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萧荣光|圣灵月刊376期-2009.01|主题/温良的舌(上)
一.引言
主耶稣的十二个门徒,随着他们与主相处时间的多寡,与所处情境的亲疏,显见他们各人对主耶稣的属性和本质都有不同的体认与了解。最明显的莫过于三位与主最亲近的门徒──彼得、雅各与约翰。
因希律王要讨好敌对耶稣的犹太人,雅各因此成为第一位殉道的使徒。这个魔王下一步就是要斩断彼得的头颅(徒十二)。
当时的希律乃指希律亚基帕一世,他到了主后41年才成为犹太和撒玛利亚的分封王,死于主后44年。苦待教会的事,应发生在主后41-44年之间。由此可知,雅各殉命应也是在这段期间内。正因这么早就离世,他来不及留下只字词组供后世追念、惕励。
相对的,从与雅各有不少相同经历的彼得和约翰,我们幸运地获得很多宝贵的属灵遗产,如《彼得前、后书》、《约翰福音》、《约翰壹、贰、?书》和《启示录》。
“从神生的”这个概念与文词用语,综观《圣经》,新旧约全书仅见于《约翰壹书》和。本文试着从几个方面来探讨,究竟约翰所谓的“从神生的”是指何意。
二.从神生的,必信耶稣基督()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这句话出自约翰口中,乃是他针对二、三世纪盛行于中东、小亚细亚一带“诺斯底主义”的严峻驳斥。
在约翰晚年,即第一世纪的末期,诺斯底主义已侵入教会,在一些骨子里信奉此主义,表面上却打着基督教先知的“假先知”招牌的蛊惑下,一些软弱的信徒受害很深。
在忧急如焚的心境下,约翰写了《约翰壹、贰、叁书》,语重心长地告诫小亚细亚(今土耳其一带教会)的信徒,务要回归到真理的正轨。
诺斯底主义主张:
1.宇宙万物乃由一位居住在净光中的纯灵之最高神所造。而世界乃物质所构成,但物质是恶的,所以世界是罪恶的。
2.真正的神与此物质的世界毫无关连。世界乃由一次等的神祇所造,而这位神祇并不认识那位至高的神。
3.世上的人为灵体二元,只有少数心中存有灵质慧光之人,需要一位救主来拯救他们脱离这罪恶的世界。
4.耶稣仅是约瑟和马利亚所生之子,只是其公义、谦卑、坚忍和智能超越一般世人。
5.在祂受洗后,救世主基督才降在祂身上,这基督乃是来自前述的最高之神。而从此耶稣在世上向人见证这位世人所不认识的天父,最高神,并在世上施行神迹。而世上有前述的灵质慧光的人,才能得此知识认识神,归回天父。
6.惟耶稣钉死十架前,基督已经离开祂,归回天上;意即死在十架上的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种主张,其最大的错谬,乃在于全盘否定了耶稣是道成肉身,来到世上为救赎全人类的真神。它把耶稣贬抑为“凡人”;一个凡人哪能完成救赎全人类的大功!?
难怪在,约翰直陈:“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而来的(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的),就是出于神。凡是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
据此,可以看出这句话除真理的阐明外,含有浓厚的基督教历史意涵。所谓真理的阐明者,乃指当今宗教乱象猖獗的周遭,凡从(真)神生的,必会相信耶稣是基督(救世主)。
按“基督”是希腊语,在耶稣传教的当时之时空背景下,希腊语仍流传于当时民间。若是希伯来语(犹太人的母语)则称弥赛亚。易言之,基督=救世主=弥赛亚。
三.从神生的,必行公义
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面对这排山倒海来自诺斯底主义的恶势力,还有一点让约翰感到芒刺在背的就是,诺斯底教派的人视犯罪、邪淫、私欲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只属肉体的事,与灵性无关。
因此信奉此教派的人放纵私欲,不以为忤。此番论点适足以把犯罪合理化,甚至除罪化。他们认定信徒是罪身带有得救的灵,而此灵与身体分开,彼此互不隶属。
在这股异风邪教冲击下的教会,我们可以想见,信心不稳、根基不固的信徒,正如风前糠、秋风叶。因此约翰大声疾呼“从神生的,必行公义”,因为“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至于“行公义”到底何指?以西结先知有清楚的阐释(参:):行正直、合理并按诚实行事。综合之,即遵行神的律例、谨守神的典章。与主耶稣在“”所说的正相吻合。
四.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上)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上述“神的道”在《和合本圣经》,另有小字注明“原文作‘种’”,而在《圣经原文串珠注解》中对“神的道”则作“种子、子孙、后裔”解。在英文钦定本作(seed),而《马丁路德译本》解释为儿女(Kinder)。
种子也罢、子孙也罢,假定神的种子栽在这个基督徒的心田,那么将来这棵含有神的种子的树,按各从其类的定律,长大岂不像神一样?设若神的道像子孙,那将来长大“像神”更是天经地义无庸置疑了(参:;)。
神为了要除去世人的罪,舍去天上荣耀的宝座,道成肉身来到世上。虽然主耶稣来到世上饱经忧患、餐风露宿,尝尽人间一切的苦难,但彼拉多依然三次公开声明祂是无罪的,彼得也见证祂“没有犯罪”()。
我们的神既然是无罪的神,那成为祂儿子的,也像祂一样是神(神的儿子,当然也是神。参:;),当然也就不会犯罪了。
一个打好扎实属灵根基的基督徒,因为神的道(神的种子,也即是神)住在心中,所以他的爱心是有根有基的(),他对神的爱是比死更坚强,不管是患难、是困苦、是逼迫,是饥饿,是刀剑……,都无法让他与基督隔绝。他对神的爱是至死不渝的,所以约翰更进一步强调,“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上)。
五.从神生的,也不能犯罪(下)
一个从神生的基督徒,必定也是从圣灵生的,因为圣灵就是神的灵。神的灵若住在我们心里,就是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深知我们住在祂里面();我们也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从此神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祂里面()。
一个神人合一的神的儿女,身分是如何尊贵!神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所有犯罪的,就成为罪的奴仆(),罪的工价就是死。
一个受洗归主的人,就是受洗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参:罗六),我们在水中死去的那个旧人是会犯罪的,从水中上来那个新人是一个像主的义人。“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我们受洗归主的人,就是归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所以我们受洗后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所以像保罗说的:“我们向罪应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所以我们要把肢体献给神当作义的器具()。
六.从神生的,必蒙神保守(中)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这句话是根据《和合本圣经》抄录下来的。
其中“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这段话,始终困扰着我的思绪,因我们之所以能脱离诸般的凶恶,乃在于主差遣祂的众使者在我们四围安营搭救我们(,九一;),才能每次得到神恩荫庇,免去种种患难。绝非如前述:“必保守自己……”。
最近无意间对照《马丁路德的译本》,发现原来它是说:“从神生的,必蒙神保守(或保护……)”。按德文原文如下:
“Wir wissen, dass der nicht suendigt, der aus Gott geboren ist, sondern der aus Gott geboren ist, den bewahrt Gott, und der Boese wird ihn nicht antasten.”
关键的一个句子,它是一个关系子句,即“……,den bewahrt Gott,……”其中的“den”指的是前面从神生的这个人,而“Gott”是神。“bewahrt”是个动词,意指保守,保卫或保护,即“神会保守这个从神生的人。”
由是可推断中文的翻译应是误译。而这个错误可能来自英文的翻译,因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的译法和NIV(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的译法如出一辙(与中文和合本同义)。
We know that whosoever is born of God sinneth not; but he that is begotten of God keepeth himself, and that wicked one toucheth him not.(KJV)
We know that anyone born of God does not continue to sin; the one who was born of God keeps him safe, and the evil one cannot harm him.(NIV)
七.从神生的必爱从神生的──神的儿女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祂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依约翰在灵里面的体认,凡从神而生的人,因为对神的属性、本质以及祂的权能、慈爱认识透彻,所以很自然地打从内心里会产生一种爱神儿女的心,因为圣灵把神的爱很自然地浇灌在他(她)内心里,让他(她)时时沐浴在神的爱中,这种被爱的感觉很自然会激发出一个人产生爱人的心,去爱那些同样是由神而生的人──神的儿女。
八.结语
综观约翰所留下来的宝贵属灵书信,让我们对本身与神的关系更彻底的明了,知道“从神而生”对你我是如此地重要,因为它表明的是:
1.对神清楚认知:耶稣是基督 2.必行公义 3.不犯罪 4.也不能犯罪 5.必蒙神保守,恶者无法害我们 6.必爱神的儿女
以此互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