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特写

​他玛的婚姻难题

谢宏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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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谢宏骏|圣灵月刊468期-2016.09|主题/婚姻你我他

追求神的义,完成家庭的责任,有时必须付出非比寻常的代价,甚至会遭受人们异样的眼光与批判;面对这样的难题,只有自己知道在做什么,由神作最后的裁决。

他玛的婚姻难题,全都记载于。

犹大的错误

他玛嫁给犹大的长子珥,还没有生孩子,丈夫行为不好,被神刑罚而死,她就守寡了。按照家族血缘子孙延续的律法原则,弟弟俄南应该与嫂子同房生子,可是他知道如果生下孩子,他要花费自己的财物去养育这个不归属自己,却是属于大哥的后嗣,这样就吃亏了。而且大哥有孩子可以继承家业,还可以得两倍的财产分配(),俄南没有顺位的机会得到长子的继承权。再者,人若死了,没有儿子,产业归给女儿,若没有女儿,就归给死者的弟兄(),珥若不能从俄南得到儿女,他的产业都要归于俄南了。因此俄南的自私心发动起来,每次表面上与嫂子同房,却故意遗精在地,不与他玛结合,假冒伪善,此举引起神的忿怒,刑罚来到,俄南又死了。到了第三个儿子示拉长大后,轮到他应该娶大嫂,同房生子的时候,犹大犹豫延迟不让示拉娶他玛,他是不是在想,他玛可能是被诅咒的克星,谁与她结婚同房,最后都可能会死?为了保示拉的命,宁可让他玛回娘家,离他的宝贝儿子远一点。

犹大只顾虑自己的利益与面子,有问题出现,不检讨自己和家人,却将责任加诸外人身上。前两个儿子为何死亡?长子珥的行为在神眼中看为恶,难道父亲犹大都不知情?老二为什么死亡?是不是神的刑罚?做为父亲,犹大爱护自己的孩子,溺爱到自己的孩子都没错,一切都怪他玛不好?!而媳妇遇到这样的公公,真是哑吧吃黄连,有苦难言!这是他玛婚姻的第一个难题。

婚姻生活从浪漫进入现实,夫妻来自不同的背景,知识与经验有差异,就会有摩擦,无关对错,而在适合与适应,先让一步,表现宽大;反求诸己,从自己开始调整,幸福就在前方。

犹大不应吩咐他玛回娘家,因为她丈夫还有个小弟,可以代兄立嗣,他玛可以在这家里等,犹大这样做,分明是欺负人。另一方面,犹大让他玛回娘家,也可以说,给她自由再嫁,就像拿俄米叫两个媳妇都回娘家再嫁,寻找下一站的幸福()。但是犹大却要求他玛守寡,不可再嫁,意即视她为许配给示拉的妻子,后来却又拖延时间,自相矛盾。这是他玛婚姻的第二个难题。

他玛的行动

他玛是个顺服的媳妇,犹大怎么吩咐她,她就怎么做,完全没有抗议,没有疑虑。在娘家一直的等待,看着示拉渐渐长大成熟,应该可以让她回夫家了吧!可是公公犹大却不动声色,日子一天天的过去,难道要等到人老珠黄吗?那岂不是不能生孩子了?为夫君延续后嗣的责任不就失败、破坏了?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难道乖巧听话,温柔体贴的反而弃之不顾?这是他玛婚姻的第三个难题。

吃亏就要忍受吗?公道在哪里?神在哪里?受委屈的一方是不是也要有什么反应?但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运用智能的谋略改善环境,保护自己。

为什么他玛不直接询问犹大,让她回夫家与示拉结亲就好了?她大概猜想到犹大的心思就是不让她回去,才会拖延这么久。但什么理由,她不知道。直接沟通,怕会扯破公公的面子,关系会闹僵。另一方面,示拉虽长大,仍然年轻,不会有什么主张,所以无法和示拉商量。沟通有障碍,这是他玛婚姻的第四个难题。

他玛于是化被动为主动,脱了寡妇的衣服,用帕子蒙着脸,以致不会让人认出来,也有可能这是妓女的打扮,“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又遮住身体,乔装为妓女的外貌,趁着犹大丧妻后,容易陷入性的诱惑里,而且在剪羊毛的季节会多饮酒,而酒后乱性,引诱犹大与她同房。她一心一意想要为夫君立嗣,却要超越伦理道德的规范,与公公同房,人们会怎么说?怎么看?这是他玛婚姻的第五个难题。

她比我有义

婚姻的难题就是挑战,面对挑战的态度不是无奈、叹气、逃避、拒绝,而是运用智能与勇气,接受、回应、处理与克服。

他玛抓住适当的时机,以妓女的外貌,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等待犹大过来亲近她。犹大会经过城门口,但是会动淫念与妓女交合吗?不一定。然而任何的计划都有成功的可能和失败的风险,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效果如何?为了完成家庭的责任,为夫君立嗣,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果然,犹大动心了,看到妓女就转到她那里,“来吧!让我与妳同寝”,而且承诺送给一只山羊羔为酬金,这笔款项不低,反映出犹大的财富与慷慨,以及他迫不及待、不计代价去满足欲望。但是他玛要求当头为抵押品,表面上因为害怕犹大耍赖,事后不送山羊羔。其实他玛需要抵押品来保障自己的生命。

他玛要求犹大的印、带子和手里的杖。印章是独特的,代表个人的权威与认同。杖头通常雕刻特殊的图形或花纹,以兹辨识。总括来说,这三件抵押品乃是犹大的身分证,也是贴身和随身的物品,不会混乱弄错。这里显示出他玛的智能。

犹大回家后,立刻托朋友送山羊羔去给与他只有一夜情的交易对象,而对媳妇的允诺却迟迟拖延,不肯兑限,可见他紧张自己的利益超过别人的利益。

男女只有一次的结合,就能怀孕,不是容易的事,这背后有神的祝福与恩惠。

三个月后,他玛的身孕出现,体型变了,犹大十分生气,认定她是淫妇,伤风败俗、破坏家庭形象,要把他玛抓出来烧了。烧了比用石头打死更残忍不堪,况且还没有让被告述说情况与辩护,就要立刻行刑,犹大的血气与冲动,与后来的谦卑与认错,成了强烈的对比。

他玛拿出犹大的三件抵押品,请犹大辨识──“认一认”,这是法庭常用的术语,指察验证物。犹大承认“她比我有义”。他玛是无辜的,是为了完成家庭婚姻的立嗣责任,只能这样做,还得神的恩典。反而犹大有亏欠,不做该做的事,深刻反省自己、检讨自己。

他玛所用的手段是特殊的个案,不能成为原则效法。值得肯定的是,她冒着失去名誉、失去尊荣,以及失去生命的危险换取制造生命的机会,这样做,不为自己,而是为了夫君的后嗣。结果,她成了君王弥赛亚的先祖。

他玛一怀孕就是双胞胎,好像弥补犹大两个死去的孩子;神的爱比天高,比海深。

之前,犹大与兄长将约瑟卖了,又以公山羊的血欺骗父亲雅各,后来却愿意代替便雅悯留在埃及为奴,是不是为犹大的转变留下伏笔?从自私无义到宽容牺牲,是不是受了他玛的影响?

人生要做该做的事,才是义的生活。诚如经上所言: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共勉之~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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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教会的电子图书馆,第 64457 号。