太人被掳巴比伦以后,因应环境而开始创建的,作为当时信仰和教育的中心。会堂不同于圣殿的独一,会堂也依不同背景、所在地区而自然聚集。
“利百地拿”是拉丁文的音译,意是“自由人”,是在罗马时期的战俘或奴隶被释放后,其本人或其后代的通称;“古利奈、亚历山太”位于北非;“基利家、亚西亚”位于西亚。
这些有特殊背景(像自由人),或来自不同地区(像返国侨民)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聚集成个别的会堂。
2.“辩论”这用语,在《使徒行传》中陆续出现在其他章节有十几次。辩论什么呢?我们以为例:“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耶稣就是基督。”
3.犹太人对耶稣或信耶稣的人,提出的罪状,不外乎“说谤讟的话”,如:称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糟践圣所”,如:主说三日再建你们所拆毁的殿(约二19-21)。“不守摩西律令”,如:安息日医病赶鬼、违反清洁律等。主耶稣当时,也是被曲解其所说的“毁圣殿”和“承认自己是基督”,而被设下假见证起诉受审。犹太行省巡抚三次都查无该死的罪(),最后以“犹太人的王”为主耶稣的“罪名”(),反倒符合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