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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比較(下)

謝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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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466期-2016.07|主題/樂在工作(上)

三.奉主耶穌聖名

1.原始教會施洗時,都奉主耶穌的名(,十九5),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十48)。

2.因為耶穌是獨一救主(),所以無論做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

3.奉什麼名施洗之爭議的關鍵:凡主張「三位一體神觀」的教派,都依據那一段經文,「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凡主張「獨一神觀」的教派,則依據《使徒行傳》的記錄,「奉主耶穌的名」或「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例如美國「聯合五旬節會」(U.P.C.),因為主張「獨一神觀」,所以向來都「奉主耶穌的名」施洗。

4.所謂「奉父子聖靈的名」(),其正意是「奉主耶穌的名」。理由如下:

第一.「名」一字,原文用單數,英譯本也是。

第二.「因祢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一句(),可以由下列幾種譯本的譯文看出,「父的名」是耶穌: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藉著祢的名,就是祢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

日本《文語體譯本》譯為:「在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裡保守他們。」日本《新改譯》的譯文,與此相同。

日本《共同譯》譯為:「藉著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保守他們。」

《標準本》譯為:「我在祢的名裡保守了他們,那名是祢所賜給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

5.父與子,原為一(,十四9)。聖靈是父的靈()、神兒子的靈()、基督的靈(;)、耶穌的靈()。

陸.嬰孩可以受洗嗎?

一.嬰孩可否受洗之爭議關鍵

1.凡主張「洗禮與得救無關」的教派,都反對嬰孩受洗。反對的理由是:任何人一經受洗,便加入教會,成為會員。嬰孩不明白真理,沒有信心,而且不懂悔改,沒有資格成為會員,所以不可以受洗。

2.凡相信「洗禮關乎得救」的教派,都堅持必須給嬰孩受洗。

二.嬰孩可以受洗的理由

1.有原罪

嬰孩有原罪,就是從亞當遺傳下來的原始罪(;);若不給他受洗,罪得不著赦免。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所以應該趁早為他施洗。

2.憑著神的應許

受洗赦罪的應許,連兒女也有分()。兒女雖然未必是嬰孩,卻不得排除嬰孩。1990年代,我在印尼雅加達教會協助聖工的時候,與一位帶領基督徒團契的牧師討論嬰孩可否受洗的議題。我依據這一段經文說,嬰孩可以受洗是神的應許。他說:「此處只有說兒女,沒有說嬰孩呀!」我問:「兒女不可以包括嬰孩嗎?」他回答:「不夠清楚。」我再問:「你認為該怎麼說,才夠清楚呢?」他回答:「應該說:『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包括你們的嬰孩。』這樣才算清楚啦。」最後,我說:「這種說法,豈不是等於說嬰孩不是兒女嗎?如果我說:『人和婦女』,這樣不是等於說:『婦女不是人』嗎?」

3.割禮的預表

割禮是舊約選民的入門禮(),洗禮是新約選民的入門禮()。舊約選民所受的割禮,預表新約選民所受的洗禮()。舊約選民的男嬰出生第八天,什麼都不懂,就要受割禮()。這件事預表嬰孩必須受洗。

4.過紅海的預表

舊約選民過紅海這件事,預表新約時代的洗禮()。舊約選民出埃及,過紅海的時候,連嬰孩也包括在內(、24,十二31)。此事說明應該給嬰孩受洗,不可以棄絕他們。

5.原始教會的史實

原始教會施行洗禮的時候,都以「家」為單位(、32-34,十八8;)。嬰孩也是「家」的組成分子,所以全家受洗之時,不得將他們除外。

柒.受洗後的注意事項

一.不可再犯罪

1.受洗只有一次機會小標粗體

受洗是與主同死(、8),主為我們受死,只有一次()。所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也是一生只有一次機會()。因此,受洗後,要謹守聖經的教訓,不可再犯罪(;,五14)。

2.不至於死與至於死的罪

罪有不至於死,也有至於死的罪()。受洗後,若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要切實悔改,主的血必洗淨他一切的不義();教會的同靈也應該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節上句)。如果故意犯了至於死的罪,就不再有贖罪祭(,十26-31),教會的同靈也不得為他祈求了(節下句)。

3.哪些罪是至於死的罪?

究竟哪些罪是至於死的罪,聖經上並沒有清楚的規定。本會在傳統上認為凡比較嚴重的過犯,都屬於至於死的罪。例如十誡中所禁戒(),下列幾項:

其一、除了真神之外,又有別的神者(第一誡)。

其二、跪拜偶像者(第二誡)。

其三、過分不孝父母(第五誡),污辱主名,並且不聽從教會的勸戒者。

其四、殺人者(第六誡)。

其五、犯姦淫者(第七誡)。

其六、偷盜(第八誡),而且情節嚴重者。

其七、作假見證陷害人(第九誡),造成嚴重傷害者。

其八、歸入不同宗教或基督教其他教派,背叛本會的信仰者。

二.當有新生的樣式

1. 受洗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所以受洗後的一舉一動,都要有新生的樣式()。

2. 所謂「新生的樣式」,就消極方面而言是,不將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節上句);也就是說不再做罪的奴僕,活在罪中(、2)。在積極方面來說,則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節下句);這是活祭,是聖潔、神所喜悅的()。

三.父母的責任

1.父母對受洗後的兒女,必須盡責任教導他們走當行的道,使他們終身不偏離()。

2.教導兒女的標準是,主的教訓和警戒()。教導的方法是,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隨時隨地都要談論()。

3.提摩太從小就明白聖經,有得救的智慧(),是他母親悉心教導的成果。他心裡無偽之信,則由他外祖母和母親兩代持續地培植而得來的()。(全文完)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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