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小品

​照在人前的光

曾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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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曾恩荣|圣灵月刊493期-2018.10|主题/屈膝主前(上)

30岁,耶稣来到加利利,开始祂施行救恩的三年行程,遍地传扬天国的福音。

群众从各地前来跟随,祂见人多,就上了山,在山上开口讲述“登山宝训”,以永生的救恩重新定义何为有福。

接着耶稣训勉大家当为盐为光。祂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这是期许,也是祝福。当为世界之光的,是当年的跟随者,更是当今耶稣的信徒。

这世界的光,是要照在人前的光,要如山城高立在山上,随处可见,更要如灯台上的明光照耀,驱离黑暗,全屋受惠,照亮一家人。耶稣特别说明,这照在人前的光,彰显在外的是“你们的好行为”,众人因这好行为,归荣耀给天上的父。

“好行为”照耀在人前,就如灯台上摇曳的灯火,明亮全室,这是神对我们的旨意,它是良善端正的行为,也是正向助益人的行为,总在昏暗之处,创造价值,嘉惠它光照所及的人、事、物。

你们的光当这样照在人前,耶稣的吩咐,如此明确而直接。在家庭、在学校、在教会、在职场,这光都应普照所到之处。

上个月受邀参与新庄教会的宗教教育月活动,当日主题是:“基督徒面对纷乱世代在职业生涯要如何自处?”以供青年同灵参考。会中我们提出靠主恩典努力追求,互勉成为创造价值的基督徒,彼此都得激励。

一个人的所言所为,对其他人或组织表现出来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就是价值。当A对B有用处、有利益、有意义,就是A对B的价值。在原有价值上增加更多价值,那增加的部分,就是附加价值。即或在纷乱的世代,若能靠主恩典,自励追求,创造更多附加价值,必能在职涯中发光发热,荣神益人;不管在任何行业,不论担任任何职务,都是如此。

这是具体实践耶稣训勉我们应当成为照在人前的光。这光不只照在职场,也照在家庭、学校、教会、社会上。

有一位弟兄,毕业后进入职场,论学经历,在同事中算是中等,但两三年后,却深受主管器重,同事们也都喜爱和“那个信耶稣的”合作。

在职场上,他就是那照在人前的光,行为端正,乐于助人,喜以基督的爱与人分享。在工作上,除负责尽职外,常思如何与时俱进,以对团队有更好的贡献。所以很快就成为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大家都接纳喜爱这位有“好行为”的基督徒。

像这种追求创造荣神益人“好行为”的努力,是主所喜悦的,这样的光,是照在人前普及各处的光,我们互勉,摆在祷告中,实践在我们的世上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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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525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