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拜公妈(祖宗)问题
祖宗崇拜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精神,祭祖之事已成为我国根深蒂固不可拔除的习俗。因此与唯有敬拜独一真神的耶稣教信仰有所不容,以致阻挡许多人信耶稣,享受永福。笔者过去也曾为此问题,不敢接受浸礼;每逢被劝受浸之时,总以婉言拒绝归入基督。但是知人内心的真神,对祂所拣选的人便按各人之需,施与恩典。等到蒙神赏赐圣灵以后,便靠着圣灵的启示,把信耶稣的最大障碍──拜公妈问题──也能得到圆满的解决,终于1958年11月16日,台中举开秋季灵恩会时,决心接受浸礼,归入基督了。因此特感圣灵对我启示之恩,不敢藏以独享,拟借此报端公诸世人。如对那些因拜公妈问题而不敢信耶稣的人,能供以一助,使得接受耶稣救恩,享受永生便当将荣耀与赞美归给独一的真神,耶稣基督的圣名。
甲、 基督徒为何不拜祖宗?
一、 拜祖宗是一种风俗习惯,并不是天经地义的真理
真理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凡是“放之天下而皆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才配称为真理,才有人人该遵行的价值。譬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爱妻顺、朋友有信等,不论古今中外均能通行、也当遵行的才是真理。但是祭祖一事并非自有人类以迄于今,都通行于世每个角落。就中国而说,据闻拜公妈之习,是从后汉的丁兰“刻木为母”而事奉开始。果真如此,在丁兰以前的中国人,就没有拜祖的习俗了。且世人所拜的,不过父祖几代而已,那么这几代以上之祖先,或丁兰以前,没有拜祖之习的亡灵将如何为生?如祖先死后,真需饮食,一年几次之供祭,怎能有济于事?没有拜祖之习的外国人,或基督徒,其祖将怎样生活?
身上有疾,胃口就不开;睡着的人,没有能吸取饮食的;更何况已死的人,怎能吃喝呢?如能证明死去的祖先,真非靠子孙之供祭不能为生的话,不但要一年供祭几次,便非像活人每日供奉三餐不可。既然如此,那么无以计数的历代祖先,要靠这代活着的子孙来供应,在阴、阳双重负担之下,怎能担当得起?所以祭祖一事,只不过是出于子孙思慕祖恩,或因畏惧亡灵而行的习俗,并不是有益于祖宗的甚么尽孝之道,当然不是人人所当遵守的真理。但世人因相传日久,当然不是人人所当遵守的真理。但世人以此为良风美俗、千古不易、万世不改的正道,并把不拜祖宗的基督徒看作大逆不道、忘恩背祖的大罪人,而骂得体无完肤。习俗迷人之力,实在太大了!拜祖之举至多可看作是纪念祖宗的一法罢了。但如果以供祭才算为纪念之法,那么在兵荒马乱之际,活人逃生尚不得暇之时,便将无法纪念了。所以就是从纪念来说,也不如随时随地可作的,如下所述,注重精神的纪念法为妙。习俗迷人之深,如缠足一习,在我国过去被看作是女人不可缺少的一件美事;正似现今以祭祖为子孙不可没有的孝行一样,是认为不可改易的天经地义的大事。当缠足之风盛行之时,如有人敢不缠足,必定受人歧视,被骂为“婢女”“大脚婆”,或将辱以“要跟人逃”等难听的话了。在以不合理为合理,以羞耻为光荣的习俗之下,如有人要为遵从真理而抗逆潮流行事,便难免受辱骂和逼迫。所以一作基督徒而不拜祖宗,“背祖──不孝子!”等詈骂之语便随即而来,有何稀奇?父母在生时不见得尽孝,等到死后即行那些虚浮的祭事以为孝,以为荣;与以缠足为美事,为光荣之昔时,有何不同?错误之风俗习惯害人之深,吴凤为山胞所杀岂非善例?西门豹治邺时,勇除献美女于河伯之恶习,史上传为美谈。在错误的风俗习惯之下,执迷不悟,甚至以为美德而不能自拔者,终将受其害而害人,岂可不慎!
敬拜独一真神的基督徒,唯真理是从;怎能随波逐流以得罪真神呢?愿求真理,以得永生的基督徒,应当负有先知先觉之使命,作为时代的先锋,勇于改革不合理的风俗习惯才好。以上所说的就是基督徒不拜祖宗,且敢冒大不韪之名,大声疾呼,纠正世人之迷信的缘故。
二、 拜祖宗不仅是无益的风俗,且是有害的陋习
供祭祖宗之举,不仅对已逝的祖先毫无益处,且对于子孙还有害处如下:
1. 假借孝祖之美名,满足口腹之欲;使人忽略真正之孝道 供祭之物,祖先既不能来格来歆,结果只是让子孙大享一顿口腹之欲罢了。以满足活人口腹之欲为孝道,为善事,是有识者所不敢赞同的。甚至于在父母忌辰,大宴客人喝酒、猜拳,不但丧失纪念的敬虔之意,还有亵渎之处。以此愚举为孝祖之法,而交相称赞,结果忽略了真正之孝道,实在可叹!在生不孝顺,死后才以虚假的孝法自欺以欺人;这是舍本逐末混淆是非,使人走向虚伪之路的错误的行为。
2. 祭品被苍蝇沾染,或香灰掺入,对身体也是有害的 将煮好的饭菜摆在供桌献祭一段时间,不但使热烘烘的佳肴冷却,且吸聚苍蝇放菌下毒,让香灰掺杂于祭品之后,才来大吞小咽,对身体之害实在不浅。尤其在传染病(如过去台湾所流行的霍乱病)流行之时,其害更是不可言喻。既然祖宗不能来飨,为何需要自作孽而来吃这些不卫生的东西呢?平常节衣缩食,到了忌日便花去所积蓄之金钱大吃一顿,或还要向人告贷来供祭,既不经济,对胃肠之调节,营养之补给,也不是良法。为何不按自己之能力,日常加以适度的补给营养照顾身体呢?
3. 世人藉“拜公妈”之习,以为能拜到祖宗;其实是拜了魔鬼而不自知 “人死变鬼”是一般人的想法;其实,人死灵魂将归一处,等候末日的复活审判(),肉体便将朽坏归土,那会变鬼?魔鬼原来是悖逆的天使,在有人类之前,已经有牠的存在(结廿八14~17;)。这种将受永刑的魔鬼,为迷惑更多的人不接受耶稣的救恩,而一同下入地狱;便常藉死人之名来玩弄人。常听某人的公妈回来讨吃,某人病重乃因不拜祖先之故等话,便是明证。因为爱子孙如命的父祖,怎么会死后,因一年几次的供祭而来苦害其后裔呢?这是以人的情、智所不能了解的。可见这是出于魔鬼为迷惑人而作的把戏,那有公妈会回来讨吃之理?不然,不拜公妈的外国人或基督徒的祖宗更要多回来求食才对啊!就是相信“人死会变鬼”的人,岂不当与已经变为可怕的魔鬼──要来扰害子孙的祖宗──断绝关系,免得“引鬼入宅”,自受其害吗?既然看破魔鬼之作祟的基督徒,在敬拜独一真神的信仰之下,就不拜其它的偶像,免得受魔鬼之愚弄而得罪真神。因看出“拜公妈”,其实是“拜魔鬼”,所以不作这种愚妄之举。这就是基督徒不拜祖宗的主要原因。
乙、 当怎样纪念祖宗之恩?
我们既然知道:已经去世的祖先不能回来享受祭物,“拜公妈”之习俗却是引鬼入宅,为魔鬼所愚弄之举,就不当以无谓的态度来祭拜他们。那么,要用甚么方法来纪念祖宗之恩呢?兹根据圣灵的启示,将所领受到的几点列述于后,以兹读者参考。
一、 在个人方面
孝经开宗明义就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可见死后之“供祭”一事,从孝之始,以至于终,都未曾提起。为何世人偏偏要注重无谓的形式之孝,而不努力于真正之孝道呢?按照孝经的教训,真正要尽孝道的人,须从照顾自己的身体作起,因为这身体是继承祖宗的血统,是父母的遗体。除照顾身体外,还要立身行道,在社会上做个有有用的人,留名后代,借以显扬父母:这就是至上的孝道,纪念祖宗的良法。设想一个为非作歹、嫖赌饮、无恶不作、戕贼身体、败坏声名的逆子,纵使父母在世,能供养无缺,父母之心可得安慰吗?父母可认他为孝子吗?何况已经不能吃喝的父母呢?希望圣灵打开世人的心眼,得以认识真正孝敬之道,免得走上本末颠倒之迷途,而自欺欺人。
二、 在手足之间
同胞的弟兄姊妹,是从同一祖宗传下来的父母血肉之体,父母既然不在世,即当看弟兄如父母而互相照顾,这就是纪念父母、祖宗有实效的良法。父母如果死而有知,必将以此为美而喜悦不已。相反地,兄弟阋于墙,或富而轻贫、穷而妒富,这种以自己之盛筵为骄,穷者以自己之简陋为卑所造成的不睦,设使父母能回来歆飨,怎能胃口大开而下咽呢?所以弟兄相爱互助才是真正纪念父母的良法。父母在世,最痛心的莫过于看到亲生的儿女们明争暗斗,不能和睦相处。因为父母对所生的儿女,均视如骨肉,没有一个不痛爱,不一视同仁的。尤其是愚弱者,父母之关心越大,爱惜越深,这便是天下父母心之可贵,不是其它的爱所可比拟。所以弟兄之间,若有强欺弱,富轻贫之现象,即使你怎样奉养,也是不能安慰他们的心。既不能使父母心安,怎能算是孝行呢?所以与其供祭丰盛,不如以兄弟相亲相助,来纪念父母更为有益,更能使父母得安慰。
三、 思父母之志
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篇)。父母所遗留的房地产,不可变卖以花费;父母的事业当继以光前裕后;又如父母生前所用过的书籍等物,应时加翻阅用以追思启发,或保存父祖之遗像,或其它手泽,时常仰观其慈容,心仪其懿行,以得潜移默化之效。这些都是思慕、纪念祖宗的良法。听说有人曾将父亲生前所用以成家立业的一支扁担,保存在一个特制的玻璃箱中以为纪念。每逢看到这支扁担,便想起父母生前之劬劳而自加惕厉创业维艰而守业亦是不易。这岂不是很好的,真正纪念父母的方法么?总之,父母生前之善行美德,应当时常加以想念,传述于子孙知所爱慕,以作不羞辱祖宗之人,这才是对已逝的祖先,真正尽孝的善策。
四、 忌日纪念法
如果以先人之忌日为可纪念的重要日子,据管见所及:与其准备酒肴以满足口腹之欲,不如以禁食来纪念父祖在生时之刻苦精神,或回想丧失父母当时之哀情,较有意义。原来父母逝世之日,是应当哀思的日子,如真是思念父母,已不胜哀伤之情,那里还有心想吃一顿酒菜呢?既以酒菜满足口腹之欲,怎能算是良好的纪念祖宗之法?孝经的末了亦说:“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事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孝子事亲之道:在生以爱敬为主;在死以哀戚为要。哀戚之情,不仅在死之时,也应当在每年忌日从新想起才好。其它如于忌日,将先人在世时之良言懿范传诸后代,当然是很有意义的良法,但这种纪念法不仅特定在一年一次的忌日述说,应当临机适时,常常加以传扬为要。
结语
总而言之,凡事应慎思明辨,不可孤陋寡闻,人行亦行而常陷于迷津之中。总要有除旧更新去恶从善之勇气,把不合理的旧习,迷信的作为早日废去。我常想:缠足之恶习已除的现在,人人认识它为有害于身体的不人道之愚举,而不再有人想要恢复此陋习以受其害一样,将来有一天,人人看出“拜公妈”乃为一种迷信之陋习,既对逝世的祖先毫无益处,且加添一些麻烦于活人而废除的话,定无人想要恢复这种无益之举了。我们一生在消极方面不作无益之事,在积极方面就当多作有益的事。例如:父母在生时多尽孝,这是天经地义,无人可否的真理。俗语说:“在生供给一粒豆,胜过死后祭猪头”;欧阳修在泷冈阡表一文中也说:“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为何世人于父母在生时偏不能尽孝,到了死后来作那些无济于事的愚举呢?如果父母死后,还有可奉养之路的话,就不会有“子欲养而亲不在”之叹了。如果为此陋习而执迷不悟,以致不能接受耶稣之救恩,以丧失天国永生之福分,那就太可惜了。
世人虽名为拜祖,其实所拜的有几代?难道近几代的可纪念,较远的就不必纪念吗?耶稣教所拜的神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也是创造第一代人类亚当的神。圣经记载人类的始祖亚当是神的儿子(),所以拜这位真神,便是追念到祖宗的起头;就是拜到最早的祖先,比只拜父祖几代,更合“慎终追远”之古训。最早的祖宗既已敬拜到,出于其后的列祖亦当包括在内,可说是以一概全的美事。但愿真神亲自打开世人的心眼,耶稣基督的圣灵感动他们顽固的心地,使他们能够认出真神与迷信之别,得以追求真理,遵从真道而过着有意义的人生,死后再享受灵魂永生的福分。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