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传福音从小做起

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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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羽亮|圣灵月刊431期-2013.08|主题/宗教教育

“传福音、报喜信”,是主耶稣升天时,对门徒交付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全国各教会对于福音工作的热忱,自是不在话下,当受差派去各地协助灵恩布道会时,总见发传单、例行访问等事工,同灵无不甘心乐意去行。肩负使命感,到底是沉重压力?或是荣耀恩典?

保罗说:“甘心去作必蒙福,不传,有祸了!”您怎么解读呢!传福音的人,须备及恒心、态度恳切,不易灰心、反复走动关怀,有可能被拒于门外、吃闭门羹……何惧?何忧?“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至于“不信的人呢?”──没救。

其实一个人得救与否,是否愿意接受福音,或拒之千里,乃在于此人“有福否?”一句话就信的或许有,第一次来即受圣灵蒙大恩者也有,此非吾辈平凡人所能知晓;智能、权能,全在于主耶稣,祂给恩、祂赐福,皆是神的主权。然而祂虽然进入人的内心感动着,但祂不会主导人到底接不接受,这即是神给人最大的恩宠:“自由意志”。

故此,若因吾人传之,且蒙恩人接受了,领受了,改变了,使那人得着属灵的好处,喜乐乃无以形容。能一同参与“罪人”的改变,参与神的荣耀,不禁自问:“吾,何德?何能?……”,那种内心的澎湃、心灵的通畅、感动的热泪,都值得献在坛上成为──祭物;远胜过“吃甚么,喝甚么”的祈求。

教会中的大人们,一般皆领受过主的恩典,因此大都肯抽时间担任福音工作,但主内小朋友传福音、作见证,却有下滑甚至停滞之势。有一位就读国小三年级的主内小朋友,遇见其他教会的同学在教室里发“福音单张”,当他伸手想接过传单时,小同学竟回答:“喔!你不也是基督徒吗?你不必拿传单了,这是要给那些未信耶稣的同学的……”哇!好震撼啊!这是其他教会的小朋友所受的“福音教育”。

我们真是落后了,来不及了!

教育学者言:“0岁看3岁,3岁看18,18岁就看见一辈子了。”当我们着力于各班宗教教育教学时,教员们不更应提醒、教导我们的小朋友,要发传单、要讲见证,并要表现出好行为,让外邦人因见我们的好品行,归荣耀于神吗?()

人因“罪性”,从小即充满各样的骄傲、自私、贪心、恶毒、诡诈、妒恨、忿怒和淫乱,言语、心思的过犯多如头发,数也数不清,唯有不断“灵修”,靠着圣灵的能力不断改变、调整自己,方得生命的曙光。

当我们见证福音、传扬福音时,即有面镜子照着我们,毕竟,总不至于说的一种,行为又是另一种吧?故必须常祷告,靠主帮助,也常研读圣经,自我准备,才能正确的传达主救人灵魂的福音。

又有时,与撒但魔鬼拔河,就差一丁点,就差一下下,就那么些──遗憾,让那些想信又信不下的慕道友,处于不断的摇摆;这时候,传福音的人,其代祷的功夫就在此显出。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不要认为今天、或今年,我们已经努力传福音,就可以把明天、或明年,要带领得救的人全都做妥了。其实,仍有许多人需要福音的拯救,等待着我们向他传达美妙的恩典信息,常常用心活在今天,才是生命中最实在的态度。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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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33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