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来稿

[圣灵月刊]照亮生命火光

聆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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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聆诸|圣灵月刊243期-1997.12|主题/[青年团契]耶稣的诞生

史上最引起震惊及瞩目的白晓燕绑票案,凶嫌终于一一落网,百姓心头有如巨石卸下,稍得喘息。但是没有欢愉、没有笑声,这样的世代,如此的社会,叫人怎么笑得出来呢?我们只能为这个社会祷告,为在上位者祷告,让整的社会走向康庄、迎向光明,大家可以安居乐业、敬虔端正、平安度日。

这实在是一个末世危险的日子〉,但我们仍然深具信心,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提住,他因不受训诲,就必死亡〉。因为,公义忌邪神的,必要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箴廿四12〉。

在陈嫌挟持人质的过程中,有一件令人动容、且发人深省的事:那名12岁的小女孩克莉斯汀,沉着冷静,她画了耶稣的像〈有一说十字架〉,以及一颗桃型的心,告诉那个紧握着枪在她面前的歹徒“耶稣爱你”,而且她的家人也在一旁祷告。她的诚恳,她们全家人的宗教信仰,令陈嫌亲口说出“我很感动”的话。

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感动,似乎迟了些。但是杀人不眨眼的歹徒,也有可能从石心改换成肉心,只要心中有了亮光──假如他更早接受了这个光照,成为光明之子,今天,必不至于行在黑暗中了。人的光就是他的生命,生命就在耶稣里头〉,祂应允赐给人丰盛的生命〉。

我们的责任是重大的,因为我们是放在灯台上的光,不能掩隐在斗底下,这位小女孩以如昔日乃缦家中那位小女孩,乐意且勇敢地把她生命中的盼望与喜乐,见证出来与人分享,叫人得益,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多一位基督徒,这个社会就多一份光明,你也可以作到,让我们一起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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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638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