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潘佳舟|圣灵月刊337期-2005.10|主题/更美的音乐事奉
人类对于美的事物之看重与追求古今皆然,美之为美有它主、客观之确切条件与评断标准。就音乐而言亦是如此,虽有主观偏好、排斥之别,但亦有其公正客观的判断根据。就宗教崇拜及相关仪节所用之音乐(当然也包含诗歌)而言,更需要谨慎讲究,因为神要人以纯全无瑕疵的祭物来奉献,更要求服事神者要追求圣洁无瑕疵。
而什么样的音乐可称为“圣乐”自然有它主观条件与客观标准,凡音乐创作动机、音乐类型、节奏形式、演唱及伴奏方式等皆有谨慎讲究之要求与区隔,当然不能单就艺术、美学之角度加以界定美或不美。有关这方面的定义,就待学有专精者去讨论吧!本文要关注之重点是:什么样的心境态度、什么样的原则立场来善用音乐、诗歌敬拜事奉是合宜的,是美好的,更是神所喜悦的。
心被恩感 口唱心和
经常会在音乐专业电台听到节目主持人,以其相当丰富的学养、详细的数据,生动深入的在介绍许多闻名于世的圣乐作品,以音乐专业的立场来看,他们的说明介绍、分析导听,不但展现了他们的专业素养,更让人感受到他们认真敬业的态度。
只可惜他们并非基督徒,总觉得以客观的角度来介绍圣乐,虽然说来头头是道,但就是缺少了因有宗教情操所产生的情感共鸣,让人觉得美中不足,总是少了一份发自内心的感动。
在殡仪馆举办丧礼时,偶尔会听到其他教会举办丧礼时聘请的乐队,演奏着我们耳熟能详的诗歌,先别提那些乐队的演奏水准如何,就算演奏得再好,我们也很难感受到乐曲当中所应该传达出来的哀伤消息。再看看乐队成员的神态表情,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何我们不能从他们演奏的诗歌乐曲当中,感受到应当要感受到的那一部分信息及那一分情绪。
我们其实不能责怪那些乐队成员,因为那毕竟只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工作而已,过世的人与他们之间非亲非故,再加上那些乐队队员并不一定具有相对的宗教信念,所以谁也不能指望他们能把情感投入,把诗歌乐曲所要表达信仰内涵呈现出来。那样的音乐,对丧家而言,非但不能因此得安慰,反而让人更加心神不宁,而他们所演奏的虽然是我们所熟悉的诗歌,你想难道神会喜悦这样的音乐,认定这样的音乐为美吗?
为了崇拜、圣礼、婚丧、宣道及其它仪节的需要,我们也演奏、吟唱诗歌圣乐作品,就音乐技巧而言,可能我们的会众甚至某些诗班是比不上职业合唱团、乐团,也登不上国家音乐厅的舞台,然而就圣乐事奉的立场而言,因着我们主观的信仰经历,所投注于圣乐诠释之中的信仰情感,不但能感动会众、慕道朋友,更具体的表达了我们对真神的颂赞,救赎之恩的感念,与前述两种情况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圣乐事奉之所以美,是事奉者本身有美好的信仰经历,投入了真挚的信仰情感,以最真诚的心灵来诠释音乐,用以表明、见证自身的信仰,以最真诚的心灵来诠释音乐,用以表明、见证自身的信仰,颂赞真神的慈爱并基督的救赎。
这也就是保罗在提出:“当用各样的智能,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相互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之重要意义了。
所以,下回聚会崇拜前后的诗颂,唱诗祷告会的诗颂参与,或者司琴伴奏,诗班练唱以及正式事奉进程之参与,你首先应当问问自己有没有心被恩感,是否充分准备好口唱心和。如果没有,那么你想那样的情况,那样的事奉会美吗?
察验神意 分别为圣
当我们强调“心被恩感、口唱心和”在完美的圣乐事奉中的重要性与价值时,并不表示音乐的形式,处理诠释表达的方式就可以被忽略。其实教会于崇拜、圣礼、宣道及其他仪节所使用的音乐与诗歌,本质上就应该与一般通俗歌曲、音乐有所区别。
虽然有人主张,形式严谨、歌词宗教气息浓厚,从头到尾都是宗教术语的诗歌,艰涩难懂,不能打动慕道朋友的心,因而认为福音诗歌应当浅显易懂,甚至略为通俗一点也无妨,更有人认为,何不干脆把一些社会大众家喻户晓的民谣或民歌,填上福音性质的歌词,作为宣道之用,如此较容易引起慕道朋友的共鸣而达成宣扬福音的效果。当然为了传福音而创作浅显易懂又好唱,简单教唱就能朗朗上口福音诗歌,此一构想立意甚佳,只是并非只要填上福音性质或宗教气息的词,而不管乐曲、节奏形式都可以用来见证主恩宣扬主道。
或许有人会说:就算我们所用来崇拜的诗歌,也有些在两三百年以前就是当时的民谣,甚至是当时的情歌,我们还不是在聚会中照唱不误。那我会告诉他:那你也等到百年之后再唱吧!因为如果我们采用当代流行的旋律、节奏形式来传达我们的信仰消息,先别提圣乐的严肃性问题,就简单的与世俗有所区别就办不到了。
不论是福音性质的诗歌或崇拜中使用的音乐,以圣经的原则来看,不管旋律、节奏、和声也都应该符合此一原则,否则就丧失事奉的意义了。我们应该好好去体会一下保罗在、2节所说的话:“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因此,当你听到以爵士乐的方式在处理诠释诗歌,或是用流行音乐节奏方式录制的伴唱带,在教会或其他场所愉快地唱着教会的诗歌,你的心里作何感想?这种情形与保罗所说圣洁与世俗有别的事奉,得神喜悦的事奉是否矛盾了呢?
所以,无论崇拜、宣道、其他仪节所使用的诗歌、音乐,都应该与世俗有所区别,也才能得神的喜悦,否则就丧失了事奉的意义,又何美之有呢?
竭尽所能 尽心尽意
偶尔我们会发现,某些教会在筹备诗歌布道会时,有一些职务人员与诗班指挥之间,就诗班准备的诗歌与练唱情况,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诗班只要心被恩感、口唱心和就好了,何必要求标准那么高,甚至让人感觉到有点吹毛求疵了,诗歌布道献诗又不是上台表演作秀,更何况神看人内心,不一定要重视诗班的音乐技巧。
这种说法当然也不能说不对,只是对一个想把最好的恩赐献给神的事工人员而言,圣经给我们的教导乃是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那领五千的不能只做两千的,而领两千的也不能只愿尽一千之力。因此,诗班指挥当然就要竭尽他所能,照着他所领受的恩赐,也因着诗班班员的程度与努力,尽力把最完美的歌声奉献给神才是正确。
无论新约、旧约,对于事奉的要求都是力求尽善尽美,除非力有未逮,总要追求完美,从会幕、圣殿器具到奉献的祭物,担任祭司的条件等都有相同的要求,这方面能与主耶稣所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之教训相称。
因此,不论任何事奉工作,都应该如此,竭尽所能、尽心尽意,将最美好的献给神。所以,圣乐事奉之美也必如此,否则那能称之为更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