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洗礼、恩典和信心

书籍章节
第 103 页“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的救恩是神透过信赐与我们的,创建于神的怜悯和恩典,而不是靠着我们的义行得到的。保罗在书信中以最强烈的论战,毫不妥协地坚持救恩乃在行为以外。他证明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相反的,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我们白白称义,不是因行律法,而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主耶稣基督宝血的赎罪,让我们可以进入神的恩典中。

对保罗来说,恩典与行为是对立的:“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他也指出信心和行为的区别:“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他甚至宣称,若有人要靠着行为称义,就是完全否认神的恩典:“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以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的基本教义来看,我们当如何了解洗礼的地位?

有人反对受洗在得救上的必要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洗礼属于行为,所以不能当作得救的条件。他们认为,若将拯救的功效归给洗礼的仪式,就会夺去并否定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恩工。如果这样了解洗礼是对的,那么教导人受洗才能得救就等同教训人须受割礼才能得救,这样的立场是使徒保罗激烈反对的。

第 104 页那些不承认洗礼有拯救功效的人,一般都认为洗礼是人的作为,但这却不是圣经的观点。我们曾探讨过,圣经中有关新约洗礼教义的经文很少提及施洗者;同样的,圣经也从不认为洗礼的功效出于信徒受洗的动作。洗礼时是神在动工,人的动作不过是谦卑的接受神的工作,是神用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过、使我们与祂同埋葬归入祂的死、使同复活、将我们归入祂的身体。虽然信徒受洗必须合其意愿,但这不是他的功劳,而是顺服的表现。圣经从未把洗礼拯救的功效归功给受洗者的动作,而是将这一切归给神在耶稣里的恩典。

要查考洗礼是否是一种行为,我们先要思考“行为”的意思。圣经谈到“行律法”,是指想靠守律法、达到律法的要求得以称义,这种称义的方法是想在神的面前赚取称义,不肯白白地称义。因行为称义和因信称义不同在此:前者将功劳归给人,后者却不是;前者否认基督的作为,后者却倚靠基督的作为。因此,将所有人的行为都当作“行律法”是错误的。相信是一种行为,正如悔改与承认基督的名都是行为。这些行为或动作都是对神恩典的回应和领受,不能当作靠行为称义。

在圣经里我们找不到任何经文将洗礼和行律法并论,相反的,在记载恩典和信的经文中却谈到洗礼。我们可以举歌罗西书关于洗礼的经文为例:

“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虽然洗礼是这一段的中心,圣经完全没有把洗礼归在行律法之下。事实上,洗礼是神恩典的媒介,基督为我们行割礼,除去我们的罪身,祂使我们与祂一同活过来,并赦免我们一切的过犯。这一切基督为我们所行的,都在洗礼中生效。这段经文也教导我们,我们借着受洗与基督一同复活,乃因信神的功用,相信神的恩典是洗礼属灵功效的基础。洗礼属于信,并非出于行为。

第 105 页Cottrell指出,和(之前已引用过,且是有关神救恩的关键经文)有很密切的平行,这两段经文都说到我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也都提到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和与基督一同复活,且把灵命的改变归功于神的作为。以弗所书这段经文强调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而歌罗西书则描述神拯救的工作是在洗礼的时候。这两段经文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互相辅助。洗礼不违背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的道理,它反倒是其中不可缺的环节。

注释

  1. 直译为“律法的行为”或“律法的工作”。
  2. Cottrell, J. Baptism: A biblical study. Joplin, Mo.: College Press Pub. Co., 1989, pp. 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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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5535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