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宋力强|圣灵月刊486期-2018.03|主题/教导孩子的原则
旧约圣经整章记载了亚伯拉罕之子以撒娶妻的过程。
亚伯拉罕75岁时蒙神选召离开故乡与亲人,来到神应许赐给他和他后裔的迦南地,一百岁时在迦南地生了以撒。以撒成年时母亲已经过世,年迈的父亲非常在意儿子的婚姻,特意请家里最忠信的老仆人回自己的故乡,在自己的亲族中为他选儿媳。
老仆人不但做了充分的物质预备,更是一路不断恳切祷告,不断蒙神带领,顺利找到了品格、外貌兼优的女子利百加,并很快得到她家人和她本人的同意,将她带回迦南地。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没有犹豫地按照神的吩咐将以撒献为燔祭,在举刀杀以撒时被神阻止,通过了这次神的考验之后,就有人来告诉亚伯拉罕他兄弟拿鹤一家在亚兰地的景况。在讲到拿鹤儿子彼土利时特别说明利百加是由他所生,由此透露出神已经为以撒预备好配偶的信息(创二二)。
可见,神对其子民的婚姻是有预备的,但要让神的预备得到实现需要选民积极努力的配合。从亚伯拉罕和老仆人身上,可以看到这样三个配合神的要点:一是选民对儿女的婚姻高度重视,二是有正确的择偶条件和标准,三是在择偶过程中不断的祷告,祈求神亲自带领。
以撒与利百加虽然是初次见面,而且利百加还是帕子遮面,但他从老仆人那里得知事情的经过之后,便将利百加领进他母亲的帐篷,娶她为妻,并且爱她。至此,失去母亲之后的以撒得到了安慰()。
以撒将利百加带入母亲的帐篷,是确立她家庭女主人的身分,是表明对她的尊敬。以撒娶利百加为妻,是严肃对待自己的婚姻、是郑重声明两人的结合。以撒爱利百加,是对妻子的悦纳,也是尽丈夫的责任。以撒的敬、娶、爱,不仅让妻子利百加享受到了婚姻的甜美,更使自己成为了婚姻的受益者。
从以撒的选民身分和信仰背景能够得知,以撒之所以会这样对待利百加,不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孝顺,更是因为他对神的敬畏和信从。
圣经说:“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可见,神要求男人对妻子不但要陪伴、体贴,还要敬重。圣经中虽然讲明男女有别,在婚姻中妻子要顺服丈夫,却丝毫没有对女性的歧视。女人也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也可成为神的儿女,也能得到神所赐的永远生命。因此,敬畏神的人自然要敬重配偶,虐待妻子的人必然会得罪到神。
圣经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可见,神要求人只有在婚姻中才能有两性的结合,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是污秽的、都是违背神旨意的大罪。人类的婚姻是神设立的,神设立婚姻是让人享受身心福乐、生养敬虔后代,是让人体会神与选民(教会)之间夫妻般的奥秘关系()。正如信仰是神与人的立约──人进入救恩就是进入新约,就如同贞洁的童女许配给基督耶稣(),婚姻也是人与人的立约──选民的婚姻是男女两人在神见证下立的约,不但有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也是神圣和专一的,而且不可离婚。
圣经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爱自己妻子的,便是爱自己了”(、28 )。可见美满的婚姻是男女两人在舍己中创建起来的一体关系,在这等婚姻中“眷属皆为有情人”,在这等的婚姻中“付出就是获得”、“爱对方就是爱自己”的道理能被直接、充分的体验。
显然,以撒对利百加的敬、娶、爱,符合神的旨意,而行神旨意者必然蒙福即是圣经的指示,也是历代选民的共同体验。以撒的婚姻经历被记载在圣经里,是为后人提供学习的榜样。虽然以撒的故事距现今已有几千年之久,但人类美满婚姻的条件没有变,神对人类婚姻的旨意没有变。
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祂不但是人命运的主宰,也是人恩典的源头。因此,人只有遵守神的旨意才能获得真正的福乐,倘若偏离神的旨意必定失去根本的利益。
著名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在其著名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有句名言:“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是非常熟知圣经的基督徒,他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与沃伦斯基两人的感情真挚而热烈,然而,因属不合神旨意的婚外情,所以,两人交往的经历也许与他人有所不同,但悲剧的结局是必然的……。
当今社会,由于婚前、婚外性行为的广泛存在,由于离婚、再婚概率的不断上升,由于同性恋的公开与合法,不但使许多人的幸福指数大幅下降,也使许多人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濒临“破产”。更严重的是,行这些事的人如果不及时悔改,终将会像挪亚时代被洪水淹没的人们一样,会像亚伯拉罕时期被硫磺火烧灭的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中居民一样,被神彻底弃绝(创六~七,十九章)。
愿所有男人都能像以撒一样,对自己的配偶敬重、迎娶、喜爱,进而享受美满的婚姻生活。更愿所有男女都能像以撒一样,归属神、敬畏神、顺服神,进而得神常常喜悦、蒙神永远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