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仆子|圣灵月刊538期-2022.07|主题/友谊(下)
前言
笔者有幸参与大专团契的关怀事工,几乎每个学期的课程安排,都会邀请年轻的大哥、大姐来给学弟妹勉励;其中,关于婚姻的主题,特别是婚前交往的议题,似乎特别受契员的欢迎。
感谢主,学长姐能将亲身经历见证给学弟妹知悉,也能提出一些参考与建议,让后辈在婚姻的事上得到造就,是一堂重要的课程。
以撒娶亲的模式
就我的观察,上课的学长姐,通常会将婚前交往分成两种方式:一个是借由长执、长辈或婚姻介绍人(以下简称婚介)介绍认识而交往,称之为“以撒式”;另一种,是自己认识而交往,称之为“雅各式”。
然而,这两个名称很容易被解读成一般社会上的“媒妁之言”与“自由恋爱”两种类型,恐有误导主内同灵之虞,因此特提出几点浅见,给适婚年龄的同灵作为参考。
圣经中“以撒”的婚姻并不完全等同于“媒妁之言”的模式,主要在于当事者的态度。因为,在以撒的婚姻中,当事者主要有亚伯拉罕、老仆人、以撒、利百加还有神。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以撒的婚姻,乍看之下好像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实不然;他们是为了遵从神的旨意,不让儿子娶迦南女子为妻。为了不与外族人通婚,才需要大费周章,让老仆人负起为少主“娶妻”的责任。
这样看来,难道以撒一点自主的权利都没有吗?
那时,以撒住在南地,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见来了些骆驼()。
以撒从所居住之南地的旷野回来,也许,就是估算老仆人回程的时日将至,特意回到父亲的家里来等候。就在这天(或者是这些日子),以撒在田间默想些什么?
以撒顺服的心性,从童子时期就已经养成;在亚伯拉罕献独子的试验中,我们看到以撒因着父亲的信,也相信了神必预备而顺服父亲的决定。对于自己婚姻大事,难道他一无所悉吗?当然不是!婚姻的事情肯定早在以撒的默想当中,他的心已然有所预备。
当老仆人将所有娶妻的事情及过程都告诉以撒以后(),他便欣然接受了这个婚姻。圣经接着记载: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母亲离世以后,这才得了安慰()。
以撒因为婚姻中的利百加出现了,他爱这个妻子,让丧母的伤痛得到了抚慰与平息;而这个女人的出现,也正符合神为亚当预备配偶的原意——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显然,妻子利百加大大地帮助了以撒,让他的心得着安慰、不再悲伤难过;让他可以回复到往日的心情,过正常甚至不同型态、比以前更快乐的生活。
主内的父母会积极地为儿女找寻主内的同灵联婚,也希望透过婚介的关怀与协助,让青年们往婚姻的路程前进;但是,尽管有长辈的关注,其实最重要的关键还是当事人自己与神的交互关系。婚姻虽是神所配合的,若有一方不接受,谁都不能勉强,婚事自然不会成就;故适婚同灵应该把婚姻的事放在“默想”、计划与祷告当中。婚姻的当事人绝对还包括了男、女主角与神,绝不是单单只有父母及婚介。
以撒对雅各娶妻的安排
至于,雅各的婚姻也绝不是我们所谓的“自由恋爱”式;将两者混为一谈,恐有不察或刻意模糊之嫌。
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里说:“为我父亲居丧的日子近了,到那时候,我要杀我的兄弟雅各。”有人把利百加大儿子以扫的话告诉利百加,她就打发人去,叫了她小儿子雅各来,对他说:“你哥哥以扫想要杀你,报仇雪恨。现在,我儿,你要听我的话,起来逃往哈兰、我哥哥拉班那里去,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气消了。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发人去把你从那里带回来。为什么一日丧你们二人呢?”()。
对母亲利百加来说,让雅各往自己哥哥的家去,是为了逃避以扫的愤怒,等他气消了,雅各就可以回来;但是,对于父亲以撒而言,前往拉班家去,雅各可是背负着重要任务的。
以扫四十岁娶了外族的女子巴实抹为妻,这对夫妻常让父母心烦至极()。甚至利百加还对以撒抱怨说,以扫所娶的妻子让人厌烦到想自杀了;假使连雅各也娶异族人的女子为妻,状况又像哥哥一样的话,那我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啊()。
于是,以撒吩咐雅各不可娶迦南的女子为妻,要他前往巴旦亚兰去,从母舅拉班的女儿中娶一女为妻()。
打发雅各往拉班的家去娶妻,看似以离家作为和以扫隔离的合理借口;其实,以撒是顺水推舟,让雅各走向自己父亲当年同样安排的婚姻之路,不让其步上以扫的后尘,能照着自己认定合适的婚姻模式来进行。
照理说,拉班应该成为当年老仆人的角色,雅各也应当效法自己父亲的方式;但是,他们似乎都没有做到。于是,雅各决定采用自己的方式来促成这段婚姻。
难道说选择自己所喜欢的对象作为夫妻,不对吗?现今时空环境大异于古代,怎可能还按照以撒的模式进行呢?这话说的不错!但是,神的真理绝不会因时空环境变化而改变。如果,你愿意相信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也有信心,愿意接受神为人预备、配合的对象,就不能忽略神的心意,而只注重自己所向往的条件或心仪的对象。
雅各清早起来,把所枕的石头立作柱子,浇油在上面。他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就是神殿的意思);但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雅各许愿说:“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给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
“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这也意味着雅各得完成任务才会回家;他肯定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有多少财产,但他可以确认的是,一定会娶到母舅的一个女儿当妻子,然后一起回到父亲的家里。所以,他许了愿,祈求神与他同在,赐福、保佑他一切顺利、平安。
雅各娶妻的模式
可是,当雅各看到拉结时,这一切却有了戏剧性的改变。
雅各与拉结亲嘴,就放声而哭。……拉班对雅各说:“你虽是我的骨肉(原文作弟兄),岂可白白的服事我?请告诉我,你要什么为工价?”拉班有两个女儿,大的名叫利亚,小的名叫拉结。利亚的眼睛没有神气,拉结却生得美貌俊秀。雅各爱拉结,就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事你七年。”拉班说:“我把他给你,胜似给别人,你与我同住吧!”雅各就为拉结服事了七年;他因为深爱拉结,就看这七年如同几天(、15-20)。
历经长途跋涉、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平安来到了亲人身旁。第一个见到的表妹,居然让人激动落泪,拉结的俊美更让雅各一见钟情;往后七年的劳动工作时间,就像是“度年如数日”般的过去,爱情的力量还真是强大。
拉班固然狡诈,趁机多敲诈了七年的劳务时间;然而,雅各也不是省油的灯,怎么就没察觉这其中之蹊跷呢?难道是被爱情冲昏了头吗?
圣经描述雅各生性踏实、沉稳,看他用红豆汤换得长子名分的过程多么机灵、多么淡定(、29-31);且日后能累积庞大的家产,都足以证明雅各绝非头脑简单的等闲之辈。如今却为了眼前这美貌女子,让激情给蒙蔽了原有沉着、缜密的心思,就因为理智线断了,才让拉班有了可乘之机。
如将雅各婚姻的经历,简化或美化成自由恋爱的婚姻方式而加以推崇,恐怕是个错误的认知;因为,当今教会里的婚介方式,乃是尊重男女双方的自由意愿,没有任何人会强力主导或勉强。适婚青年不要误会了,也不需要排斥由长执、长辈或婚介所协助的婚前交往方式。
况且,适婚青年因彼此互有好感,而想要进一步交往者,这也是被允许,甚至该鼓励的事,没什么好隐藏的。让父母知悉,或有婚介、长执来参与,则可提供适当协助,也能保护双方。谁都不能保证,这次交往到最后,双方是否会结为夫妻;倘若日后因不合适而中止交往,则更需要保护双方都不受到伤害,以免在信仰上有所影响。
另外,更令人担心的是,未达适婚年龄的孩子,学起周遭的同侪、好友想结交男女朋友的行为。他们以为所交往的对象既是主内的同灵,应该就无所谓、无须大惊小怪;或者,虽达适婚年龄者,却是以自由开放、期待热恋的心态来交往;甚至,同时交往好几位来做选择。这些对于婚前的交往对象及过程都不够尊重,也是没有把神摆在婚姻当中的态度,实不足取。
因此,婚前交往的对象之“认识方式”根本不是问题,重点在于我们对婚姻意义的认识、预备心及进行过程中的态度。
小心婚姻布道的异端
此外,有一个常被提及的说法——婚姻布道;也就是说嫁娶外邦无所谓,恰可趁这个机会多引导一人甚或一家人来信主。其实,这只是个图心安、自圆其说的托辞,圣经中可没有这种异端邪说的教导。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
神拣选人完全是出于祂的恩典。圣经教导我们,神拣选人,不是由于人的行为,也不是因为我们比其他人聪明;或者,我们有何等的权柄,可以来拣选神?因此,另一半信主绝不是你的功劳,而是出于主的怜悯与拣选;如此,何来婚姻布道之说?
我并不清楚整体教会的实际状况如何,就周遭的亲人及所认识的同灵来看,在嫁娶外邦的婚姻中,另一半婚后信主的数量似乎不多,但因此而失去信仰的同灵却不少。同灵间切勿以讹传讹,以免因无知而中了恶者的诡计。
团契中交往要谨慎
大专团契中有“契对”已经是屡见不鲜的情况,所衍生出的问题也不少。有因分手而导致信仰失落、学业中断的;也有因单独相处的机会多,导致情欲发动而难以把持原则,已经逾越圣洁的规范;甚至,有性关系的亦时有所闻,让单纯的交往蒙上污秽的阴影。只因为动机不纯,其结果自然不好。
殊不敢断言在高中、大学期间就开始交往是否合适;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只想着像外邦人男女朋友般的交往,享受异性交互、相互吸引、恋慕、激情等情愫的过程,这对于婚姻来说,恐怕是过于幼稚的认识。这般无知的行径,绝不会是神所喜悦的作为。
婚前交往可以看见对方的个性,行为中的优点与缺点,是理性的过程;恋爱则容易陷入执着、偏见,经常处于非理性的状态,且刻意忽视对方的缺点。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时的盲目、意乱情迷,遂导致婚后才后悔的遗憾。
单纯面对婚姻不可无知
教会中勉励适婚年龄者要有信心接受婚姻的教导很多,家中长辈也会时常关注这件事,让人以为年纪到了就应该要结婚,这是个顺理成章、再正常合理不过的事。
单纯的相信并接受婚姻并没有错,但是,如不懂婚姻的意义者,则还不适合进入婚姻;因为,会对此造成误解、不符期待,很容易导致双方的认知差距加大,阻碍婚姻关系中的发展。这是在婚前交往之前,就应该要先学会的功课之一。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亚当看见夏娃的第一句话是:这是我骨中骨、肉中肉。亚当因为明白婚姻的真谛,于是懂得去爱那位神为他的婚姻所造之女人——夏娃。
你也许质疑,圣经就记载了这么一句话,也没有详细的解说,何以得见亚当的确明白婚姻的真谛?难道不是笔者妄自猜测下的扩大解释?
不是的!当时的亚当并未犯罪,身心灵都是圣洁的,是一个“有灵的活人”();而且,他内在的灵来自于创造他的神,与神的灵是相通、相同的。除非神刻意隐藏,否则,亚当自然能明白神一切的心意。神没有向他隐藏这件事的必要,故亚当当然了解神对于婚姻设立的本意()。
基督徒的婚姻观是分别为圣
婚姻是神圣的,因为是神亲自设立并参与其中,故基督徒的婚姻观要以分别为圣为内核。
男女双方一旦开始交往,一定要认清一件事,对方是为了与我迈向婚姻的“可能”对象,而非“已确认”的对象。在交往的过程中必须是谨慎、诚恳、诚实的。男女互相吸引很正常,但必须克制情欲;绝不可“滥情”、万不可将此视为“谈恋爱”的过程,否则不但没有与世俗分别,还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后遗症。严重者,甚至会殃及两个家庭的信仰。 因此,开始交往前的第一件事,就是双方要为交互的关系上画出一条红线,而这条红线就是不可以牵手。不要以为这是个笑话,认为在现今的社交环境下,还在讲这么老掉牙的观念。
既然对方连什么都还不是,怎能确定你(妳)所牵的是未来丈夫、妻子的手呢?如此不就太随便了吗?况且,牵手是双方肌肤之亲的开始,越过这个界限,其他的动作都阻挡不了了,所能发生的,就只是迟早的问题罢了!
试想,如果牵手已经稀松平安、再自然不过了,下一步离拥抱应该不远了。如果互相拥抱都不算什么了,顺势吻一下额头、脸颊很困难吗?接下来呢?
如果已经做了这些,也难怪一旦终止交往,一定会有被玩弄、被抛弃的感觉;到时再来责怪对方,有用吗?即使已经到了彼此确认的程度,就算论及婚嫁,只要还没有结婚,都不应该有这种作为,何况是交往呢?况且,有了这种行为恐怕已经是犯罪了,青年男女不可无知哪!(注)
教会不断地鼓励同灵要在主内联婚,以遵行圣经的教导、保守住我们的信仰;然而,我们也要大声疾呼,既然决志要嫁娶主内,那么一定要保守圣洁,坚持走到主的面前、来到主的圣所里完婚,领受神所要赐予的福分,不要遗留人生的缺憾。
结语
婚前交往本来是为结婚做准备的,如果因为不正确的观念、不纯正的动机、不合宜的交往方式,而影响了婚姻、得不到神的赐福,实在得不偿失,这是主内同灵应该要特别关注的议题。
注:总会对于性交已有清楚的定义与宣导,建议长执、长辈或婚介同灵,在关注交往中的男女时,宜不时提醒,以免憾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