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論

書籍章節

第 8 頁天主教認為基督設立了七項聖事,即:洗禮、堅振、聖體、告解、臨終傅油、聖職及婚姻。東方基督教雖承認這七項聖事,但也認可一系列被視為聖事的儀式,儘管它們並不認為所有這些儀式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這些儀式包括:君王受膏禮;修道誓願禮;安葬禮;主顯節的聖水祝福禮;以及對住宅、田地、收成作物及器物的祝福。新教教會

一般僅將洗禮與主的晚餐視為聖禮。這些主要的神學觀點中,沒有任何一種接受洗腳禮為聖事或聖禮。

英文的 sacrament(「聖禮」)一詞源自希臘文「奧祕」的拉丁文譯名。在基督教歷史中,此詞逐漸演變為指稱以物質元素作為屬靈恩典的外在標記。因此,例如洗禮之所以被視為聖禮,是因為我們的主設立了這項儀式,其中浸入水中便帶來基督的救贖恩典。聖餐(亦稱主的晚餐與聖體聖事)同樣被視為聖禮,因為它是基督親自設立的,透過領受餅和杯,人便獲得了在祂裡面得生命的應許功效。

為何在基督教世界裡,洗腳禮雖為基督明確吩咐,卻不被視為聖禮?誠然,「聖禮」一詞作為基督教儀式的專業術語,並未見於聖經。事實上,我們無需堅持使用這個術語。但無論我們是否將「聖禮」一詞用於洗腳禮,關鍵問題在於:「人是否需要領受洗腳禮才能得救?」基督教會普遍拒絕將洗腳禮視為聖禮,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有人主張耶穌為門徒洗腳僅是謙卑與服事的一個榜樣。持此立場的第二個理由是,新約聖經中並無教會施行洗腳禮的記載。

第 9 頁與一般基督徒間的普遍觀點相反,真耶穌教會視洗腳禮教義為至關重要。我們相信這是得救所必須領受的聖禮。因此,我們對此教義的立場有別於當今基督教界普遍認為「洗腳」僅是謙卑服事的象徵,而非得救所必需的禮儀。雖然有些教會相信必須按照主的吩咐洗腳,但其中多數認為洗腳禮並沒有救恩的功效。

洗腳禮既然與得救有如此直接的關係,又是本會的基本信仰,我們有必要清晰地闡明這項真理,並證明真耶穌教會所領受並宣揚的教義,是堅定地立於聖經根基之上。面對各派基督教作者對聖禮繁多的神學探討,若僅引用作為我們洗腳禮基本教義的依據,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要根據聖經檢視真耶穌教會關於洗腳聖禮的基本信仰,以驗證其在的脈絡下是否健全,並檢視其是否符合聖經關於救恩的整體神學觀點。

註釋

  1. Hellwig, Monika K. “Sacrament: Christian Sacraments.”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2 ed., vol. 12, Macmillan Reference USA, 2005, p. 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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