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期 主和門徒同工

溫約翰

2021年1月1日

文章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做神的工,在神的工場上,得神的同工,那是最安慰的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神的福音。

神與我們同工,是出於神的恩典。當我們蒙了「神與人同工」的恩典,就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求神不離開我們,使我們聖潔忠誠的「與主同在」。這是信仰路上、事奉路上要付出的代價,不是等候神來,乃是趕上去跟隨主腳蹤行()。

有神的同工,人必須知道自己的本分,務必把神放在首位,而且持守該有的品德。就好像約瑟,當主人的妻要引誘他的時候,約瑟知道必須堅持原則,對主母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卅九6)。約瑟知道主的同在,所以不肯「作這大惡得罪神」;而且他清楚明白得罪神的結果,必然是失去神的同在。所以,他靠主拒絕試探,這是向試探說:「不!」的信心行為,這絕對是他換回主同在的保證。

於是,為了堅持聖潔,約瑟寧可被主母誣告,下在監裡。照當時的律例,約瑟本有被處死的可能。但神與他同在,使他在司獄的手下蒙恩,同時有絕地重生的機遇(創卅九21-23)。

有神的同在,不止是主在地上顯明出來,更是人可以看得出來的生活品質,不必他自己說,也不用為自己請別人代說。誠如約瑟的主人看見了,就把家中一切事,都交在他手裡,他就百事順利(創卅九2-3)。

神的「同在」決定了我們「手」做工的果效,而我們「手」所做的合神心意,才能維持自己站在神「同在」的位置上,誠如約瑟一樣。當約瑟持守與神所立的「聖潔」之約時,神就使他手裡所辦的事盡都順利。試問:我們的工作品質是眾人看得到嗎?我們在職場上是否有「聖潔」的品質,這是我們信仰的最佳見證。這就是彼得長老說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因為看見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反之,若人的手所做的盡都是惡,如摩押王的手被形容為自高自傲,並且狂妄、居心自大(;);掃羅違令私自獻祭,糊裡糊塗,擅越本位,他的手惹神憤怒,繼而變成了自毀江山的手();百姓拜自己手所造的偶像(),這些都是神「離棄」祂的選民之原因(「同在」的反義)()!

為此,我們感受得到「神的同工」、「神的同在」嗎?末職想,你是知道的!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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