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杏仁子|圣灵月刊444期-2014.09|主题/得着释放的人生
我们每个人都有被得罪与得罪人的时候;或大或小,或无心或有意。事过境迁,虽想要刻意遗忘,不知怎的,却总如影随形,像个结绑在我们的心上,不去解它,日积月累,渐渐积成心病。
压抑愤怒的人隐藏自己的悲伤,不愿意再信任人,与人疏离。逃避愧疚的人失去坦荡的气魄,只能戴上面具嘻嘻哈哈度日。当日暮西沉,双膝跪地,举目望天时,总觉得祷告像是喃喃自语。这是由于心上的死结绑住了未解决的罪。是的,就像摩西脸上的帕子蒙住了我们()。我们的祷告受阻,不是因为我们脸上发光,是因这帕子遮住了我们的眼,见不到神的荣光。所以我们得不到自由。这种喃喃自语的祷告有两种:越祷告越不平,越祷告越苦恼,结越打越死;或是越祷告越心虚,越祷告越无聊,结也是一样越打越死。
至此,或许有人想,又是老生常谈了。是呀!心上没被刀割过的人,岂知道讨论“饶恕”根本像是在伤口上拨拨弄弄。血淌久了,当然还是会止住结疤。只是一个不留神被碰触了,脆弱的伤口即刻会被打开,鲜血涌流。为了保护自己,只好再从人群中更退缩回去,等候伤口再次结痂,一层覆一层越来越厚,奢望最后麻木了,不会再有受伤的感觉(或不会再有羞愧的感觉?)
若不识暗夜哭声,敝人实在也不敢在此厚颜谈这个题目。对心碎的人弹琴唱歌岂不白目!
公义不由人 审判在神 Justice wont come if you dont let God!
好吧,我们就先来谈基督徒的权利──宽恕!按摩西的律法:我们可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呀()。犯罪的人又不是我,为何我的祷告要受阻?因为,当我们把这个结绑死在心上,就是不愿让神作主、当裁判,也就是说想牢牢握住审判权。自悲自怜的认为他人负我,他人有罪。我们不断呐喊:Justice,I want justice!我们心里非常悲痛愤慨,不过,对不起,容我洒冷水,给大家冷静一下。有一点我们要先弄清楚:基督徒有宽恕人的权利,但没有审判人的权利!
Justice wont come if you dont let God!其实这句英文更贴切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让神作主,正义就不会来临。
你我都知道,神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可是一旦我们被欺侮、背叛、受冤屈、被恶意攻击,我们最希望的就是马上看到公理。但对基督徒来说,神通常都不会马上如我们的意。俗话说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为何未到呢?因为祂要我们学习几件非常重要的事。第一,是要确实相信神必定为我伸冤。第二,有了这种确信,你才能放手等候。
能力比较好的人,通常都不容易忍气吞声。常理是欺负人的一旦发现对方好像吃了闷亏,不吭个气儿,就假设这是个软货,可以得寸进尺(其实,沉默的力量可以有多强大,挑衅的人通常一辈子也不会懂!)所以啰,自认为有骨气的,当然要据理力争;你给我半斤,我就回你八两。不好惹的,回敬你十两的大有人在。虽说先打人的不是在先,可是先打人的通常都是较不讲理的,回力球这么一打,这下可好,没理寻歪理:“饶恕的道理你也不懂吗?我就知道,你本来就是好不到哪儿去,反正已经撕破脸,第一次还算对你客气啦,现在我可要全力开攻!”
你来我往,冤家易结不易解。像这样,自己都伸冤报仇了,还需要神出手吗?其实,当我们自辟法庭,赢得群众的支持时,我们就是否认了神独一的审判权,案子拿来自己办──不相信(或说等不及啦)神会有公义的作为,以群众的呼声替代神的安抚。只是这种从人来的支持,也是短暂的,问题往往也不见得就解决了。我们的心也得不到那种宽舒与平安。更可惜的是,我们会因为放弃赦免的权利,而错失一种无可言喻的满足感。
当然,有时一件不公义的事发生,并不单纯只是关乎个人的利益或声誉,牵连到的是多数人的权益或保障,甚至影响了教会全体的灵命。处在那样一个位置,保持沉默反可能是不当的选择。关乎众人的事,提出来放在一个由教会出面、负责的平台来处理是必要的。可是,我们也别忘了,教会一样有限制,处理的结果并不保证能满足每个关系人。所以只要说了该说的,我们就当仰望至高的神。等候时不要心怀苦毒怨恨,全心全意交托,才能看到神的智能是如何让教会全体信服。
宽恕是基督徒的权利不是重担
碰到冤屈,比起完全相信神的公义以及等候神的作为,更积极的选择是宽恕。宽恕或者赦免是神给基督徒的权利,笔者想特别强调,这是权利而不是重担,认清这一点比起认清自己没有审判权更重要。我们没有审判权,若以为自己有的,其实还是没有,一切都只是虚张声势。把宽恕的权利,当成重担而放弃,就好比把进帐支票当帐单看,真是莫大损失。
权利是因为身分地位而附加的,并非人人都可享有。拥有某项权利的人,可以选择使用这权利,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选择放弃的话,附带的利益自然也就不能享用。
作神的儿子有个能蒙神赦免过犯的专利:“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说真的,不用这个专利的基督徒,算得是迷糊啊!
有谁能保证自己受洗后,一生都不会再有过犯呢?别人得罪我们,我们锱铢必较,心里非常清楚,某年某月某地某人冒犯了我。可有更多的时候,我们得罪人,自己不留神,也不在乎。更糟的是,得罪神也浑然不觉。这时候,如果说我们平时已经在神那儿累积了一些宽恕人的“点数”,那么,神也不会太跟我们这些过犯计较的。
神愿意宽容我们,是因为我们也愿意宽容别人。这个观念很容易被当作是一个负担,因为我们勉励教导的对象是受伤的人。如何能让被逼迫流泪的人看到宽恕是个权利,在自主的状况下作积极的选择,而能从软弱中因为这个选择刚强起来。学习天父的完全,学习天父的怜悯则是我们要探讨的。
君要问:负伤软弱的人忙于舔拭自己的伤口,如何还有能力怜悯?
是的,宽恕伤害我们的人原本不是人类自然的天性,逃避伤害或反击则是生存的本能。宽恕需要学习、学习需要时间,也需要环境,需要条件。对一个刚刚经历挫伤的人,我们不能强迫他马上去赦免或宽恕。在事件过后短暂的时间里勉励身心软弱的人:“当以赦免来走出伤痛”是缺乏同情心、同理心,及唱高调,是不道德、是残忍的作法。有甚者还说:“要喜乐!”Oh,no!这样完全无法劝慰,只会让人更心酸。
常态下,人心里的创伤都需要时间整理消化,每个人疗伤的时间不同。赦免既是权利也是主的教训,只要我们能够给当事人适当的时间,自主地作选择,通常他们都会选择享受这个天父给予的权利!可惜就是有人新仇旧恨缠绕数十年,依然老死不相往来。有没有可以缩短疗程的捷径呢?
赦罪在神 免债在我
前述赦免要有条件,有外在条件,与内在条件。只要这两个条件有一个成立,便能够缩短伤痛的疗程。
外在条件是:“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大部分的基督徒对来求和的人,鲜少像主耶稣七十个七次比喻讲的恶仆人那么狠。“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虽然我们常引用这个比喻来谈饶恕,但不知怎地,总是假设所有犯错的人都是俯伏央求却被拒绝,所以认定饶恕之所以无法实践,都是债主的问题与责任。求饶,接着一定要宽恕是主耶稣饶恕七十个七次比喻的原型。求饶是义务!后面我们再详加讨论,先举另一个证明:“”主耶稣再次强调,得罪人者能蒙饶恕必须是自己懂得懊悔与回转而且去向弟兄表达:“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当然,只要这个外在条件存在,根据主耶稣的教训,饶恕是必然一定要发生。没有推托的理由。
可是往往这个条件总是很难发生。一来这个外在条件,主动权在别人身上是我们不能掌握控制的。二来劝勉时错误的假设,造成错误的引导,以致这个外在条件更不易形成。主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饶恕的道理容易成为苦主的重担,除了时间上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曲解了主轻省的教训,以至于宽恕由权利变成重担,求饶从义务变成自由选择。
那么,对方若是不来认错求和,我们就这么眼睁睁的任别人替我们放弃作神儿子的专利权吗?可别这么傻!别人不愿意尽义务,虽让饶恕的真理成为困难度更高的挑战,但绝对不足以成为让我们放弃权利的理由。
这种状况像是要跨过一个高度往上提的门槛儿,凭着习惯与常理是会绊倒的。我也曾经有过不去的经验,花了好长的时间去克服。我的困难在于:自己成为箭靶还容易受,但当见到自己的另一半或父母或骨肉亲人成为他人刀下鱼肉,那种不忍,让我觉得这个门槛儿高及腰际,如何也过不去。
直到一个安息日的聚会,听着一个好熟悉的呼唤:“主耶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已为我们钉死!”是的,在我们还不认识主的时候,在我们还不懂得悔改的时候,祂已经先为我们死。祂白白为我们无条件而死。刹那间,神打开了我的悟性。“免债在我,赦罪在神!”我重新握住了主动权,完成赦免的内在条件。
别人对不住我们的一切事,我们本来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一笔勾销。不来道歉认错也罢,只要我们愿意,一切恩怨皆可付诸东流。但他们对神的义务并不会因为我们这么做而免除。从此,我得了自由,跨过那个门槛,宽恕了一切伤害过我所珍惜所疼爱的人。我可以平静地向他们问安,可以祝福他们,重得主赐的安息,甚至心里有一种快乐的满足感。我也知道,他们的罪并没有因此而解决,但那已经与我无关!
求饶是义务──能向神悔改难向人认错?
这是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当人犯错后,觉得只要向神祷告求神赦免,那么事情就OK了。从此面对曾经伤害过的人,好像甚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若是对方,也正好如上讨论的,已经跨过那个宽恕的门槛,那么旧事已过,自己就是个“新人”了,船过水无痕?或许也是因为七十个七次饶恕的比喻常被偏颇解释,更加强了这个错误的认知。
认错伤自尊中外皆然
曾经看过一个影带:正被爸爸教导如何说对不起的小女孩,被超市里一个不管秩序粗鲁抢拿东西的女人撞倒,爸爸希望这个女人能跟小女儿道歉。女人强硬地拒绝,态度恶劣的说:你算老几?最后爸爸找上市场经理,经理找来警察,女人以公共伤害罪被捕。在被带离现场的那一刻,小女孩蹲下身,将爸爸教她的话,重述一次:“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不用觉得这么难说对不起,只要发出声音,说:sorry,Im sorry!”女人刹时痛哭流涕,向小女孩道歉。虽然作父亲的强调,他只是希望女人能对刚被教导的小女儿说声对不起,绝对没有让她被捕的意思,但警察依然把这个作错不肯认错,又态度恶劣的女人带走了。
各位想,如果被捕的女人一路上单单向警察不断道歉,警察也就会因此放了她吗?虽然女人不得已的向小女孩道过歉,可能还是要为自己之前拒绝道歉的强硬态度,进牢房蹲一个晚上。人间的法律所不许的,为何痴心妄想神会许呢?
主耶稣所讲七十个七次的比喻一开始就强调:“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的仆人算帐。……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蒙怜恤的前提是:求饶!还是那个基本常识:教会绝不会上街头去强抓一个不认为自己有罪的人来让他受洗蒙恩。赦罪的启动来自于认罪悔罪。得罪了弟兄,没有去跟弟兄和好(指欠人家钱的那个),所献的祭也是徒然。别再欺哄自己、欺哄神了!
怜悯向审判夸胜
虽然饶与恕是两造交互进行才能完成的关系,但若是我们能自主的跨过那个宽恕的门槛儿,迈开步伐,让人生进入另一个乐章。再回头,将会看到曾经让我们受伤流泪的人心里的软弱与不安,而悟出这一层道理:不管是言词或是肢体的攻击,可能是为了平衡某种程度不安全感的反射(当然以大欺小、无心之语,或脑部先天构造缺陷造成的暴力不在此列)。
此时我们的心会浮出柔软的悲悯。宽恕让我们得到的自由,使我们有能力回溯到事件现场。此时我们透彻了:原来愤怒、嫉妒、欺哄、握拳头的那个人,背后有一颗极度匮乏与浮动不安的心。
举个例子,人类第一个谋杀案:该隐是怎么杀了亚伯呢?“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亲兄弟尚是如此(被卖的约瑟亦然),人性脆弱实在堪怜!
怜悯他人的限制、怜悯他人不幸的成长经验、怜悯他因自卑而自大、怜悯他人因见识不足,狭隘而无知愚蠢、怜悯他人因太自信而误判、怜悯他人因念旧情而护短、怜悯他人因被吹捧哄骗而盲目、怜悯他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而百般刁难、怜悯他人因恼羞成怒,恐慌先告状、怜悯他人因匮乏而自私贪心、怜悯他人因怯弱而说谎、怜悯他人因承受不住压力而发怒、怜悯他人对我们期望过高而苛责、怜悯他人对我们羡慕而生嫉妒、怜悯他人对我们误解而批评,散布谣言、怜悯他人为了自保而放弃我们、怜悯他人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怜悯他人对权利渴望而斗争、怜悯他人忘了来时路、怜悯他人从来没被爱过、怜悯他人不认识耶稣基督、怜悯他人从来没有被怜悯过……。
如果我们能够先去怜悯,事实上,在我们面前,也就根本没有甚么门槛存在;康庄大道一条!不过这个连约瑟几年间都做不到的事情(创四十三-五十章),曾被严重伤害,先得过门槛儿的人也大可不必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练习久了,或许慢慢就会从跨栏高手逐渐开始为自己创造无障碍空间。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这里是指重富轻贫者难免要受律法审判,唯有用怜悯来平等对待外表贫富方可免此审判,所以说怜悯向审判夸胜。“但你们若是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应用在赦免的道理上,我们可以说因为不怜悯、不赦免人的话,也就不能蒙神赦免将受审判。所以怜悯赦免人可让我们免此审判,也是向审判夸胜!怜悯能让我们跨越外显强势弱势的判断来赦免弟兄。只有从父神来的智能可以让人提升高度看透事实的表象,见微知着。
当我们被得罪时,若还能够像被钉在十架上的主耶稣虽流着血,仍然哀叹呼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我们便将所有饶恕的门槛都撤光了。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主啊,求祢帮助我,让我不要轻易放弃作祢儿子的权利。当我受伤时,求祢赐给我怜悯宽容人的智能;当我犯错时,求祢赐给我承认错误与向人道歉的勇气。荣耀的救主,我祷告、我盼望,我诚愿像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