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NZ小恩|圣灵月刊475期-2017.04|主题/灵巧如蛇驯良如鸽––工作篇(下)
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他也实在是我的妹子;他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
每逢读经看到亚伯拉罕的妻子两次差点被娶走的事迹(创十二、二十章),就感到难以理解。因为亚伯拉罕在外把妻子撒拉说成是自己的妹子(以免自己遭殃)。心想,怎么有人可以顾虑自己的安全,胜过与妻子的关系呢!就算是没有信仰的人,也因为是男子汉大丈夫,会选择光明正大地承认自己与妻子的关系,并且乐于承认。而亚伯拉罕怎么走上了“小聪明”的路线,况且还很理直地辩称:对方“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
或许是信心的伟人,所以标准自然比常人更高?其实,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谎,毕竟撒拉真的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因此,在某种层面上,他并没有违背“良心”。
正巧,近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人的良心,与绝对道德(absolute morality),究竟是否相同。若不,差异又在哪儿?
亚伯拉罕如果没有说谎来得罪自己的良心,那么,针对他这两次发生的事件,结果就不应该被严重搞砸才对。单从这点来看,“良心”与“绝对道德”,两者应该是不太一样,只是许多时候很相似罢了。
就基督徒来说,“绝对道德”是不受时空与文化限制的绝对真理(absolute truth)。而“良心”,则会随着个人的价值观、环境、宗教,以及地方文化而被“塑造”。
我们每天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人生的酸甜苦辣,许多时候何尝不像亚伯拉罕一样,为自己的一些“私心”来避重就轻?是的,我们给自己找“也是事实”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解释,甚至合理化。一时之间,或许没有对不起良心,但内心深处,多少会感到哪里不大对劲吧?倘若范围再缩小,标准再提高,我们人最隐私的意念,不也常常会为了自己的一些目的来避重就轻?
扫罗王没有等待先知而自己强行献祭这件事暂且不谈(),他在又犯了一次合理化自己行为的错误。圣经清楚记载:“扫罗和百姓却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但等到撒母耳来兴师问罪时,扫罗却又很老练地说他做了这一切(不赶尽杀绝)是“要在吉甲献与耶和华──你的神”()。好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真的吗?还是刚好顺便一下),并且一点儿也不认为自己有违反神的命令:“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
因此,人单纯的一个举动,在外人来看,或许没有什么问题,然而真正问题是在这个人的动机。动机“不纯”,但又可以合理运行,往往都是有双重理由:“反正我也正是因为……”,而事实上只有神与当事人才知道真正的动机与目的。不过有时候,当事者也未必意识到这个动机,尤其若长期消灭圣灵的感动,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又不自知,日子久了,就成了习惯。扫罗并没有在第一次犯下这样的错误后,好好反省改过,去正视内心不对劲的感觉,而是放任自己,为自己找一些好像也能交代得过的理由──“顺便一下”,持续这样的情形,久了就变“老练”了。因此大卫才祷告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祢(神)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
神怜悯亚伯拉罕,两次帮他解决大难题。其实,神不只是帮助他,神也是借着很多事、很多线索,来帮我们解决难题,甚至“收拾残局”。然后再借由这些当头棒喝的提醒,希望我们之后的所言所行,都能提升到神绝对道德的标准。
在一次的晚间聚会,传道提到“真正舍己就是不体贴人的意思,而是会试想:‘若耶稣在这里,祂会怎么做?’有这种想法的人,才叫做跟从耶稣。当你跟从耶稣的时候,祂自然会把生命赐给你。”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行事准则:相同的事若换成主耶稣,祂绝对不会体贴自己来违背良心或道德。而一个行事为人在神眼中看为正直的人,神必定帮他开路,也会把生命赐给他。
神的道理、圣经的教导就是这个功效:如同一面镜子,让我们查看自己的良心、标准、动机和价值观等等。而借由听道与行道,人的良心才得以渐渐提升至更接近神期待我们能拥有的绝对道德。神一定希望我们一生都追求灵修、提升自我,并乐意将我们日常的反射思考,磨练成合乎祂的标准,而随着个人灵程的进步,最终达到完全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