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類的由來
· 真神創造的
· 神於第六日造男造女(、31)。
· 亞當是神的兒子──由神生的()。
· 主耶穌證實神造人之事(;)。
· 從一本造出萬族
·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 夏娃是由亞當的肋骨造出來的(;)。
· 神只造一人,為要使人得敬虔的後裔()。
二. 人類的原始狀態
· 有神的形像
· 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27)。
· 這形像是指著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 人因犯罪已失去了神的形像,基督來就是要重新造人,使人恢復神的形像( ,三18;、10)。
· 有神兒女的尊榮
· 亞當被稱為神的兒子()。
· 有與神交通的特權(參看:,三8)。
· 受託統治管理萬物(參看:,二19)。
· 過著快樂幸福的生活
· 衣食無慮的生活(參看:、16、25,三7)。
· 彼此和諧的生活(參看:、22~24)。
· 沒有死亡威脅的生活(參看:,三22)。
三. 始祖犯罪
1. 犯罪的事實
· 神曾說:「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 約伯說:「我若像亞當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伯卅一33)。
· 保羅說:「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參看:、14;;)。
2. 犯罪的經過
a. 撒但的誘惑
· 牠先要使人懷疑神的話,就對夏娃說:「神豈是真說……」(;參看:、
· 牠繼而否認神的話說:「你不一定死」(;參:)。
· 牠以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引誘夏娃,打動她的心(、6;)。
b. 夏娃的順從
· 夏娃喜與撒但談話,使牠有機會再作進一步的誘惑(;參看:)。
· 她不堅持神的話,把神的話語改變(、3;比較二16、17)。
· 她中了撒但的詭詐,違背神命,順從魔鬼,摘下禁果來喫且給亞當喫()。
3. 犯罪的結果
a. 受神咒詛
· △ 夏娃:加重懷胎、生產之苦()。 △ 亞當:終身勞苦,纔能得喫()。逐出樂園
b. ﹙2﹚ 逐出樂園
· 神怕他們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受咒詛的人永遠活在世間是一件不幸的事。
· 神就把他們逐出伊甸園,又安設和四面轉動的火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24)。
c. 靈肉必死
· 神既說:「你喫的日子必定死」(),他們不但於犯罪之日靈命已死,與神隔絕,他們的肉體也必歸土(創三;)。
· 因一人的悖逆,連累後代的人都成為罪人()。
四. 人類的結局
1. 世人都犯了罪
a. 不愛人的罪
· 神的律法可歸入為兩條,即a.盡力愛神b.愛人如己(太廿二36~40)。
· 不愛人,如:不孝敬父母,不愛家人,不愛鄰舍,這些都是罪(出廿12;;)。
· 加害於人,如:傷害人的身體,侵犯人的利益,打擊人的精神,這些更是罪(出廿13~17;)。
b. 不愛真神的罪
· 假定你對人能實行「愛人如己」的誡命,但是你卻不敬愛造你的神,不承認救你的主耶穌,那麼,你在神的面前,已經是一個大罪人了(、20;約三16~18;、13、1
· 跪拜偶像,反對耶穌,更是罪上加罪(出廿3~5;; 、9)。
c. 始祖遺下來的罪──原罪(本身犯的叫作「本罪」)。
· 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又說:「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這是指示亞當的後代,都要承當他的罪,實質上也已承受了他的罪性。
· 所以詩篇的作者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參看:;伯廿五4,十四4;、18)。
· 自亞當犯罪之後,死就臨到眾人,證明人確實承受了原罪,因為死是從罪來的(、14、17,六23)。
· 根據上列三點,世人無論老幼,都被圈在罪裏,如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
2. 罪人的結果
a. 歸屬魔鬼(,五19)。
· 作罪奴僕(;)。
· 沒有平安(;)。
· 沒有指望(;)。
b. 受神審判
· 一生勞苦(;)。
· 肉體必死(;)。
· 永遠沉淪(啟廿一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