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顺道|圣灵月刊469期-2016.10|主题/金苹果在银网子里
一般教会的洗礼观
下列的洗礼观是摘自喜渥恩着,信义宗联合出版部出版的《信条学》,所叙述的数据:
希腊正统教会(Greek Orthodox Church)主张:洗礼(Baptism),称为立基之礼,不但施于成人,也施给小孩。但须用浸礼,三次将身体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42页)。
罗马教(Roman Catholic Church)主张:圣洗(Baptism)的要义是,要涂抹世人的罪。按“;;”等处经文,可知人因信耶稣得以做上帝的儿女,就是归入基督、披戴基督、洗去罪恶、得以成为圣洁。圣洗对于成人及小孩都是需要的,因为人经过此礼,可以进入圣洁之境,做天国的子民,蒙赦罪之恩而受圣灵,有永生的盼望。施洗的方法有三种:浸洗、冲洗及浇洗。在古教会中三种洗法都有,起初是注重浸洗,后来因为感觉不方便,乃改用后二种(76页)。
信义宗(The E 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主张:论到圣洗,按“;”,都说是耶稣亲自设立的。基督的救恩是借着圣洗赐给人,领受了圣洗的人,圣灵就在他身上,才能算为耶稣的门徒,蒙恩重生,成为圣洁。所以保罗说:“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信义宗拒绝“圣洗仅为表白的仪式及入教的记号”的说法,也不赞成禁止小孩领洗(参:)。因为圣洗中实在有特别的恩赐,不只是契约而已。这种恩赐在古教会中也施于小孩,所以信义宗认为上帝借着圣洗悦纳小孩,叫他们归入恩约之中。在旧约时代,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以撒虽小也能蒙恩()。上帝与摩西立约,并未忘记以色列的小孩()。因此,信徒凡为父母的应当把小孩领到上帝面前,叫他们得到重生的恩典(109页)。
改革宗(The Reformed Church)论洗礼和信义宗有不同之处。他们不赞成浸礼派,所以也给小孩施洗,认为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父母的信心受洗,就与教会联合了。这和信义宗主张小孩受了洗是得蒙上帝的重生,与上帝联合的说法不同。总之,改革宗只把洗礼当作重生的预表及入教的样式而已。施洗时,是用手蘸水点在受洗人的额上(127-128页)。
圣公宗(Holy Catholic Church)主张:领洗是与教会联合,受重生的印记,所以教会给婴孩施洗是最合圣经的。施洗时,洒水或浸水是一样的。因为在主后百年间,有一本称为《十二使徒遗训》的书中说:“受洗者应先受教训,然后到溪水中领洗;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奉父子圣灵的名,在头上洒水三次。”可见古教会浸礼和洒水礼并用(145页)。
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主张圣礼是预表,受洗为入教与重生的表记,连圣道一起都不是赐恩之具(168页)。
安息复临会(Seventh Day Adventists)论到称义说:“恩典虽是白白赐给的,而勤勉地学道是在乎自身,这就是称义。”论到洗礼说:“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预表将来的得救。入会的,不管以前是否受过洗,都必须再受该会的洗礼”(212页)。
我们的看法
1.希腊正统教会的洗礼,不但施于成人,也施给小孩。这是合乎圣经的。至于施洗的方法,则主张:须用浸礼,三次将身体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我们认为,浸礼虽然合乎圣经,但“三次将身体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之主张,我们却不能接受。因为使徒时代的洗礼,都依据主耶稣所留下的榜样,只有一次下入水中受洗(;),而未曾“三次将身体下入水中施洗”过。所谓“合乎三一的道理”,并没有圣经根据;乃是第四世纪,确立了“三位一体”神观之后,受其影响,才产生的错误观念。
2.罗马教主张:圣洗的要义是要涂抹世人的罪。按“;;”等处经文,可知人因信耶稣得以做神的儿女,就是归入基督、披戴基督、洗去罪恶、成为圣洁。这些见解都是正确的,只是“”那一段经文所说:“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却是律法上所制定的洁净礼,与洗礼无关。虽然有些教会往往以此为根据,证明洗礼的方式之一是洒水礼,我们却不认同。罗马教又说:“圣洗对于成人及小孩都是需要的”。其理由是:“可以进入圣洁之境,做天国的子民。”这些主张也是正确的。只是他们却接着说:“蒙赦罪之恩而受圣灵”。即受洗赦罪之后,就可以受圣灵了。但圣经说,撒玛利亚人虽然受了洗,却没有人受圣灵;等到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才受了圣灵()。以弗所的门徒因为受约翰的洗,所以得不着圣灵;等到受耶稣的洗,被保罗按手的时候,圣灵才降在他们身上()。圣经又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由此可知,我们之所以能受了神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乃因我们所接受的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一般教会所接受的,却是被更改过的信息,并不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所以得不着圣灵。末了,罗马教说:“施洗的方法有三种:浸洗、冲洗及浇洗。在古教会中,三种洗法都有;起初是注重浸洗,后来因为感觉不方便,乃改用后二种。”所谓“起初是注重浸洗”,即第三世纪以前,教会尚未变质之前。所谓“后来因为感觉不方便,乃改用后二种。”乃是第四世纪以后,即信仰堕落之后。圣经告诉我们说:洗礼具有洗净罪污()、重生()、成圣、称义()、做神的儿子、归入基督、披戴基督()等等功效;而这些功效,样样都与得救、承受天国的基业有关(;;)。请问:这么重要的洗礼,岂可因为感觉不方便,就可以随便更改吗?
3.信义宗论到圣洗说:“基督的救恩是借着圣洗赐给人,领受了圣洗的人,圣灵就在他身上,才能算为耶稣的门徒,蒙恩重生,成为圣洁。所以保罗说:‘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又说,信义宗拒绝“圣洗仅为表白的仪式及入教的记号”的说法,也不赞成禁止小孩领洗(参:)。其理由是:圣洗中实在有特别的恩赐,不只是契约而已。这种恩赐在古教会中也施于小孩,所以信义宗认为上帝借着圣洗悦纳小孩,叫他们归入恩约之中。在旧约时代,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以撒虽小也能蒙恩()。上帝与摩西立约,并未忘记以色列的小孩()。因此,信徒凡为父母的,应把小孩领到上帝面前,叫他们得到重生的恩典。简而言之,信义宗认为洗礼是神赐给人救恩的方法,因为洗礼具有重生和成圣的功效。正因如此,所以他们反对“圣洗仅为表白的仪式及入教的记号”之主张。除此之外,信义宗也特别强调小孩必须受洗。这些都是合乎真理的。不过对于他们所说,“领受了圣洗的人,圣灵就在他身上。”那一番话,我们却不能认同,因为圣经上所说的,并不是这样啊(,十九1-7)。
4.改革宗不赞成浸礼派,所以也给小孩施洗,认为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父母的信心受洗,就与教会联合了。这和信义宗主张小孩受了洗是得蒙上帝的重生,与上帝联合的说法不同。总之,改革宗只把洗礼当作重生的预表及入教的仪式而已。施洗时是用手蘸水,点在受洗人的额上。改革宗主张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为父母的信心受洗。改革宗给小孩施洗,是正确的。因为圣经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乍看之,似乎说小孩不可受洗,其实不是这样。因为所谓“不信”,乃是说不肯相信;而小孩是不懂怎么信,并不是不肯相信。所以凭着父母的信心,小孩是可以受洗的。依据这个理由,父母若尚未信主,则他们的小孩就不可受洗了。如果给他受洗,他的父母也不会以主的训诲教导他,叫他终身不偏离主之道的(;),不是吗?至于改革宗“只把洗礼当作重生的预表及入教的仪式而已”,以及“施洗时是用手蘸水,点在受洗人的额上”等,都是错误的。就前者而言,洗礼具有做神的儿子、归入基督、披戴基督、承受天国的基业()、成圣、称义()、重生(),并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等,许多功效。因此,主耶稣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见改革宗所主张:“洗礼只是重生的预表及入教的仪式而已”,与好多处经文都抵触了。就后者来说,改革宗施洗时,“用手蘸水,点在受洗人的额上”,更是毫无圣经根据的。
5.圣公宗主张:领洗是与教会联合,受重生的印记,所以教会给婴孩施洗是最合圣经的。施洗时,洒水或浸水是一样的。因为在主后百年间,有一本称为《十二使徒遗训》的书中说:“受洗者应先受教训,然后到溪水中领洗。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奉父、子、圣灵的名,在头上洒水三次。”可见古教会浸礼和洒水礼并用。所谓“领洗是与教会联合,受重生的印记,给婴孩施洗最合圣经”等说法,都是对的。至于《十二使徒遗训》那一本书,由其内容看来,可以肯定是伪作。因为使徒时代的施洗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十48),或“奉主耶稣的名”(,十九5),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即无须采取浸礼的方式。再者,“在头上洒水三次”的施洗方法,可能来自十二使徒的遗训吗?他们的主张会这么离谱吗?
6.长老会主张:圣礼是预表,受洗为入教与重生的表记,连圣道一起都不是赐恩之具。这就是说,圣礼只是预表,没有任何属灵功效,受洗不过是加入教会做会员的记号而已;甚至说,圣道并不是赐恩之具。这种信仰的表白,究竟与世上一般社团有什么差别呢?
7.安息复临会论到称义说:“恩典虽是白白赐给的,而勤勉地学道是在乎自身,这就是称义。”论到洗礼说:“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预表将来的得救。入会的,不管以前是否受过洗,都必须再受该会的洗礼。”圣经所说的是,受洗具有称义的功效();并没有说,勤勉地学道,就是称义。“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是对的。至于洗礼所具有的功效是“必然得救”(),而不是“预表将来的得救”。之所以说,在其他教会受过洗礼的,若要加入安息复临会,则要在该会重新受洗,乃是为了表示他真心实意要加入该会。这是无可厚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