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在耶和华面前的服事

恩沛

文章

在新分页中从教会的电子图书馆打开。

撰文/恩沛|圣灵月刊424期-2013.01|主题/当个好仆人

一.前言

“在老师面前”的时候,小学生往往很乖巧;当老师离开以后,有些学生会有吵闹的现象。“在父母面前”的时候,小孩也会比较听话;当父母离开以后,有些小孩的表现相对离谱。“在老板面前”的时候,职员会特别认真工作;当老板离开以后,有些职员的表现将会偷懒。同样的,信徒是否也是相同?“在神面前”的时候,完全遵守神的吩咐;当不“在神面前”的时候,就忘记神的吩咐,表现与外邦人完全一样。何谓“在耶和华面前”?同样是祭司,撒母耳的服事与以利两个儿子有何不同?这与是否“在耶和华面前”有关?以下拟依据圣经探讨这些问题。

二.在耶和华面前的意义

1.在耶和华面前的意义

“在耶和华面前”并不是“面对面见了神”(),因为人看见神的面,将不能存活()。“在耶和华面前”是文学上象征性的表达方法,代表在象征神同在的地点、物品或仪式前,兹略述如下。

(1)在约柜前:

例如要拿一个罐子,盛一满俄梅珥吗哪,存在耶和华面前,要留到世世代代;在耶和华面前是指在法柜前()。又如当可拉党叛变时,神吩咐摩西把杖存在耶和华面前,也就是放在法柜前()。

(2)在会幕前或会幕中:

例如在会幕中的灯要常常点着,因此亚伦和他的儿子,要在法柜前的幔外,也就是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再如每天要常献的燔祭,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要在耶和华面前,也就是会幕门口献上;神要在那里与百姓相会,和百姓说话()。又如在会幕中要设烧香的坛,每天早晨和黄昏,要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作为世世代代常烧的香()。

(3)向神屈膝祷告、献祭、拈阄时:

例如当以色列百姓拜金牛犊得罪神时,摩西俯伏在耶和华面前四十昼夜,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为百姓和亚伦祈祷()。再如在献平安祭的时候,祭牲的脂油和胸要带来,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又如以色列中的七个支派尚未分地,约书亚就将地分做七份,在耶和华──神面前,为百姓拈阄()。

2.在耶和华面前犯错的惩罚

“在耶和华面前”的服事,须小心谨慎,要完全遵行神的吩咐。当我们对神全然尽忠,可以得着神丰盛的赏赐;当我们违反神的吩咐,祂的咒诅立即临到我们身上。例如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是祭司,他们在会幕服事神。他们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又如约柜是神临在的地方,代表在耶和华面前。当神的约柜从冈上亚比拿达的家里抬出来,放在新车上;亚比拿达的两个儿子乌撒和亚希约赶这新车。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违反神的吩咐()。神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

三.撒母耳的服事

在《撒母耳记上》中,多次论及撒母耳的服事是“在耶和华面前”。例如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母耳“在耶和华面前”渐渐长大();撒母耳听见百姓这一切话,就将这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为何撒母耳的服事可以“在耶和华面前”?兹略述如下。

1.忠心的服事神

撒母耳从小在会幕中事奉神()。在那个年代,以利家族腐败,所以神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神因而常呼唤撒母耳,与他亲密的对话,有意栽培他成为以利的接班人。撒母耳年纪渐渐长大,神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神立撒母耳为“先知”,神常藉他来传达祂的旨意()。撒母耳是“士师”,他率领以色列人战胜非利士人;他也常审判以色列人()。

撒母耳是利未人(),1他是“祭司”,担任献祭和敬拜事宜()。因为他是革顺的后代,不可以担任大祭司();只有哥辖(也就是亚伦)的后代,方可担任大祭司()。撒母耳身兼先知、士师、祭司于一身,一生忠心的服事神(),这代表他的服事是“在耶和华面前”。

2.带领百姓专心归向神

以色列人受到非利士人的欺压,他们就哀求神,这是因为百姓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撒母耳对以色列全家说:“你们若一心归顺耶和华,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亚斯她录从你们中间除掉,专心归向耶和华,单单地事奉祂。祂必救你们脱离非利士人的手。”以色列人就除掉诸巴力和亚斯她录,单单地事奉耶和华。他们聚集在米斯巴,当日禁食,说:“我们得罪了耶和华!”由于百姓彻底的认罪悔改,神就施行拯救,使以色列人战胜非利士人()。而撒母耳带领百姓专心归向神,这代表撒母耳的服事是“在耶和华面前”。

3.蒙神与人的喜爱

当撒母耳在神面前渐渐长大,神与人就越发喜爱他()。撒母耳为了让百姓明白,他们求立王的事,在耶和华面前是犯大罪。当时不是割麦子的时候,撒母耳求告耶和华,祈求祂能打雷降雨,使百姓又知道又看出,他们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华面前犯大罪了。于是撒母耳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在这日打雷降雨,众民便甚惧怕耶和华和撒母耳()。撒母耳可以行神迹,证明神与他同在,他得到神的喜爱,他的服事是“在耶和华面前”。

撒母耳在年老的时候,他要求百姓给他作见证,看他是否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倘若有,他必偿还。百姓说:“你未曾欺负我们,虐待我们,也未曾从谁手里受过甚么。”()。百姓愿意替撒母耳作见证,证明他的一生是清白的,这代表撒母耳的服事是“在耶和华面前”。

四.以利两个儿子的服事

以利的两个儿子是祭司。圣经记载他们“在会幕中”服事神,却从未记载他们“在耶和华面前”服事神。因为他们不愿意遵从神的吩咐,一再犯罪得罪神,所以他们的服事不是“在耶和华面前”。虽然父亲以利曾经劝他们,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神的惩罚临到,神想要杀他们()。他们所犯的罪恶列示如下。

1.使百姓厌弃向神献祭

虽然以利的两个儿子是祭司,圣经却描述他们是恶人,不认识耶和华()。“认识”希伯来文是动词完成式,表示继续存在的状态。他不“认识”神,表示他对神只是表面的“认识”,缺乏内在的委身。他不承认耶和华是真神,不愿意与祂创建亲密的关系,不愿意按照祂的吩咐行事。凡有人献祭,正煮肉的时候,祭司的仆人就来,将肉都取了去。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使百姓厌弃给神献祭()。

2.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

以利年甚老迈,他听见两个儿子待以色列众人的事,又听见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听见”希伯来文是动词连续式,表示继续不断地听见。会幕是神临在的地方,妇人在会幕门前服事,她们在作清洁的工作,也算是在作圣工。以利的二子是祭司,他们仿傚外邦庙妓的风俗,与作圣工的妇人苟合,就是发生婚姻以外的性行为,这是行大恶得罪神。祭司要身为表率,要作百姓的好榜样。以利的二子的行为不好,或许成为百姓效法的对象,因而使神的百姓也跟随犯罪()。

以利曾劝他的儿子不可这样行,他们却不肯听从父亲的劝导。于是神要对祭司以利的家庭施行审判。神对撒母耳说: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听见的人都必耳鸣。审判的内容如下:

(1)罪恶不能赎去

神要永远降罚与以利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所以神向以利家起誓说:“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

(2)死亡将迅速临到

日子必到,神要使以利的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他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他们二人必在同一日死亡()。

(3)祭司职分被夺去

祭司的职分原先是世袭的,因为以利的儿子不肖,以利家的祭司职分将被夺去。神要另立撒母耳为祭司,他必照神的心意而行()。

五.结语

撒母耳是先知、祭司、士师,他“在耶和华面前”忠心的服事神。这不仅表示神与他同在,更是代表神与他的生命紧密链接在一起;他能够显出神的形象,凡事遵照神的吩咐而行,所以能够得着神与人的喜爱。反观以利的两个儿子,他们是祭司,在会幕中伺候神,却无法“在耶和华面前”服事神。因为他们不认识神,不愿意遵从祂的吩咐,只按照自己的好恶来行事;不但自己犯罪得罪神,而且使百姓厌弃向神献祭。最后神的惩罚就临到,他们不但在战场上被杀,而且家族祭司的职分也被夺去。今日我们在教会中服事神,也要“在耶和华面前”忠心的服事,如此方能得着神与人的喜爱。倘若我们的服事不“在耶和华面前”,违反神的吩咐,祂的惩罚将临到我们身上。

注:1.在记载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以法莲人,名叫以利加拿,他是撒母耳的父亲,容易让人误以为撒母耳是以法莲人。事实上,利未支派是散居在各支派中。因此撒母耳是利未人,居住在以法莲山地。

参考书目:

1.刘加恩,〈在耶和华面前〉《独者 台湾基督徒思想论刊》第二十一期,台北市:台湾基督徒学会。

2.詹正义,《撒母耳记上(卷一)》,香港:天道书楼,2001。

经文

;;;;;;;;;;;

相关内容

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308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