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罗慈意|圣灵月刊422期-2012.11|主题/举起祷告的手(下)
一.前言
“恶”的来源是人间思想界千古的难题之一。在这块思维的领域内,竟成为各方学者探讨的杂沓之地。面对着众说纷纭的理论,让我们深刻体认出,被预先定准在时间与空间生活的人类(),是永远无法凭借着自己有限的理智,去理出一套有关于灵界的真理实相。有鉴于此,我们对有关于撒但堕落的真理,将不追随哲学的理性推理,也不遵奉人间哲理的任何无上圭臬,只求圣灵亲自引领,从圣经经文的明示中,在祂的怜悯与恩待之下,或将窥见祂所赐予真理之一二。
二.撒但的名称来源
源于新约圣经的“魔鬼”这个名字乙词,现在成为一般探讨魔鬼的基础,毫无疑义地,牠是恶的代表,是众污灵之首()。“魔鬼”(devil)的希伯来文是“”(音译:shed),在旧约圣经中只出现两次,也就是在“”与“诗一○六37”两处的经文中。“撒但”的希伯来文是“”(satan),意思是敌对者、反抗神旨意者(Adverse,Adversary,Opponent)。旧约圣经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LXX)把希伯来文的“”(撒但)译为(satanas),基督教传统中的“魔鬼”乙词是源自于希腊文的“”(diabolos),而希腊文的名词“”是与其语汇家族中的动词“”在意义上有不可分割的字源(etymological)关系,希腊文的动词“”是由介系词“”与动词“”所组成的复合字(Compound Word),其直接字义为“抛掷穿过、丢过去”,在它的原本字义之后,引申为“诽谤、敌挡、控告与中伤”,因此在“”中称魔鬼为“控告者”(其希腊文是)。
三.我们所敬奉的是“独一”的真神
在进入探讨撒但堕落之前,我们必须对所信奉的真神有真确的认识,并且遵奉祂借由圣经所给我们的启示,并且以祂的启示为探讨的基础。
依照真神对人类的自我启示,祂是“独一的”,这项无上的绝对信息,不但是一项声明,也是一项必须信奉的命令。因此,旧约时代真神的百姓,无不以祂的“独一”为最终的信仰基础:“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
道成肉身的主耶稣也印证神的“独一”,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再者,使徒们也相继地对“独一真神”的信仰作出了绝对性声明(犹4、24),尤其是认识神甚深的使徒保罗,每逢谈及真神的“独一”属性之时,皆以誓言式的无上声明“阿们”作为结语:“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祂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阿们!”()
四.我们所敬奉的是“自存”的真神
从圣经中我们得知真神的属性(The Attributes of God),就本质而言,祂是永不改变的(Immutability)(;),就时间的观点而言,祂是永恒的(Eternity)(;),祂更是无所不在(Omnipresence)(;)、无所不知(Omniscience)()、无所不能(Omnipotence)(),祂对万事万物拥有绝对的主宰权(Sovereignty)()。
当我们对有关于神属性的信息作一番浏览之后,我们清楚明白,这些都是神的绝对属性(Absolute Attributes),也就是说,这些属性都是真神所独有的。并且,祂更是自存的(Self-existence),这正如主耶稣所作的见证:“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祂的存在并不是有其他外物所致使,祂的存在本身就是祂存在的原因,祂是“在自己有生命”(to have life in Himself),祂的生命是不假外力而存在的,这是受造之物的人类永远无法理会,但只能接受的无上真理。当受召的摩西问及祂是谁之时,祂以“我是自有永有的”来回答,这是祂首次在人间直接声明祂自存的本质奥秘()。
五.不可分割的“自有永有”
记载,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国合本》译文的“我是自有永有的”之希伯来文是“”,在此,真神以两个相叠的动词“”(我是)来介绍自己,并且在这两个同义又同词的“我是”之间,置以连接作用的关系词“”(who,that)。若把“自有永有”直接从希伯来经文译成中文,那应该是:“我是,我是”,也就是英文的:“I am who I Am”。接着,在同这一节下半句中的“那自有的”,是真神以单一的动词“”(我是)来指称自己。在真神自我启示中,无论是以重叠词语做为强调性的两次“我是”,或是只一次“我是”的单纯陈述,真神都向我们声明祂“自有永有”的存在本质特性。在主耶稣以及保罗那时代里所用《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圣经是“”,若译成中文,是为“我,我是,这位是者”。当主耶稣在世上之时,就属灵的层面而言,祂就是天上的真神,因此,祂也以“”(我,我是)启示出祂属灵存在的本质特性(参:、28、58)。《国合本》虽然把真神存在的自我启示“我是,我是”译为“自有永有”,但是,这是不可分割的单一情况,“自有永有”的真确意义就是“我是,我是”。
我们若只以《国合本》的中文译文“自有永有”作为基础信息来思考,有可能患上如下的错误,就是把这描写单一状态的词藻“自有永有”切割成两个存在的情况,那就是“自有”与“永有”。或有更甚者,在那切割了这专属于神独一存在特性之后,在不可切割的“自有”“永有”之间,又搁置了人类思维中的时间性距离,然后宣称:真神是自有的,并且以后也是永有的。然后呢!撒但是自有的,最后是不永有的。以上是,只凭中文译文来思考之后所得的迷障。我们只要稍微离开《国合本》译文,以真神声明的真确文义“我是,我是”来理解,就能避免如此的错误。因为,我们总不能说:真神是“我是”而且是“我是”,然而撒但是“我是”但是牠不“我是”。若以英文的译文“I am who I Am”来理解,更不可能将前后的两个“I am”分割开来。并且,真神也在同一节经文中声明,祂也是那位没有以双重动词来强调祂自有永有的存在:“我是”。
六.我们所敬奉的是:“独一自存”的真神
我们所敬奉的真神不但是“独一”与“自存”的神,并且他更是“独一自存”的真神,因此祂不时地声明,祂是无可与之比拟的真神,也就是说,再也没有任何其他存在能够如神一样,拥有绝对“自存”的属性。在中,祂曾借着对选民的指示、拯救与说明,使他们成为神的见证:“并且在你们中间没有别神”。从此之后,我们一再看到神的谕示:“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14、18、21、22;)。
真神是唯一的绝对者,无可与之同等对比的存在,因此,祂的自存是任何存在无可与之同等对比的,对于这项真理,我们亦从圣经中得到训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祢的!”(),除此之外,我们亦可从神人摩西的祝祷中得知:“没有能比神的”()。还有,大卫也曾为我们留下真神无可比拟的真理:“主耶和华啊,祢本为大,照我们耳中听见,没有可比祢的;除祢以外再无神。”(;)
从以上诸多真神直接的明示与信仰见证人的声明,我们诚然可以高呼,唯有我们所敬奉的真神拥有“独一的自存”。祂是独一的“自有永有”,也就是,祂是唯一的“我是”。真神自我启示的存在本质特性“自有永有”是不可切割的,也是唯独属于真神的。
七.独一真神与万有的创造
举凡万物,若不是被造的,那就是非被造的。被造之物的存在并不是源于其本身,而是源于造他的主,因为他的存在并不是从他自己而出。一存在若是非被造的,那么他的存在就是源于自身,那他就是自有的、自存的。
我们所敬奉的真神不但是独一的自存,祂更是万物的本源,祂是造物主。祂之外的所有存在,都是借由祂而被造的,也就是说,祂是唯一的自存者,唯一的造物主,其他的存在都是被造之物。这正如经上所示:“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有感于此,保罗正在述说有关教会与救赎奥秘的篇章中,一提到真神,他也不厌其烦地介绍神是:“创造万物之神”()。有关于神的创造,在圣经中的指示比比皆是:“;;赛四十四,四十五;;”。
针对神的创造,保罗得到神的启示,为我们留下了无二义的信息,在中,他这么说道:“万有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在此,他刻意地枚举了真神所创造万有的内容,神所创造的万有,以地方而论,包括了在天上的与在地上的,在这两层面的万有中包含了能见的与不能见的,接着,保罗又特别提出四种个别的受造之物,那就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与掌权的(下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