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主耶穌受浸及被試探

書籍章節

十五. 約翰的工作─於猶太省(;;)

1. 時間:亞古士督的後繼者『提庇留』(Tiberus14─37)在位第十五年,成為重要的歷史資料『神話臨到他』:神的話臨到,約翰就變成「先知」()。

2. 傳道地點與目的:約翰是主的先鋒,在約但河一帶,豫備使人知罪、悔罪的浸禮─『傳悔改的浸禮,使罪得赦』:呂氏譯作『宣傳悔改以得罪赦的浸禮』。不是能使罪得赦,以得罪赦的前提之意。

3. 預言的應驗:的預言都要應驗。『豫備主的道』:豫備人心悔罪,將要得到新心。

4. 約翰的生活:他在曠野過著粗衣粗食的生活(參考:)。認罪後受浸(),才需要水多的地方(約三23)。

5. 猶太人的反對:『法利賽人』(the Pharisees)與『撒都該人』(the Sadducees)均是猶太教的信仰團體(;)。『毒蛇的種類』: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卻是充滿了惡毒的魔鬼之子。神反要使被棄的外邦人來承受亞伯拉罕之福!(、40)。

6. 約翰的道德教訓:悔改當有的果子─同情貧困者();稅吏不要訛詐(參考:);兵可戒貪心()。

7. 預言與救主的關係:虔誠的百姓指望彌賽亞來臨,而誤以約翰為救主;他舉左列三點澄清他們的誤會:

a. 祂比我能力大,我作奴隸服事祂還不配。

b. 我用水施悔改之浸,祂卻賜聖靈內住人心();聖靈如火燒盡人心的污穢()。

c. 祂是審判主,如農夫篩麥子()。

8. 約翰被困:他是不容罪惡的先知,因此指責希律‧安提帕與希羅底的不法結合,而被關在「馬蓋耳斯保障」內。

十六. 主耶穌受浸─於約但河(;;、22)

1. 盡諸般的義:主以罪人的身分,領贖罪的浸;又以祭司的身分,供職前受浸()。這樣,『我們』─約翰盡了施浸者的使命;祂也盡了救主的職分。

2. 天開聖靈降下:以鴿子象徵聖靈,降在主身上,天上且有聲音說:『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凡受過水靈二浸的,與主同樣被神承認為『神的兒子』了!

十七. 主耶穌被試探─於猶太曠野(;、13;)

· 被聖靈引到曠野:為要體恤人的軟弱(、18;四15),才被聖靈引到山上被試。也是從事贖罪工作之前,必需的試探(參考:)。

『魔鬼』(Accuser):原文帶有「控告、毀謗」之意(參考:;)。

· 第一次試探:禁食四十天後,肉體覺得飢餓時,魔鬼趁著機會來試探祂。但主一生未曾為自己行神蹟。主引,如聖言的寶劍打牠(參考:;)。

1. 第二次試探:魔鬼引,誘主去行神蹟使人相信;但這出自鬼的命令,主不聽從。且引去責備牠(;)。

2. 第三次試探:魔鬼以一種幻象顯給主看,且由『原是交付我』而承認牠是世界的王(約一二31;參考:;;);藉以誘祂以政治手段征服世界,但要跪拜牠、聽從祂為條件。但主以。

3. 被試探之後:魔鬼常用的試探不外乎下列的三件: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等(;參考:)。牠打敗仗就離了主()─卻是『暫時離開』的,天使就來伺候祂。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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