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森奎 |圣灵月刊236期-1997.05|主题/[青年团契]蛮荒的曙光──谈教会与黑袍
在圣经中“律法”是一个很基要的主题,它是神旨意的一种表达,所以一个真正合神心意的子民,不仅喜爱神的律法,并且昼夜思想(),将它铭刻在心版上,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在谈论(),因为它能苏醒人的心,使人有智能(),它是选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一、律法的原意在哪里?
在希腊原文圣经中,律法(nomos)一词出现不下数百次,根据原文字的基本字义,nomos可对等于英文的law,在和合本新约圣经多译作律法,亦有译作律、法、例等。其原文用法可从严谨与否分为以下三种:
1.摩西五经(摩西律法或神的律法)
无论新、旧约圣经,律法通常和先知并提,在原文前面亦加有定冠词,且严谨而言,其原文用法即指摩西五经,通称律法书,是神借着天使经中保(即摩西)之手设立(),让以色列人遵守的一些律例、诫命、典章与法度(),内容至少涵盖道德、民事、礼仪三方面,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奉行不渝的信仰上与生活上的行为准绳。
2.整本旧约圣经(神的话)
至于原文前面未加定冠词者,通常系泛指神的话或整本旧约圣经,如提到“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所称“律法上的话”以该书作者保罗当时来看,可以指着整本旧约圣经,而圣经则都是神所默示的话()。
3.良心(是非之心)
此乃一种抽象的律法,对尚未信主者,虽然没有神的律法可资遵行,但只要顺着本性中的是非之心去履行律法上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良心便起了律法赏善罚恶之功,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啰,这时如作出违背良心的行为即会受到内心的谴责,其作用有如律法之于信主者一般()。本文以下将采严谨的用法,以神的律法为主轴来进行研讨。
二、神设立律法的背景何在?
回顾选民历史,当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家族一行七十人因为饥荒下埃及讨生活,起初因约瑟当宰相的护庇尚能拥有尊严的移民生活,但当约瑟离世后有不认识约瑟的新法老王起来时,以色列人就开始受到埃及人的压制,过着漫长的、非人的奴隶生活()。后来耶和华真神听见他们的哀求声,知道他们的苦情,为纪念祂与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所定的约,便兴起摩西来拯救他们出埃及。
当这时候,他们人也多起来了,所有人几乎都生于埃及、长于埃及,经年累月接受埃及全面薰陶,早已沾染不少恶习,随着异教之风摇来摇去,失去本身纯正的信仰生活,离开他们祖先的神已经愈来愈遥远、认识也愈来愈模糊了,现在只知道有一个叫做摩西的族人要带他们离开埃及为奴之地,到一个生活条件极其舒适的地方安居,对于神在他们身上的计划、神的性情、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等都一概不知,所以当他们出埃及到了西乃旷野时,神首先颁布了十诫,接着又陆续声明许多律例典章,让祂的百姓知道祂是圣洁、忌邪的神,并要求所有选民要从心里除掉污秽,不可再硬着颈项悖逆祂,要过着分别为圣的生活,敬畏祂、遵行祂的道、爱祂、尽心尽性事奉祂、专一跟从祂()。
在旷野漂流将近四十年后,就在他们即将进入迦南地前,因为他们的儿女当中,已经有很多人未曾知道、也没有看见神的管教、威严、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祂在埃及向法老王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迹奇事,以及神如何用红海的水淹没埃及追兵,使他们的性命得以存留,并祂在旷野怎样待他们,以致他们即将进入迦南美地(),所以神在此一历史性关键时刻更是不厌其烦借着摩西重申律法,警戒他们要将律法铭记在心,并要吩咐他们的子孙谨守遵行这律法,世世代代传承不断,因为这不是虚空与他们无关的事,乃是他们的生命,在他们过约旦河要得为业的地上,必因这事日子得以长久(申卅二46-47);而如果他们在吃得饱足、住得华美、牛羊加多、金银增添,并一切所有的全都加增时,就心高气傲忘记神,随从别神事奉敬拜,那么他们的灭亡也必将速速来到()。
三、神设立律法的目的为何?
神的律法有公义与慈爱的一面。就公义面而言,律法让人知道神的界限在哪里,逾越神的界限就是犯了罪,而一个犯罪的人,轻者将受到神的管教与鞭打,重者必将受到神的厌弃与灭绝,所以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如此看来,律法消极的目的乃是要叫人知罪(,七7),让众人无可推诿,并使所有在律法下的人知所警惕。
这样,对犯罪的人来说,律法不折不扣正是一种束缚和惩罚,但这并不是神设立律法最初的目的。起初神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爱选民,因为只有神才知道什么是真正有益于选民的,而神就是借着这律法将真正有益于选民的正路为他们一一陈明,由申命记中处处可见神借着摩西三番两次重申律法,为以色列人陈明生死祸福之道,从此可印证律法原是神的爱,这也就是律法慈爱的一面。
但神的选民却辜负了祂的爱,行祂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致于国破家亡,沦为亡国之奴;尽管如此,神的慈爱并没有断绝,在选民懂得回转归向神时,神仍接纳他们,甚至为了爱世人,竟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带来一条因信称义的得救正路,使一切信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并且不再被看守在律法以下(),从罪恶的权势中得到完全的释放,从此更显明神的大爱。
所以律法积极的目的乃是要扮演训蒙的师傅,将我们引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这样,对于已在罪里得释放的基督徒而言,律法反倒是自由的宪章(),在神慈绳爱索中,或出或入,皆蒙保守,从今时直到永远。归结而言,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四、神的律法和一般法律有何差别?
大体而言,一般法律系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的立法者是人的立法机关,执法者是人的司法机关;而神的律法不仅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规范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它的立法者是神,最终执法者也是神,并且不仅是律法以下的人须遵守律法,神本身亦遵守这律法,因为律法原本乃是神以祂的信实为本,与选民所订立的一种兼具公义与慈爱的游戏规则,神不能也不会违背祂的信实。
所以当神要进行祂的救赎大计划时,因世人都犯了罪(),按着律法,凡物必须用血才得洁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而牲畜的血又不能除罪(),所以神首先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生于律法以下,成为人的样式,为所有世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让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借着耶稣基督宝血洗净罪污,得以免去神的愤怒、白白称义。
如果神不遵守此一游戏规则,神大可将祂所创造出来的整个世界人类毁灭后再重新创造新世界、新人类,但神并未这样做,可见神是信实的神。
五、神的律法主要内容为何?
神的律法包括摩西口传的十诫及约书,就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三方面:
1.道德律
系以神的性情为基础,反映神的本质,乃律法最重要而基础的部分,又可简单分为两方面:
a.刑事法
包括十诫的后六诫(出廿12-17)、杀人之条例(出廿一12、14)、误杀设逃城之条例(出廿一13)、不孝治死之条例(出廿一15、17)、贩卖人口之条例(出廿一16)等。
b.宗教法
包括十诫的前四诫(出廿3-11)、杀人之条例(出廿一28-32)、与兽淫合治死之条例(出廿二19)、不可亏负寄居者与寡妇孤儿之条例(出廿二21-24)、许愿之条例(利廿七2)、献十分之一之条例(利廿七30)等。
2.民事律
主要为订定审判官公平断案之原则性规范,以及对平常社会关系的一种明确指示,例如以命偿命、以眼还眼(出廿22-25)、待仆婢之法(出廿一2-11)、休妻之例(申廿四1-4)、盗窃赔偿之例(出廿二1-5)、借贷之例(出廿二25-27)、弟宜为兄立嗣之例(申廿五5-10)、雇用法(申廿四14-15)、诉讼法(申廿五5-10)、笞责之例(出廿三3)等。
3.礼仪律
主要为订定有关宗教崇拜仪式方面规范,例如制造会幕条例(出廿五-四十章)、献祭条例(利一-七章)、洁净和不洁净条例(利八-十六章)、遵守节期之条例(利廿三章)等。
六、律法的唯一出路──耶稣基督
1.律法主义者的穷途末路
有一群精通律法的法利赛人,他们严守律法的字句和仪文,守节期、献祭及祖宗的遗传,想要靠律法借以夸口,他们教训别人头头是道,自己却一根手指头也不肯动,甚至以祖宗的遗传废了神的诫命,用嘴唇敬拜神,心却远离神,以致拜神成为枉然(),他们守节献祭却仍行作恶(),他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但律法上更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太廿三23),甚至他们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最后却成为假冒为善的代名词。
他们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因为不凭信心求,只凭行为求();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但律法的标准却是无比严厉的,犯一条等于犯众条(),而且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去行的就要被咒诅(申廿七26),因此对那些想以律法为本的人而言,律法就成了一种咒诅(),因为没有一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翻遍圣经找不到这样的律法。
因此人绝对无法靠自己的功劳和苦修上天堂,更不可能靠死人超渡亡魂,这完全是人以功利主义的思想来雕塑他们的神;如果神是这样,那么不仅活着的世界没有公平,连死去的世界也没有了公平,因为有钱人可以帮他们生前作恶多端的亲人作法事超渡亡魂,让他们在死后的世界过得舒服些。其实真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故祂绝对不是功利主义者可以蒙骗。
对作恶的人而言,增添祭坛只有取罪,更加见证他们的不是罢了,神为他们所写的律法万条,并非与他们毫无关涉(),这律法不是难行的,也不是离他们远的;不是在天上,使他们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他们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这律法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在他们口中、心里(申卅11-14)。
祂所要的绝不是人犯罪后献上千千公羊或万万油河,祂早已指示人何为善,只要人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因为神是灵,所以真正拜神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来拜祂()。那想要靠律法称义的律法主义者,最后的结局其实只有让自己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
2.耶稣基督成全律法
神的律法原是圣洁良善的,但因人带着肉体的软弱,生活在罪恶权势的辖制下,成为罪的奴仆,不但毫无行善的力量,甚至也没有不作恶的力量()。罪在人的心中作王,让人在罪的泥沼中愈陷愈深,虽然知道危险,终究无法自拔。罪一如人的买主,肉体的情欲将人卖给了罪(),罪的工价是可怕的死亡(),死后且有审判(),而未被基督宝血洗净的人,就无法在神的国里与主有分。
律法好像监护人,教导并保守继承者从年少轻率成长至有权领受产业之日;基督来了,将成为后裔的权利带给人,并且声明领受产业之日来了,而且这恩典是白白赐给人的()。基督将隔断神与人之间那座罪恶的高墙打破,使人从罪恶权势中释放出来,让人不再被看管在律法之下(),得以与神重新和好,并赋予人从神那里来的爱的力量。基督是爱的源头,爱完全了律法(;)。因为基督用祂无罪的生命成全了律法,让律法得以更高实现,并为世界注入爱的生命力,因此圣经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
参考书目
(1)《圣经启导本》,海天书楼,1989.11初版。
(2)《旧约今读》,启华德着,冯文庄译,证道出版社,1982.3初版。
(3)《讲义集》,真耶稣教会景美教会,民国八十三年。
(4)《基督徒自由宪章──加拉太书研经十法》,滕慕理着,黄可顺译,天道书楼,1984.5二版。
(5)《真理与自由──加拉太书注释》(增订版),冯荫坤着,证道出版社,1987.3再版。 (原[青年团契]1997年05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