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恩沛|圣灵月刊384期-2009.09|主题/我的家
一.前言
在耶稣的时代,痲疯病被当成绝症,不但病人要居住城外远离人群,而且不可以参加宗教活动,可以说是生不如死。因为痲疯病会传染,在宗教上被视为不洁净,因此很少人愿意接触痲疯病人,但《圣经》中却记载耶稣伸手触摸痲疯病人。
何谓痲疯病?它有何可怕?为何耶稣要触摸痲疯病患?事实上,祂可以不摸而直接医治病人。耶稣行此神迹有何教训?以下拟根据的经文探讨此问题。
二.经文的释义
(1)有一个长大痲疯的来求耶稣,向祂跪下,说:祢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大痲疯实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
“痲疯病人”有三方面的痛苦:
第一,肉体上的痛苦。痲疯病是绝症,能痊愈的机会很小,只有等候肉体的死亡。耶稣说:“先知以利沙的时候,以色列中有许多长大痲疯的,但内中除了叙利亚国的乃缦,没有一个得洁净的。”()。新约时代的拉比认为:要使痲疯病人得到洁净,与使死人复活一样困难,所以只有神才能治愈此病。
第二,精神上的痛苦。犹太人认为圣洁是有地域性的,因此以色列地较外邦土地圣洁,耶路撒冷较以色列全地圣洁,城内较城外圣洁。因为痲疯病是不洁净的,所以旧约的律法规定,病人只能住在城外()。
当人接触痲疯病人后,将成为不洁净。因此病人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当有人经过时,他们要远离人们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这是提醒人们远离他们,避免将不洁净传染给其他人。所以在地理上与社交上,痲疯病人与一般人完全隔离,人们视他们为“活着的死人”。
第三,灵性上的痛苦。痲疯病人在礼仪上被视为不洁净,因此不能进入圣殿献祭,要与神完全隔离,没有天国的盼望。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宗教上的洁净与道德上的洁净是一体的;所以在宗教礼仪上视痲疯病是不洁净的,在道德上病人也会被视为不洁净,是犯罪而遭受神的惩罚(;)。他们被视为是罪人,所以常遭人歧视。
有一个痲疯病人,主动来求耶稣,谦卑地向祂屈膝下跪,期望能得到医治。虽然他得到绝症,但对耶稣有信心,相信只要耶稣首肯,就必得着洁净。“洁净”的希腊文为,意思是清除、洗净,原先用在物质上或礼仪上的洁净,后来引申到道德上和宗教上的洁净。
病人来求见耶稣的行动,是违反旧约的律法,因为这将使耶稣成为不洁净。但这病人为了求得洁净,以便能与亲友见面,并且能至圣殿敬拜神,所以有突破传统界限的勇气。
新约时期的拉比,为了坚守旧约的律法,避免沾染污秽,会向痲疯病人抛出石块,以防止他们接近。倘若街上有痲疯病人,拉比是不会吃那条街上买回来的东西。只有至亲的家人,才愿意突破律法的界限,去接近不洁净的病人。
但耶稣却动了“慈心”,将病人视为家属,用手触摸痲疯病人,代表祂对病患的接纳、包容及关爱;世人所离弃的,耶稣却不离弃。旧约的律法是要保护人,避免人因接触痲疯病人而成为不洁净。
但耶稣是神的儿子,祂是圣洁的,不需要被保护,祂已经超越旧约的律法。祂触摸痲疯病人,不但未被玷污而成为不洁净,反倒使不洁净的病人成为洁净。当祂说一句话:“我肯,你洁净了吧!”病人就立刻得到洁净,这证明祂就是生命的主宰。
(2)耶稣严严地嘱咐他,就打发他走,对他说:你要谨慎,甚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的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祂来()。
虽然耶稣已经超越旧约的律法,使痲疯病人得到洁净,但祂仍旧吩咐病人要遵守下列的摩西律法。首先,应该由祭司到营外,察看大痲疯是否洁净。倘若祭司判定大痲疯痊愈,要拿两只洁净的活鸟,一只宰杀在用瓦器盛的活水上,将血水在痊愈者身上洒七次,象征疾病的痊愈;另一只活鸟放在田野里,象征重获自由()。
当痊愈者洁净自己的身体后,可以进营,在自己的帐棚外居住七天,这象征追求完全的圣洁()。其次,是要献祭,与神和好。要献上赎愆祭、赎罪祭、燔祭和素祭,使他完全洁净()。一方面,他可以到会幕前敬拜神;一方面,他可以与家人团聚。
耶稣医治痲疯病人后,就严严地嘱咐他说:“你要谨慎,甚么话都不可告诉人。”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的进城,只好在外边的旷野地方。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常公开宣传神的福音(),却又在行神迹后,吩咐人们“不要告诉人”(,三12,五43,七36,八30,九9)。
耶稣一方面将自己隐藏起来,不要人知道祂弥赛亚的身分;一方面祂又询问门徒说:“我是谁?”(),甚至要人公开传扬祂的作为(),并且亲自承认祂就是犹太人的王(),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的问题。
神曾应许大卫,他的国位必坚定,直到永远()。当以色列国被外国统治时,百姓常期盼弥赛亚的来临,能将外国政权推翻,在地面上创建新的以色列国()。
事实上,神的国是属灵的国度(),而耶稣降生在世的主要使命,是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至于行神迹奇事医病赶鬼,只是附带的工作(、38,十六16)。
所以公开弥赛亚的身分,会造成罗马政府的关注;或是过度的渲染神迹,将使人只重视今生肉体的好处,对于福音事工的传扬没有帮助,所以耶稣才会吩咐人们“不要告诉人”。
这位痲疯病人并未听从耶稣的话,反而到处宣扬,将此事传开,许多病人闻风从各处来找耶稣,祂只好退到偏僻的地方,使福音的传扬工作受阻。
三.属灵的教训
1.痲疯病象征着罪恶
神曾用痲疯病来惩罚罪人(;;),所以痲疯病象征着罪恶,其特性如下。首先,痲疯病在身体中会逐渐发散,最后蔓延全身()。罪恶也是一样,如同一点面酵,却能使全团发起来()。就如同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所以基督徒要经常灵修,求神赦免我们隐而未现的过错(),能不让罪恶在身上滋长。
其次,痲疯病会传染给别人,因此须与人隔离。罪恶也是一样,不但会玷污自己,也会传染给别人。因此经云:“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所以我们当恐惧战兢地做成得救的工夫,恐怕我们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再者,痲疯病是绝症,倘若无法医治,最终将导致死亡。罪恶也是一样,将使我们永远与神隔离,而罪的工价就是死亡()。所以我们要相信耶稣,领受赦罪的洗礼,就能成为圣洁,得享天国永生的恩典。
2.病者应有的心态
这位痲疯病者是存着怎样的心态到主面前呢?首先,他有谦卑。他来求耶稣,向祂跪下。一个骄傲的人,膝盖是不容易跪下来;而谦卑的跪在主前,是病者蒙恩的原因。经云:“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借由跪在主前,将困难交托神,祂会垂听我们的祷告。
其次,是他认识耶稣。他称耶稣为“主”,这是以色列人对神的称呼;而且他向耶稣跪拜,这表示他认定耶稣就是救主,因为犹太人除了独一真神以外,是不会拜其他假神的。
再者,他有信心。他知道当救主弥赛亚来临时,要洁净长大痲疯的(),因此他冒着违反旧约律法的风险,求耶稣说:“祢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可见他认定耶稣是弥赛亚,对祂有完全的信心。耶稣说:“你们祷告,无论求甚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可见出于信心的祷告,是病者蒙应允的关键。
3.满有爱心的耶稣
面对罹患绝症的痲疯病人,耶稣如何医治他呢?首先,是动了慈心。耶稣是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神()。当祂看见无助痲疯病人的恳求,就动了怜悯之心,愿意体恤他的软弱,乐意担当他的重担。其次,是伸手摸他。耶稣要摸病人需冒两个危险:一是可能被传染痲疯病的危险,另一是礼仪上被视为不洁净的危险。但耶稣仍然执意伸手触摸病人,显示出祂是乐意接纳病人,愿意医治他们的病痛。
再者,肯付出行动医治他。对于痲疯病的绝症,当耶稣开口说:“我肯,你洁净了吧!”患者的病立刻得到医治。耶稣医病是借由话语,祂的话是带有能力,不但能创造天地万物,也可以医病赶鬼,为人带来生命。今日我们要相信并遵行神的话语,就能得着生命。
4.不要告诉人
在新约时期,耶稣医好痲疯病人后,对他说:“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在旧约时期,先知以利沙医治乃缦元帅的大痲疯,并未号召群众,敲锣打鼓,甚至没有出来迎接,只是打发一个使者,对乃缦说:“你去在约但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复原,而得洁净。”结果乃缦照着神人的话,在约但河里沐浴七回;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洁净了()。为何耶稣与先知都不在大庭广众下行神迹,使神的名大得荣耀?
虽然耶稣是救主,但祂也是无声的仆人;祂降生是为了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因此祂静默地走向各各他,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受辱、被钉和受死。最后祂从死里复活,胜过死亡的毒钩。救恩在祂的静默中,传扬至世界各地。
这位被医好的病人,并未听从耶稣的话语而静默不言,反而到处去宣扬神迹。或许他认为这种作为可以使圣工推展,结果却造成人群大量拥入,以致耶稣不能再公然进城传福音,反而使圣工受阻。事实上,神迹只是入门,无法使人完全认识耶稣。
有人看见五饼二鱼的神迹,却仍为了吃饼得饱足而跟随耶稣();有人见了死人复活的神迹,仍然执意要杀害耶稣()。所以我们要留心听从神的话语,不要只用自己的想法来推动圣工,有时反而使圣工停滞。
四.结语
社会是现实、冷漠的,常弃绝生病、无助的穷人;但耶稣是富有恩慈与能力,世人所唾弃的,耶稣不轻看!就如同痲疯病人一样,为世人所抛弃、厌恶,但耶稣仍然伸手触摸他。
痲疯病象征着罪恶,世人就如同痲疯病人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爱世人,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降生世间,借由祂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我们的罪过得蒙赦免()。所以我们要心存谦卑,来到耶稣跟前,相信耶稣,向祂下拜,祂一定会拯救我们。
参考书目:
1.高铭谦,〈从文化人类学来看耶稣医治大痲疯病人〉《神学生论集》,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2005。
2.董俊兰,《马可福音的见证──被误解的弥赛亚(上)》,台南:新楼书房,1997。
3.谢溪海,《利未记》,台中:腓利门公司,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