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犹太人的丧葬仪式

蔡彦仁指导 慧盈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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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蔡彦仁指导 慧盈撰稿|圣灵月刊336期-2005.09|主题/爱你的邻舍

出生、结婚与死亡,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三部曲,犹太人自不例外。迎接新生命的到来以及与深爱的人共结连理都令人雀跃不已,唯独在面对死亡时,凭添许多不舍及哀伤。但犹太人并不放任自己沉沦在悲伤里,他们用一连串人性化的制度和仪式,使遭逢巨变的丧家有了实际的行事依据,也有了合理宣泄情绪的管道。犹太人的葬礼秉持着“荣耀死者”的信念,虽然各地的仪式和习俗略有不同,但原则上都是为了让死者受到应有的尊严和敬重。

犹太人看死亡

《密德拉训》里说到,神在造完万物后“看着一切所造的物都甚好”(),其中“甚好”就是指创造里包涵的死亡,正因为能够了解死亡乃不可避免,也更能接受死亡的到来。另外,犹太人也视死亡为完全的赎罪,有些虔诚的犹太人会在临终前做忏悔的祷告。

圣经中的《雅歌》在一开头就写道:“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在此我们把经文里写的男女之爱比作基督与信徒间的关系,犹太的拉比们也有类似的诠释。他们主张人远离俗世,清心敬拜神,是为了得到属灵上神的亲吻,也就是毫无痛苦的死亡。人都害怕死亡时肉体上的痛苦,因此拉比强调,灵魂若完全得到净化,死亡就像平静的安息一样,是解脱而非更大的痛苦。因此,“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就像在勾勒一个新希望,期待再次见神面时,是清心且平静的。1

犹太人看永生

尽管《陀拉》里没有明文规定,但犹太人是相信有永生的。《圣经》里记载人死后去的地方是阴间,雅各也说过“我必悲哀着下阴间2到我儿子那里”(),但对公元前二世纪时饱受压迫的犹太人而言,探讨死后的去向不如对死后永生的期待来得有意义,因此当时法利赛人主张的“死后复活,灵魂不朽”等观念,大大地安慰了这群悲苦人们的心。不过这些主张多少也受了希腊人或波斯人的影响,稍早以前(公元前三世纪)犹太人被希腊化王国所统治,犹太神学家就首次提出“身后世界”的观念(the World to Come)。之后拉比们也曾争议大部分信仰较不火热的信徒是否也能得救,但这类问题始终是无解的。

中世纪时的犹太人还坚信死人会以某种形式复活,只是现代的犹太教徒不再相信这回事,只保有“灵魂不朽”的信仰。但大体而言,犹太教的重心仍是放在今生的好行为上,而非来生的形式。

弥留之际

犹太人临终之际不能被单独留在床上,他的亲友有义务待在他的身边,陪伴他走完最后一程。他在临终前讲的话具有相当的力量,亲友们必须照他的要求去做,帮他达成最后的愿望。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临终前”的判定有了不一样的解释。《它穆德》里原本规定人停止了呼吸就算结束生命,但今日,人类的呼吸作用可以用机器来延续,因此犹太人改以脑部活动与否判定是否死亡,但有些正统派的拉比仍遵循古法判定生命迹象。

死亡的权利

科技的进步也在犹太人间,掀起了另一场“是否可以安乐死”的风暴,除了少数的异议份子外,美国犹太教的任一教派都坚决反对任何以外力促成死亡的手段,包括安乐死与自杀。

事实上,他们的坚持来自古代的犹太律法,其中明文规定自杀的不合法性,因为生命属乎神,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或是以类似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临终者的生命,都被视为谋杀。其他如烟瘾、药瘾等也都视为慢性自杀,不被允许。自杀身亡者不得葬在犹太人的墓区,也不得举行完整的丧礼仪式。

但律法也不是那么不通人情,对于久病在床,饱受病魔摧残的人,拉比们虽不赞成安乐死,但也提供了两个变通的办法:第一是帮助他们减轻痛苦,痛苦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因此可以用适量的止痛剂(如吗啡),帮助病人少受折磨。第二是停止不必要的治疗,如声明无望的癌症病患,就不需再接受痛苦的放射线治疗。甚至有些拉比认为可以祈祷死亡快点到来,终结病人的痛苦。

入土为安──下葬

死者离世时,由他的长子或最亲近的人替他阖上双眼,点起象征灵魂的蜡烛,打开窗户让灵魂得以释放,并为他盖上床单表示尊重,家人或朋友会在他身边念。正统派的犹太人会立刻撕裂衣服并连续穿七天,现今大部分犹太人则在衣领上别一条黑丝带表示哀悼。

之后,犹太社区里专门的葬丧人员会帮忙处理尸体,用温水洗净,修剪头发和指甲,穿上朴素的白寿衣或祈祷披肩,但披肩的边穗要剪掉,表示在世上的义务已经完毕。不需特别美化遗体,因犹太人强调丧礼的一切都要简单,在死亡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3

犹太人多半使用木棺,不用钉子,因为在死者回归大地的旅途上不应有任何阻碍。漂泊海外的犹太人会在死者头底下放一小袋巴勒斯坦地的泥土,正统派相信这会让死者得救,《它穆德》里也提到圣地的泥土有赎罪的权柄。

依照习俗,葬礼最好在24小时内举行,除非有近亲无法及时赶回才可延后,从前甚至有被处死者不能在刑柱上过夜的规定。4

在下葬前,验尸、器官捐赠等须由拉比依个案讨论后才能决定;为尸体涂防腐剂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样将减缓死者回归大地(腐化)的速度。

古代犹太人死后多用土葬或葬在天然的山穴中(内设石架停放尸体),因为《陀拉》里讲到暴露的死尸将污染土地并要受咒诅。即使是今日的现代犹太人,仍难以接受火葬,5因为火葬破坏了自然的腐化过程,也等于直接毁损受造之物,因此若死者生前亲口提出火葬的要求,会使虔诚的家人陷入两难,他们必须在亲情和信仰间选边站,像这样的问题至今仍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哀恸时刻──葬礼

葬礼必须愈快举行愈好,但仍不能与安息日或其他节日撞期,地点则在犹太人会堂、死者家里或坟墓前都可以。

葬礼通常由拉比主持,没有特定的仪式,一般都会念并带领祷告。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朗读对死者的颂辞,由拉比与家属讨论过后写成,内容在颂扬死者生前的美德,并抒发家属的不舍与失落,可以由拉比或亲友来读。祷告的内容包括念诵“卡地许”(Kaddish),这是一种专门颂赞神的祷文,全篇没有提到一个“死”字,充满了对生命的赞美,到了十三世纪才开始有悼念的功用,犹太人认为诵读它有助于死者得到安宁。

参加葬礼被认为是一种义务及荣耀死者的表现,因此葬礼上有愈多亲友愈好。参加者可以一同护送棺木到墓前,但必须光脚。每人手里都拿一把铲子,铲三铲泥土覆盖棺材,结束后不再传递铲子,而是直接插在地上,表示他们不传递死亡。

葬礼结束后,参加者都要洗手才离开会场,因为接触尸体在犹太律法里是不洁的。6

安慰的时刻──“息瓦”(Shiva)

从去世到下葬,一切的仪式与规定都是为了荣耀死者,但葬礼结束后,焦点就从死者身上转移到安慰遗族。

“息瓦”指葬礼之后的七天,葬礼时家属的情绪通常还很激动,甚至无法接受,律法为他们制定了一段正式的哀悼期,让家属在此期间尽情宣泄,他们可以痛哭、愤怒或沮丧,讨论关于死者的种种,再次默想他生前的一切。如果说葬仪的细节给的是实际面的依据,“息瓦”就让家属的情绪有了合理的出口。只有死者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和配偶可以参与“息瓦”,这是为了不让其他人花太多时间沉浸在悲伤里,而耽误了日常的工作。

在这段期间,要点七天的蜡烛,一同吃安慰的筵席,多半吃蛋、焙果或其他圆形的食物,象征生命的循环。不同的是,家属通常不自己准备食物,而是由来访的亲朋好友为他们准备,这也是慰问者把安慰化为具体行动的表现。来访时不用敲门也不必说太多,只要默默地为家属做一些事,如出外购物或代为照顾小孩,可以带食物或礼物来,但不送鲜花,因为犹太人不以生命祭祀生命。慰问者也可以用死者的名字捐钱给慈善机构,此行动不但具体也荣耀了死者。

在家里一切要俭朴哀戚,家属要坐在地板上,或坐在靠近地板的小凳子上,这是一个古老的,表示哀伤的姿势。此外,家属在“息瓦”时不能剪头发、工作、洗衣服、穿新衣等等,也不能参加欢乐的活动。但现在大多数犹太人不那么固守传统,在这七天里,他们可能固定长时间的散步、听死者生前最喜爱的音乐,或用谈论死者等方式来追思默想。

家里的镜子此时会用布盖上或转向面对墙,这其实是种迷信,是不让刚死去的亡灵带走映在镜子里的活人。但到了今日这项习俗有了新的解释,遮盖镜子表示家属必须看见内在的自己,并从周遭亲友的慰问中重新找到力量。

根据传统,“息瓦”期间的安息日不守丧,因为安息日是不允许哀恸的,全家要一起出门到犹太会堂参加聚会。

住在以色列的犹太人在“息瓦”结束前,会由朋友陪同再去墓地一趟,或举行“息瓦”仪式,即家属手挽手绕自己的住所一圈,正式的哀悼就此结束。

其他周期

葬礼后的30天称作“谢洛行”(Sheloshim),在这期间家属可以逐渐恢复日常活动,除了丧双亲者要持续哀悼一整年,称作“艾弗路”(Avelut)。

一年中丧双亲者必须每天念诵“卡地许”,因为《它穆德》里说邪恶的灵在死后一整年都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因此要不断念诵“卡地许”,祈祷亡者的灵魂不会转恶,但现在的犹太人多半都在每周的安息日念诵而已,其他时间则用当义工或捐款的方式表达对父母的怀念。

在美国,死者去世后的一周年,家属会在墓地前举行简单的仪式,没有固定的进程,通常会朗读颂辞、及“卡地许”,接着再揭露墓碑上的题辞,包括死者的全名、出生和死亡日期等。还有一项风俗是在墓碑前留下小石头,这可追溯到旧约时代用石头堆埋死者的方式。

去世周年当天,还会办一个名为“亚结”(Yarzeit)的纪念会,点一支燃烧二十四小时的蜡烛,由从未丧亲者念一段“以思高”(Yizkor)的祷词。有些中欧的犹太人(丧双亲者)会在这天禁食。

结语

犹太人的葬丧习俗乍看之下似乎十分繁琐,但深究之后就会发现处处都充满着犹太人古老的智能,他们不但制定了合情合理的葬丧规定,也照顾到家属的心理需求,清楚的指示能让骤失亲人、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家属在哀恸中找到依靠,规律的守丧时期能帮助他们释放悲伤,并一步步地站起来,走出伤痛,重回日常生活的轨道。

这些葬丧习俗的背后都各有其象征的文化意义,或为荣耀死者,或为表达安慰,这也再次证明,犹太教各式各样的习俗与规定并不单纯是律法的堆栈,而是一种人性化的生活规范,经过千余年的粹炼,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系,这些律法绝不能称作繁文缛节,而是一种深植人心的文化轨迹,其含义却将随岁月推移而愈加深刻。

注: 1.本段数据参考Fishbane, Michael. A., The Kiss of God: Spiritual and Mystical Death in Judaism.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94. 2. NRSV版的原文圣经用希伯来文sheol,NIV版用英文grave,中文译作“阴间”。 3.旧约摩西五经里只有“”提到了关于处理死尸的规定──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则记载了约瑟用香料薰雅各的尸体四十天。 4.参考“”。 5.“”所载烧了扫罗的尸体是个例外,目的是为了避免王族的尸身遭到侮辱。 6.可参考“”:任何人摸了尸首或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要遵守律例洁净自己,否则就从会中剪除。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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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99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