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563期-2024.08|主题/主赐平安
我就读“短期神学训练班”的时候,台湾省会(改制后称为台湾总会)给付的生活费只有两百元,扣掉十分之一奉献给虎尾教会,剩下一百八十元;养育人口四个(妻子,加上三个女儿),够用吗?内人虽然勤作俭吃,并且日夜做加工,赚一点儿工钱,还是难以度日。
之前(1951年),《国语日报》的副刊开辟一个儿童园地,叫“七百字故事”。我投寄了十几篇故事,都被录用。我所写的那些故事,有的是台湾的民间故事,有的是译自日文的“童话”。后来,《国语日报》副刊的主编将那些故事印成单行本,其中有几篇是我的作品。
我就读“短期神学训练班”之后,为了补贴家里的生活费用,就利用下课后的时间继续写“七百字故事”了。有一次,我正在埋头写作的时候,觉得好像有人站在我的背后,就回头一看;原来是杨约翰执事(1980年,改称为长老),正在欣赏我的杰作啊!当我一时心慌,不知道该如何找一个台阶时,杨执事就提醒我说:“传道人不可以赚外快喔!”接着,他说:“你若对写作有兴趣,无妨写一些学习圣经的心得,投给《圣灵报》(改制后,叫《圣灵》月刊)发表吧!”由于杨执事的鼓励,加上骤然涌起的使命感,从那一天开始,我便决心不再写“七百字故事”了。
我投给《圣灵报》的第一篇文章是〈器皿〉,幸而被录用,刊登于1955年5月号。第二篇叫〈以撒娶亲〉,连载于1955年6、7、8月号。菜鸟试写的不成熟的文稿,竟然都被录用,不但使我产生信心,而且越发增强我的使命感;加入文宣行列,为文宣工作献上身心,终身背负文字传道之使命!
被刊登在《圣灵报》上的文章也有稿费,一页九百字,稿费二元。而投给《国语日报》的“七百字故事”若被录用,每篇的稿费则是十五元。若以赚取稿费为目的而写作,投稿给《圣灵报》与《国语日报》,根本不成比例;但就使命、意义和价值来说,我却宁愿少领一点稿费,也要为《圣灵报》的读者而写。毕竟我已经献身,立志要终身事奉主了。由勤写属世的文章,转换为专心写属灵的文章。这是第四个转捩点,哈利路亚,感谢主!
之后,我几乎每个月都会写一篇,有时候写两篇,投给《圣灵报》发表,而乐在其中。从那时候开始,我便与《圣灵报》结下“解不开之缘”了。短期神学训练班毕业后,我受省会差派,驻牧台中教会那段期间,我所住宿的“传道房”,除了我之外,还有林悟真长老,与我同住了几年。他的职务是报务组组负责(改制后,称为文宣处处负责),以及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我开始驻牧台中教会之时,距台湾光复后不久,省会的长老执事都受日本教育,用中文写作,并不容易,所以闹“稿荒”是平常事。职是之故,每逢开完了编审会,稿件不足,无法付印。林长老便对我说:“稿子不够,明天交出一篇!”而我总是义不容辞,就答应他说:“没有问题,但今晚的聚会,要请您替我上台讲道喔!”于是我们两个人就这样交换条件,他开始准备讲章,当晚替我上台讲道。我则彻夜伏案赶写,替他写一篇稿子充数。台湾有一句俗语说:“粗糠(糠粃)来挤,也能挤出油来。”的确如此,驻牧台中教会那几年之间,我在《圣灵报》上所发表的好多篇文章,多数是这样熬夜压挤出来的产品。
之前,从求学时代开始,到毕业后,我看过好多文学与哲学的书。阅读能力提升后,偶尔手痒难耐,也想写写看,并从那些不成熟的作品中选出几篇,投给报纸的副刊。那些作品多数是“新诗”(现代诗),有的被丢弃,有的被录用。当我第一次发现用墨水写的字“化成铅字”,可以让许多读者欣赏的时候,那一种类似疯狂的愉悦,实在是难以形容的!1953年4月,我把那些刊登过的诗,加上几篇新作,结集成书,书名《夜笛》。有一位高中的国文老师兼业余的作家,为我写〈序言〉,向诗坛的前辈介绍我勤奋写诗的过程,以及可以预期的未来之成就。另有一位初中的美术老师兼业余的木刻家,为我设计封面,是一幅“木刻画”。那是一个“心形”的画像,心的正中有一个披着蝉纱,张开翅膀的美女,伸出双手轻轻地掀开窗帘。我在印刷厂校对这本诗集的时候,看到印在纸上这幅木刻画像,灵感一来,即兴写了两行小诗,印在那画像的左边。那两行小诗是:把心的窗帘打开,让月光进来。
他的画衬托了《夜笛》的情调,我这两行小诗则可以诠释他图画的意象;可以说,“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相得益彰,是极佳的搭配。
这一本诗集《夜笛》是我的处女作,如今回顾往事,我自嘲那是“梦幻时代的作品”;当时未满24岁,的确天天活在梦幻中。
1959年9月29日,总会召开第二届第八次负责人会议时决议,自10月1日起,任命我为报务组专任助理员。受派任的工作是,协助报务组组负责林悟真长老,处理有关报务组的一切事宜;包括修文、编辑、校对、跑印刷厂,以及写稿充数等。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进入报务组(1981年12月改制后,称为文宣处),参与文宣工作了。虽然日复一日,夜以继日地忙碌,但收获却不少。如今我之所以能推出三十多本著作,可以说是那一段日子被强迫学习的成果。感谢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